莫言,1955年生,山东高密人。先后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与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创作研究生班1980年开始创作。主要作品有《红高粱家族》、《天堂蒜苗之歌》、《十三步》、《酒国》、《丰乳肥臀》、《欢乐》、《透明的红萝卜》等。通过这本书,莫言把他的“高密东北乡”安放在世界文学的版图上。《纽约时报》书评史诗般的小说,一流的中国作家。《里士满时报》书评莫言是世界级作家,可能是老舍、鲁迅以来最有前途的中国作家。
一 新的视角 纵观49年到《红高粱》以前的写实文学,从主流的矛盾式现实主义到“红色经典”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作家们大多以文人的革命式热情创作,把眼光集中在主流社会问题上。而以莫言为代表的新时期作家则开创了一种新的写实方式,有意识地拒绝政治权力观念对历史的...
评分那还是大三的当代文学名著导读课上,老师讲起莫言的《红高粱》时念了文章开头段落中的一句话:“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也许是我也偏爱辛辣刺激的文笔,尤其是在当代著名作家的作品里出...
评分我觉得,一本好的小说,虽然带有一些当时的局限,例如意识形态、政治观念什么的,但是它却能够让它的读者超越它本身,去感受一种放在任何时代都能触动人心的精神。 我觉得这本小说应该做到了这一点。抛开对它的一些解读,例如封建思想毒害,人性解放,甚至爱国主义,都不...
评分在红高粱中,处处可见高粱酒的身影。而我认为高粱酒在红高粱这篇小说中最重要,象征意义最多的意象。 首先,我认为红高粱象征着高密东北乡人的血性。 文本中,高粱酒里有着罗汉大爷的血,罗汉大爷在“被日本捉去做劳力”这样一个诱因下,内在的血性被激发...
评分《红高粱家族》是我读的莫言的第三本小说,但却是为了在电视剧里英勇刚毅的朱亚文来读的,但读了,方知完全不是一回事,莫言的不朽之处在于他能把纷杂的东西表达的淋漓尽致丰富多彩,而其他任何艺术形式却无法把他的内涵充分释放。 电视剧里的朱亚文痴情坚毅,但书里的余占鳌...
莫言的功力就在于用最简单的文字平铺直叙的描绘一个画面,却让你仿佛身临其境感知到痛和眼泪……
评分运用《百年孤独》般的结构,富有奇幻色彩。却因为抗日的题材而显得过于生硬苍白了。总觉得是这里写了一点,那里写了一点,都不大详实。间中暴力的情节,尤其是剥人的部分,真是恐怖得可以。
评分大肉大酒浇灌出的结实文字,痛快豪爽的非要一醉方休
评分莫言的描写还是比较无敌的
评分少年时期对莫言的偏见印象先入为主,始终是欣赏不太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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