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亨利·梅利曼,美国著名比较法学家,美国斯坦福大学斯韦策荣休讲座教授及艺术系荣休教授。纽约大学法律科学博士及法学硕士,圣母大学法律博士。1953年起任教于斯坦福大学法学院,1960年起任教授,1971年起任讲座教授。1980年起兼任斯坦大学艺术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比较法学及艺术与法律。
《大陆法系》(第2版)自1969年出版发行以来,大陆法系已发生了诸多变化。在保留原书构架和大部分内容的同时,增加了新的内容,例如,关于大陆法系正在发生的显著变化,便以新的章节予以论述。借此再版机会,《大陆法系》(第2版)也反映了第一版读者所提建议,此外,为了便于将来的研读,《大陆法系》(第2版)还更新了参考书目。在此,我要特别感谢以及对《大陆法系》(第2版)第二十章撰写所提出的若干建议。对于一般比较法文献作者的思想及深邃见解,我也表示诚挚的谢意。
内容较为浅显,不似法律史,但也因此读来较为轻松。从一位英美法国家法学院教授的角度出发观察大陆法系法律体系的各个侧面,具一定启发性。
评分我看到很多人对此书的较高的评价,也听老哥说这是一本学法的人的必读书。但是真痛苦啊,我还是没有读完,虽然那读完的一半,我都比较认真地做了笔记。 翻译是一个问题,绝对是一个问题,那种长长的修饰的句子,让我晕。 还有就是体系的枯燥,知识的枯燥。 怀疑自己能不能吃得了...
评分我看到很多人对此书的较高的评价,也听老哥说这是一本学法的人的必读书。但是真痛苦啊,我还是没有读完,虽然那读完的一半,我都比较认真地做了笔记。 翻译是一个问题,绝对是一个问题,那种长长的修饰的句子,让我晕。 还有就是体系的枯燥,知识的枯燥。 怀疑自己能不能吃得了...
评分内容较为浅显,不似法律史,但也因此读来较为轻松。从一位英美法国家法学院教授的角度出发观察大陆法系法律体系的各个侧面,具一定启发性。
评分只是小结了前几章。。 另外觉得译者水平不错。 第一章 法系 法系有三,大陆、普通、社会主义。“法系”非“法律制度”,后者指一国的法律规范、程序、机构,各国都不同,但因为内在原因,如法的性质、地位、法律制度的实施,法律制定适用研究的方法造就了法系,与文化相连。 ...
入门类。1.从一个英美法系的作者来看大陆法系的特点与局限,才知道课堂上的知识不是理所当然的,在世界的另一头有着对法律有完全不同的认识和实践的人们。 2.而中国的情况可以对比着经典的大陆法系国家如法国和德国,又有不同。 3.此书虽小,但对于我来说还是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浓缩充实,看完
评分严格意义上第一本法学著作---了解各大法系渊源发展分类什么都很不错---就是翻译微坑爹了 sign---幸好不长 不长
评分我的厕所书。。自从有了这本书我天天盼着内个蹲坑啊。。真的
评分注意到大陆法系的丰富性。注重辨析法系内部,各国在历史、理论和实际运用上的差异。反而用以比较的英美法系,稍显简化了,更多以美国式经验去直接参证。
评分尽管从本书原版问世至今,大陆法系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本书中所论述的渊源、理念、传统和成见,依然富有借鉴意义。以为新近的发展能够很快抛弃过去,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妄想。另整体翻译尚可,民法理论和法律活动两章,有些术语翻译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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