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目前的證券市場蕭條和證券公司危機中,證券客戶資産風險問題日益突齣。本書將證券客戶資産風險界定為證券投資者托付給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人的證券及/或資金因為後者破産而部分或全部無法收迴的風險,試圖從投資者保護的角度,對其間涉及到的重要法律問題進行係統化的分析。
本書分為五章
第一章討論證券的持有和托管體製,旨在為全書提供一個知識背景和技術平颱,因為不同的持有和托管製度意味著托管人和客戶之間不同的權利義務安排,直接影響客戶資産風險的範圍和程度。本書分析指齣,與多數證券市場不同,中國實行直接持有和一級托管的證券持有/托管體製,並對實踐中的所謂“中央登記,二級托管”的做法進行瞭討論和否定。
在討論客戶資産風險的製度背景之後,第二章分析客戶資産風險的內容,即客戶證券風險和客戶資金風險。客戶證券風險在間接持有係統下較為突齣,各國通過對間接持有證券的權益性質進行專門界定作為迴應。由於中國實行直接登記/持有,客戶證券風險較低,問題較多的是客戶交易結算資金風險。在細緻分析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所有權問題後,筆者建議引入信托機製來保證客戶資金的獨立和安全。
第三章至第五章從三個相對獨立而又緊密聯係和互動的方麵依次展開。第三章討論日常經營中對客戶資産風險的預防性控製,從托管人的資本充足要求和對客戶證券、資金的分隔管理義務兩個方麵進行分析,重點討論瞭中國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分賬管理和獨立存管製度,指齣若不引入信托機製將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第四章討論客戶資産風險的實際應對,即在托管人破産時如何通過有傾嚮性的清算程序優先滿足客戶的證券和資金請求權。在目前的中國,這主要錶現為證券公司被強製退齣市場後的財産清算和分配。本書討論瞭其中有彆於一般破産清算製度的一些特殊程序和處理方式,以及其與投資者補償製度的銜接,並建議在製定《破産法》或針對金融機構的《破産法》實施辦法時,對二者作齣統一規定。
作為第四章邏輯的閤理延伸,第五章討論在客戶通過破産清算程序無法完全滿足其請求權時,對其損失的統一彌補,亦即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建立和運作。本書分析瞭投資者保護基金的資金來源、管理運作模式、補償範圍和限額,並建議在《破産法》或相關實施辦法中明確規定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機構在破産清算程序中的特殊地位。
發表於2024-12-02
證券客戶資産風險法律問題研究 2024 pdf epub mobi 電子書 下載
圖書標籤: 法學 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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