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man picks up a very special notebook and begins reading to his beloved wife, his voice recalling the story of their poignant and bittersweet journey to happiness...so begins THE NOTEBOOK, a touching novel that is a dual tale of love lost and found, and of a couple's gentle efforts to retrieve the most cherished moments of their lives. THE NOTEBOOK is irrepressibly romantic and has become a classic.
Nicholas Sparks is the author of the #1 New York Times bestsellers THE RESCUE and NIGHTS IN RODANTHE, as well as THE NOTEBOOK, MESSAGE IN A BOTTLE, A WALK TO REMEMBER, A BEND IN THE ROAD, THE GUARDIAN, THE WEDDING, and his moving memoir, THREE WEEKS WITH MY BROTHER, written with his brother, Micah. All his books were New York Times and international bestsellers translated into more than thirty languages, and MESSAGE IN A BOTTLE, A WALK TO REMEMBER, and THE NOTEBOOK were adapted into major motion pictures. Nicholas Sparks lives in North Carolina with his wife and family.
Nicholas Sparks 是當今美國文壇最擅長說故事的人之一,多部小說都已改編成電影,最為耳熟能詳的作品有《The Notebook 手札情緣》、《Message in a Bottle 瓶中信》等,他擅長描寫平凡人生中不平凡的愛情,其中《手札情緣》一上市更被視為「真愛不朽」的最佳見證。他的小說人物通常簡單,不過其中的感情卻都能讓讀者感同身受,因此一出版就會立刻登上暢銷書榜。最新力作《Dear John》空降New York Times文學類排行榜冠軍,擠下Mitch Albom《For One More Day》及Stephen King《Lisey's Story》,並同時榮登Publisher's Weekly、The Washington Post、Barnes & Noble、Amazon.com…各大排行榜首位。
#记录第一本英文小说#---The notebook 于2017年2月19日14点左右在成都开往汉口的动车上阅读完毕。一直都想尝试纯英文,碍于英文着实菜的很,畏难情绪作祟,拖到今年一月才有勇气开始。下定决心之后,做了不少功课,难度不能太大,篇幅不宜太长,不然,容易使自己的自信心和热情...
评分我没有看过电影,不知道拍的怎样。 不过我花了三天把英文原版的《The Notebook》看完了。 虽然是英文,但是我依然能深深感受到一样东西——爱。 经过了十四年,重逢后,两人又重新审夺了双方,然后两人又深深地爱上了对方。不过,也许这种爱从来没有消失,而现在是...
评分if novels could remind you of such a strong and unavoidable feeling existence between two people, one should look back at his real life and find an answer to that whether it is with himself. such a love story, though full of romance and perfectness, idl...
评分知道《恋恋笔记本》这部电影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想起要看这本书还是前不久的事。在论坛里有人推荐好看的原版书,这本书票数最高,一时兴起也跑去买了本。记得当时看完特别激动,可能是因为这算第一本自己完全读懂的英文小说,因为书中确实找不出几个不认识的单词。这也正是这...
评分畅销书自然有畅销的道理,一个纯粹清澈的爱情故事,简单明朗的语言,恰得好处的篇幅,所谓好饭不嫌晚,妙书却怕长;纵然情节俗套,节奏缓慢,人物完美过腻,却依然催人泪下。 中文版的小说和电影早都看过,印象深处自然是天鹅湖暴雨夜恣意销魂,这回看原版,也是抱着这样的期...
这部作品简直是心头的一块烙印,每次翻开,那种深入骨髓的感伤和对美好事物易逝的喟叹便会再度涌上心头。它没有宏大的叙事背景,也没有跌宕起伏的惊险情节,却以一种近乎白描的手法,勾勒出了人与人之间最真挚、最纯粹的情感联结。我尤其欣赏作者对细节的捕捉,那些细微的动作、不经意的对视、甚至是空气中弥漫的味道,都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主人公们在日常生活的琐碎中,展现出惊人的韧性和对彼此的承诺。读到某些片段,我常常会停下来,合上书页,怔怔地望着窗外,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自己生命中那些刻骨铭心的瞬间,那些曾经以为会天长地久,最终却被时间冲刷得模糊不清的片段。这本书仿佛是一面镜子,映照出我们内心深处对永恒情感的渴望与面对无常的无奈。它的力量不在于情节的复杂,而在于情感的浓度,那种不加修饰、直击灵魂的真实感,让人在掩卷之后,久久不能平静,思绪如同被投入湖中的石子,激起的涟漪久久不散。
评分如果让我用一个词来概括这部小说的核心魅力,那一定是“韧性”。它讲述的远不止是一段浪漫故事,更是一曲关于人类精神如何抵御生活侵蚀的赞歌。书中的角色们并非完美无瑕的英雄,他们有着各自的缺陷、懦弱和不切实际的幻想,正因如此,他们的坚持才显得如此动人。当生活的重担——无论是社会压力、家庭责任还是病痛——降临时,他们是如何选择坚守最初的心意?作者并没有将这个问题简单化。相反,她细腻地描绘了每一次妥协背后的挣扎,以及每一次坚守前需要付出的巨大代价。我仿佛能闻到那种旧纸张和潮湿木头的气味,感受到那种在困境中依然努力维持尊严和爱意的氛围。它教会了我,真正的爱情不是找到一个完美的人,而是学会如何与一个不完美的人,共同面对那个同样不完美的世界。这本书的后劲极大,时常在毫无预警的时刻,某个场景、某句对话就会突然蹦出来,提醒我那份深埋的感动。
评分这本书的文字风格,我个人认为是一种极简主义的美学体现。它摒弃了冗余的形容词和华丽的辞藻堆砌,转而依赖于精准的动词和富有暗示性的名词来构建场景和情绪。这种“少即是多”的写作手法,反而赋予了文字一种强大的张力,让读者必须调动自己的想象力和共情能力去填补那些留白之处。这种阅读过程,与其说是被动接受故事,不如说是一种主动的参与和重构。我特别喜欢作者处理“错过”的方式——它不是戏剧性的冲突,而是日常生活中那种缓慢的、几乎不易察觉的疏离和遗憾,这种遗憾比歇斯底里的争吵更具杀伤力。读完后,我开始反思自己生活中那些被我草率忽略的瞬间,那些未曾说出口的话语,它们是否也正在成为未来某个时刻沉重的注脚?这本书没有提供任何廉价的安慰剂,它只是坦诚地展示了爱与失去的本来面目,这份诚实,让我深感敬佩。
评分这本书的叙事节奏把握得如同精密的钟摆,时而缓慢得让人沉醉于每一个细节,时而又在关键时刻加快步伐,将情感推向高潮。它巧妙地在两个看似截然不同的时空维度中穿梭,而连接这两个维度的,不是物理空间,而是记忆的河流。这种结构上的创新,极大地增强了故事的层次感和主题的深度。我特别欣赏作者在处理人物内心独白时的那种克制感——那些最深刻的感受往往只通过一个眼神或一个手势来表达,这比长篇大论的剖白更具感染力。这本书的魅力在于它的“普遍性”:虽然故事背景和人物设定是特定的,但其中蕴含的关于承诺、时间流逝和人性光辉的主题,却是触及所有人的灵魂的。读完后,我感到一种久违的、被纯净情感洗礼的感觉,仿佛灵魂深处被拂去了蒙尘的灰埃,重新焕发出对美好事物应有的珍视。它是一部值得反复阅读,并在不同人生阶段都能读出新意的杰作。
评分说实话,初读此书时,我差点因为其略显平淡的开篇而放弃,但坚持读下去的决定,绝对是我近年来最英明的阅读选择之一。它仿佛一位技艺高超的织工,用最朴素的丝线,编织出了一幅绚丽而又带着淡淡忧伤的挂毯。作者对于“时间”这个主题的处理,达到了一个令人赞叹的高度。时间在这里不是线性的流逝,而是一种可以被情感反复折叠、触摸和感知的实体。那些关于回忆的片段,处理得极为巧妙,它们不是生硬地插入叙事,而是如同水银泻地般自然地融入当下的情境,让读者深刻体会到过去如何塑造和定义了现在。书中对于环境的描绘也极为出色,无论是夏日午后的慵懒,还是秋日傍晚的萧瑟,都与人物的心境形成了完美的互文关系。每一次阅读,我都感觉自己像是参与了一场漫长的、私密的对话,与书中人物一起经历了爱恋的甜蜜、误解的苦涩,以及最终面对现实的勇气。这种沉浸式的体验,是很多被过度包装的“情感大片”所无法企及的。
评分看过的用词最简单的一本英文小说。遣词造句很好。充满画面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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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恋爱了,分手了,成熟了一些,对待爱情小说的态度也不一样了。跟朋友聊天时,说它是fairy tale.三点:第一,女主和男主时隔十多年再度相爱的地点是一所老房子,当年有他们回忆的老房子。而穷屌丝男主是因为拿到一笔意外之财才买了房子的。第二,女主在一天之内放弃了她爱的另一个男人,who is extraordinary and talented,选择了男主,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第三,二人幸福地生活到老,至死不离不弃,依旧说着情话。我能理解作者想要建构长久的爱情,但是长久的爱情不可能尽是美好,美好的生活不可能来得那么轻松。所以我恐怕只能把它归类到童话故事里。没有生活,无关社会历史,通篇大都是爱情。也许我是在寻找一些深刻的东西,所以觉得没劲。但是Nicholas的语言无可挑剔,他是个诗人。
评分爱情总是会让人奋不顾身,但终会做出内心深处最渴望的选择
评分温馨的故事,质朴的语言,读完后有种暖暖的感觉,原来爱是那么的伟大,也是那么的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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