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是西方法律思想史上的重要一页。他的辩证法贯穿了他的整个法哲学。他把法的现象归纳成为一个完整全面的体系,他的理论几乎涉及了当时存在的各种法律部门,然而,由于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是建立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的,强调一种客观精神,于是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它存在着一定的缺陷。黑格尔的国家学说长期以来一直为学术界所争议,其学说既有把现存事物理想化的思想,却又不可否认的流露出一种民主的倾向。本文就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一书,谈谈作者的一些观点。从法的内容上来看,由于“自由理念”在各个阶段的评价标准是不同的,因此,随着阶段的划分,形成了黑格尔完整的法哲学体系。由于意志是直接的,而从这一直接的意志抽象出人格的概念。自由的意志即为抽象的意志,这就是人。其次,意志由其外部性在自身的反思中而形成一种主观意志的法,即道德。而道德与人格中善的概念的统一则形成了伦理。伦理的最初是在为家庭,在家庭的分裂现象中,有了市民社会。当特殊意志的自由具有独立性时形成了国家。而国家之法比其他各阶段都高。黑格尔的全部哲学所讲的都是理念的发展,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分别描述现象发展的三大阶段。国家范畴是正在精神哲学中提及,属于客观精神阶段,而其哲学就是讲客观精神的发展的。客观精神分为抽象法、道德、伦理三个阶段。
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出生于一个政府公务员家庭。1788年进入图宾根神学院学习。1793年毕业后,先后在伯尔尼和法兰克福当了七年的家庭教师。1800年到耶拿,与谢林共同创办《哲学评论》杂志。次年成为耶拿大学编外讲师,四年之后成为副教授。1807年出版他的第一部著作《精神现象学》。1808至1816年,他在纽伦堡当了八年的中学校长。在此期间完成了《逻辑学》(简称大逻辑)。1816年,他被聘为海德堡大学教授。1817年,出版《哲学全书》(其中的逻辑学部分简称小逻辑),完成了他的哲学体系。1818年开始担任柏林大学教授,1821年出版《法哲学原理》。1829年,黑格尔被任命为柏林大学校长和政府代表,1831年死于霍乱。他在柏林大学的讲稿死后被整理为《哲学史讲演录》、《美学讲演录》和《宗教哲学讲演录》。
王在《政治的人生》一书中对这本书十分看重,因此对本书多有留意,奈何看不懂,豆瓣的书评也大多没有讲清,百度发现此回答清晰易懂,故转之: ———————————————————————————— 黑格尔站在客观唯心主义的立场上,认为法的出发点是意志,而意志是自由...
评分爱既是悲剧,也是喜剧。它从他者身上找到自我,从自我中映射他者。它是一种历史的背负,从他者身上寻找所未见的历史,只有这样,他者才敞开了自己与爱者本身同为合一,从自己的历史中寻求他者对历史特殊性的赞同,以便在共同体的普遍性中找到一席之地。他的历史,还是她的历史...
评分 评分【编者按】 从1825/26年开始,黑格尔就不再自己宣读《法哲学》,而是让他的学生爱德华.甘斯(Eduard Gans)来讲。甘斯是个试图使黑格尔的学说对于法学(Jurisprudenz)产生丰硕成果的人,甘斯作为黑格尔最著名的学生和有见地的哲学代言人,在黑格尔死(1831年)后被黑格尔生前...
评分这本书是一本需要“慢下来”去读的书,它不像那些通俗易懂的小说,能够让你一口气读完,而是需要你反复揣摩,细细品味。我常常会在读到一个关键论点时,停下来,在脑海中构建出相关的逻辑图,试图去理解作者是如何一步步推导出这个结论的。这种思考过程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享受,它锻炼了我的逻辑思维能力,也让我对概念的理解更加深入。它就像一座精密的机械装置,每一个齿轮、每一个螺丝都经过精心设计,环环相扣。理解了其中一个部分,才能更好地理解整体。我发现,当我能够真正理解书中的一些核心概念时,再去审视现实中的一些社会问题,就会变得豁然开朗。那些曾经让我困惑不解的事情,似乎都找到了合理的解释。这是一种智力上的满足感,也是一种思维上的升华。
评分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常常会联想到历史上的那些伟大的思想家,他们是如何在那个时代,就能够提出如此深刻的关于社会和法律的见解。这本书让我仿佛穿越了时空,与那些先贤们进行了一场跨越世纪的对话。它不仅仅是在阐述理论,更是在展现一种思想的力量,一种对人类社会永恒问题的探索。我被那种严谨的逻辑和深刻的洞察所折服,它让我看到了人类理性在构建社会秩序和追求公平正义方面的巨大潜力。它也让我意识到,我们今天所享受的权利和自由,并非凭空而来,而是经过了漫长的思想斗争和哲学演进才得以确立。这种历史的厚重感,以及对人类文明进步的敬畏之情,是阅读过程中最令我动容的部分。我感觉自己不仅仅是在阅读一本书,更是在触摸历史的脉搏,感受思想的传承。
评分这本书我读完后,脑海中萦绕着一种强烈的“应该”感,仿佛被一种看不见的力量指引着,去审视现实世界中那些看似理所当然的社会规范和法律条文。我常常会陷入沉思,思考“为什么”我们会遵循某些规则,这些规则的根源又在哪里?它让我开始质疑那些我们习以为常的“正义”和“权利”,试图去剥离表象,探究其背后更为深刻的哲学基础。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开始用一种全新的视角去观察身边的社会现象,比如新闻中的法律判决,或者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冲突。我不再满足于简单地接受一个结论,而是会追问这个结论是如何得出的,它依据的是怎样的原则,而这些原则又是否站得住脚。这本书就像一位严谨的老师,不断地挑战我的认知边界,迫使我去思考更宏观、更抽象的问题。它让我意识到,法律并非仅仅是一套冰冷的条文,而是一种与人类理性、道德和政治思想紧密相连的活态体系。尽管某些章节的论述确实需要反复咀嚼,但那种思维上的锻炼和启迪,却是无与伦比的。它让我开始理解,理解法律的本质,远比掌握具体的法律条文更为重要,也更为迷人。
评分读这本书的过程,与其说是阅读,不如说是一场与内心深处的自我对话。我发现自己常常会在读到某个段落时,停下来,合上书,默默地在脑海里回放,然后试图将其与我个人的生活经历和价值观进行比对。有时候,它提出的观点与我固有的想法不谋而合,让我感到一种强烈的认同感,仿佛找到了知音;而有时候,它又像一把锋利的解剖刀,毫不留情地剖析我内心深处的某些模糊不清的信念,让我不得不面对那些我一直试图回避的矛盾和不确定性。这本书的魅力在于,它很少直接给出答案,而是提供了一个思考的框架,一种审视问题的方法。它让我学会了如何去质疑,如何去辨析,如何去构建自己的逻辑。我不再轻易地被他人的观点所左右,而是能够用一种更加独立和批判性的眼光去审视信息。它就像在我的脑海中播下了一颗种子,关于如何思考,如何理解世界。我能感觉到,自己对许多社会问题的看法,已经悄然发生了改变,变得更加 nuanced,也更加深刻。这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但其力量却是不可估量的。
评分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它打开了我认识法律和国家治理的一个全新维度。在此之前,我对于法律的理解,可能更多停留在“规则”层面,是一种强制性的力量,用来维护秩序。但这本书却让我看到了法律背后更为宏大的哲学支撑,它不仅仅是规则,更是关于人、关于社会、关于正义的深刻洞察。我开始理解,为什么会有不同的法律体系,为什么会有不同的政治哲学流派,以及这些流派之间是如何相互影响和演变的。它让我不再局限于某个具体国家的法律,而是能够跳出框架,去思考法律在人类文明发展中的普遍意义。那种宏观的视角,以及对概念的严谨界定,让我受益匪浅。我开始能够更清晰地辨析不同政治思想的异同,理解它们是如何在法律实践中体现出来的。这对于理解我们所处的时代,理解国际关系,都有着极大的帮助。我甚至觉得,如果能够更早地接触到这样的思考方式,或许我在很多决策上,都会有更深远的考量。
评分英语译文。与另外一部语言较沉重、晦涩的英语译本相比,本书的语言极其干净、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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