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不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带来的是败诉的苦果
1 应告第三告李四 被告选错输官司――打官司,首先要选准被告,选错了被告就成了无的之矢
2 诉讼请求要慎选 选择不当输官司――打官司,要选准诉讼请求,如果选错了即使有理法庭也不支持
3 要求赔偿一百万 结果再损四千元――打官司,不可漫天要价,否则就可能赢了官司输了钱
4 超过时效的欠款 打官司要不回钱――索要欠款,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否则打官司要不回钱
5 合伙亏损无证据 诉讼请求被驳回――朋友合伙未建账,企业亏损说不清
6 提供证据过了期 等于放弃举证权――打官司,过期提供的证据,法庭不采信
7 应得报酬十万元 弄错关系要不回――弄错了法律关系,打了七场官司,未经实体审理就全输了
8 提供伪造借款条 打输官司受惩罚――打官司,提供伪造欠款条,“偷鸡不成蚀把米”
9 姐夫妻弟闹纷争 姐夫毁账说不清――姐夫拒绝向法庭提供合伙账目,结果被判令向妻弟支付十几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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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经济交往稍微一疏忽 走上法庭就会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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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依照实体法办事 带来的只能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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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因家务纠纷而对簿公堂 输掉的岂止是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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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打工者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法律会为他们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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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有理打输了官司到检察机关申诉 公正最终会站在您的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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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