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国法律大学生、研究生课外丛书”,共11本,首期5本:
1.《中华法系精神》。该书立意在于,作为受过法律高等教育的中国大学生、研究生,应当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有相当深入而广泛的了解。本书是“中国法制史”课程的升华和扩充。
2.《外国法系精神》。对于中国法律大学生、研究生,应当对外国法系(当今主要指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相当深入和广泛的了解,本书是“外国法制史”课程(限于当代)的升华和扩充。
3.《西方法学名著精萃》。对于中国法律大学生、研究生,应当对世界传世法学名著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关于法学经典名著问题,目前在我国只有少数法律院校(系)给研究生开设类
似课程,有的还只限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论述。本书精选西方法学传世名著,将其观点、核心内容、法学贡献和经典论述,用较少篇幅集中归纳于本书,以期读者尽快掌握其精髓,提高法律专业素养。
4.《西方法学家列传》。尽管古往今来世界上以法学者、法学家为终身职业者只是少数人士;但是,司法实务专家化已是世界潮流。中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大量的专
家化的司法实务工作者、司法实务家,对于他们而言,本书可供参考;对于立志法学研究者来说,本书亦可资借鉴。本书与前者不同,前者重点于著作,后者重点于著作人。欲相得益彰,以飨读者。
5.《中国古代公正执法真人真事集》。该书旨在,启迪公正执法智慧,培养公正执法精神,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法律大学生、研究生毕业后多数从事司法实务工作,
及早养成公正执法、公正司法精神,于公于私,是必要的;对于现职执法、司法实务工作者而言,时刻注意公正执法、公正司法,于公于私,也是必要的。
此本系列丛书策划之初衷,是以为前言。
丛书策划编辑李克非
2001年9月29日
郭成伟
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先后任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中国管理科学院台湾法律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法律史学会中国法制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第六版)》法制史编写人,多次参与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命题。郭教授在法硕《中国法制史》辅导领域享有很高声誉,教学经验丰富,能精准地把握中国法制史命题的规律,深受广大考生的称赞。
《外国法系精神》这本书带给我的阅读体验可谓是“惊艳”。我原以为这是一本严肃的学术专著,可能会充斥着晦涩难懂的术语和枯燥的案例分析,但事实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作者的笔触非常灵活,他善于将抽象的法律概念具象化,并通过大量的历史典故、文化趣闻以及生动的人物故事来阐释复杂的法律原理。比如,在介绍罗马法时,作者并没有直接引用《十二铜表法》,而是通过描述罗马共和国时期民众对于公平正义的诉求,以及早期法律的诞生是如何回应这些社会需求的,让我对罗马法的历史地位有了更直观的理解。在谈及普通法系时,书中对“衡平法”的讨论尤其精彩,作者描绘了早期英国国王如何通过亲自审理案件,并根据良心和公平来做出裁决,这种“法外开恩”的做法逐渐发展成为一套独立的法律体系,其人情味和灵活性至今仍让人津津乐道。而当章节转向大陆法系时,作者则着重强调了其系统性和逻辑性,通过对法国《民法典》的诞生历程的梳理,展现了理性主义思潮如何影响了法律的编纂,使得法律条文更加清晰、明确,也更具普适性。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不仅仅是在介绍“是什么”,更是在深入探讨“为什么”。他会追溯某个法律原则的哲学根源,分析某个制度设计的社会背景,以及这种设计可能带来的深远影响。这种“探本溯源”的写作方式,让我能够真正理解不同法系的“精神”所在,而不是停留在表面的规则层面。这本书让我深刻体会到,法律是人类社会智慧的结晶,是文明进步的标志,而《外国法系精神》这本书,则像是开启这扇智慧之门的一把金钥匙。
评分《外国法系精神》这本书,犹如一位智慧的灯塔,照亮了我对法律世界认知的迷雾。作者的功力在于,他能够将极其复杂的法律体系,用通俗易懂、引人入胜的方式呈现出来。我一直对“契约精神”在不同法系中的体现非常好奇,而这本书恰好提供了丰富的视角。在介绍大陆法系时,作者着重分析了法国《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履行和违约的严格规定,以及其对“意思自治”原则的强调。这种严谨的规范,使得合同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大大增强。而在谈及普通法系时,书中对“默示合同”和“禁止反言”等概念的阐释,则让我看到了其在实践中对契约精神的灵活运用。这些概念的产生,往往是为了弥补成文法的不足,更好地平衡当事人的利益。作者还探讨了不同法系在“证据规则”方面的差异,比如大陆法系对“自由心证”的强调,即法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来评价证据的真实性;而普通法系则更侧重于“证据规则”,对证据的收集、呈现和采信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这种差异,反映了不同法系在司法证明上的不同理念。阅读过程中,我常常会思考,这些不同的法律精神,是如何塑造了不同社会的商业文化、人际交往方式,甚至思维模式。这本书为我提供了一个极佳的平台,让我得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俯瞰世界法律的辽阔图景。
评分《外国法系精神》这本书,让我对“法律的解释”这一看似枯燥的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作者的分析非常有层次,他不仅介绍了不同法系在法律解释上的基本原则,还深入探讨了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各种挑战。在介绍大陆法系时,作者着重分析了德国法系中“文义解释”和“目的解释”等多种解释方法,以及法官在解释法律时所受到的限制。这种强调忠于立法原意的解释方式,旨在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而在谈及普通法系时,书中对“遵循先例”原则的详细阐释,让我看到了判例法在法律解释中的核心作用。法官在处理案件时,需要参考和遵循前人的判决,这使得法律的解释具有连续性和可预测性。作者还探讨了不同法系在“禁止反言”原则上的应用,比如在合同解释中,如果一方的陈述导致另一方产生了合理的信赖,那么即使合同条文本身存在某些模糊之处,法院也可能会依据“禁止反言”原则来做出有利于信赖方的解释。这种对公平和信赖的重视,是法律解释不可或缺的维度。阅读过程中,我常常会思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其解释,而对不同解释方法的理解,也能够帮助我们更准确地把握法律的真谛。这本书无疑为我打开了理解法律“活”的一面的大门。
评分《外国法系精神》这本书,如同一扇扇窗户,让我得以窥探世界各国的法律智慧。作者的叙述语言既有学术的严谨,又不失文学的优美。我一直对“家族法”在不同文化中的体现很感兴趣,这本书为我打开了新的视野。在介绍大陆法系时,作者着重分析了德国法系中关于家庭财产的分割和继承的规定,以及其对“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强调。这种制度设计,旨在维护家庭的稳定和成员的平等。而在谈及普通法系时,书中对英国法系中“信托法”在财产继承和管理的运用,以及其对“遗嘱”自由的尊重,都让我看到了另一种解决家族财产问题的思路。这种制度的灵活性,能够适应更复杂的家庭结构和财产关系。作者还探讨了不同法系在“亲子关系”认定上的差异,比如大陆法系通常以出生证明为主要依据,而普通法系则可能更侧重于“事实抚养”和“基因检测”等证据。这些差异,反映了不同文化对家庭和血缘关系的认知。阅读过程中,我常常会联想到自己国家的家族法传统,并思考如何在传承优秀文化的同时,吸收借鉴世界各国的有益经验。这本书为我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参照系,让我能够更深刻地理解法律与家庭、社会之间的紧密联系。
评分我最近有幸翻阅了一本名为《外国法系精神》的书,虽然书名乍一听有些枯燥,但深入阅读后,我才发现其中蕴含的智慧和启发是如此的丰富。作者以一种极其生动且富有洞察力的方式,为我展开了一幅关于世界各国法律体系的宏伟画卷。我一直对不同文化背景下法律的形成和演变抱有浓厚的兴趣,这本书恰好满足了我对这一领域的好奇心。它不仅仅是罗列各国法律条文的简单汇编,而是深入剖析了每个法系背后所承载的历史、哲学、社会结构以及民族精神。通过对罗马法系的起源和发展脉络的追溯,我得以理解了其对现代西方法律思想的深远影响,尤其是在合同法、侵权法等核心领域。作者对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的比较分析更是让我茅塞顿开,深刻体会到两种体系在法律渊源、司法程序以及法官角色上的根本差异。书中对英美普通法系强调判例法的形成过程的细致描绘,让我看到了法律是如何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不断生长和完善的,而大陆法系则更注重成文法的系统性和逻辑性。此外,作者还触及了混合法系和一些非西方法系的独特之处,例如伊斯兰法和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某些方面,这极大地拓展了我对法律多样性的认知。这本书让我意识到,法律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与人类文明发展紧密相连的活态有机体。阅读过程中,我常常会联想到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思考不同法系的精神如何在潜移默化中塑造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这本书无疑为我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来理解世界,也为我未来的学习和研究指明了方向。
评分《外国法系精神》是一本让我“耳目一新”的书。作者的叙述风格非常独特,他并非枯燥地罗列条文,而是将法律置于历史、文化和社会的大背景下进行解读,让每一个法系的“精神”都跃然纸上。我一直对“人权保障”在不同法系中的实现方式很感兴趣,这本书给了我非常满意的解答。在介绍普通法系时,书中详细阐述了英国《大宪章》的诞生,以及其如何奠定了限制王权、保障个人自由的基石。对美国宪法中“权利法案”的介绍,也让我看到了通过成文的宪法条款来明确和保护公民权利的强大力量。而在探讨大陆法系时,作者则着重分析了法国大革命时期“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的意义,以及其如何成为现代大陆法系国家人权保障的理论基础。书中对“无罪推定”原则在不同法系中的应用,也让我看到了法律在追求公正的同时,对个体尊严的尊重。我尤其欣赏作者对“陪审团制度”的讨论,这种源于英国普通法系的制度,在现代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能够让普通民众参与到司法过程中,也能够更有效地监督司法公正。而大陆法系则更多地依赖职业法官来做出判决。这种差异,反映了两种法系在司法理念上的根本不同。这本书让我深刻体会到,法律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进步的动力。理解不同的法律精神,就是理解不同的文明形态。
评分读完《外国法系精神》,我感觉自己仿佛经历了一场跨越时空的法律智慧之旅。这本书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没有将各个法系孤立开来,而是通过精妙的线索将它们有机地联系起来,揭示了不同法系之间的相互影响、借鉴与演变。我尤其欣赏作者在处理“法律移植”这一复杂问题时的 nuanced approach。书中详细分析了日本在明治维新时期如何借鉴西方大陆法系,以及在此过程中如何与自身传统文化相融合,形成具有日本特色的法律体系。这种“拿来主义”并非简单的照搬,而是一个充满智慧的再创造过程,值得我们深思。此外,作者对普通法系在殖民扩张过程中如何影响了亚洲、非洲等地的法律制度的论述,也让我对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变迁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本书让我意识到,法律的传播和发展并非单向度的输出,而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社会,在接受外来法律的同时,也会对其进行本土化的改造,使其更符合当地的社会习惯和价值观念。书中对拉丁美洲法系的分析也颇具启发性,作者指出,虽然许多拉美国家受到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统治的影响,继承了大陆法系的某些特征,但其法律体系也融合了自身的历史和社会现实,形成了独特的风格。阅读过程中,我常常会回想起国内的法律发展历程,思考如何在继承优秀传统的同时,借鉴和吸收世界各国的有益经验。这本书无疑为我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参照系,让我能够更客观、更全面地审视我们自身的法律发展道路。
评分《外国法系精神》这本书带给我的最大的震撼,在于它让我看到了法律的“人性化”一面。我一直认为法律是冰冷、理性的,但作者通过对不同法系背后所蕴含的价值取向的深刻揭示,让我看到了法律与人、与社会之间的温情脉脉。在介绍普通法系时,书中对“海洋法”的讨论让我印象深刻,作者描绘了早期英国商人为了解决海上贸易中的纠纷,如何自发形成一套基于习惯和判例的规则,这套规则强调效率、公平和可预测性,并且随着贸易的发展不断演进。这种源于实践、服务于现实的法律形成过程,充满了生命力。而当谈及大陆法系时,作者并没有将其描绘成一套僵化的条文集合,而是强调了其背后所追求的“法治”精神——即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清晰性和可预测性,以及通过立法来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的理想。书中对德国法系在程序正义方面的追求,以及法国法系在保护个人自由方面的努力,都让我看到了法律在不同文化语境下所扮演的不同角色。尤其让我着迷的是,作者在探讨不同法系的历史演变时,常常会穿插一些引人入胜的案例,比如罗马法中的“人身权”是如何从奴隶制度下的不平等到逐渐演变为现代法律中对人身自由的尊重,这种历史的演进过程充满了人道的关怀。这本书让我意识到,法律的背后不仅仅是条文和规则,更是无数个体的权益,是社会整体的福祉。它让我重新审视了法律在我生活中的意义,也让我更加珍视我们所拥有的法律保障。
评分《外国法系精神》这本书,给我带来的不仅仅是知识的增长,更是思维方式的启迪。作者的笔触细腻且充满洞察力,他能够捕捉到不同法系在细微之处的精髓,并将其娓娓道来。我一直对“国家权力”在不同法系中的界定和限制很感兴趣,这本书为我提供了多角度的解读。在介绍大陆法系时,作者着重分析了德国法系中“国家目的”理论,即国家有责任通过法律来促进社会福利和公共利益。这种强调国家干预和服务的理念,与英美法系将国家权力限制在“最低限度”的思路形成鲜明对比。书中对法国法系中“行政法”的独立性及其发展历程的介绍,也让我看到了国家权力如何通过一套专门的法律体系来规范和约束。而在谈及普通法系时,作者则强调了“司法审查”的重要性,即法院有权审查政府行为的合法性,以防止国家权力滥用。这种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和平衡,是保障公民自由的关键。书中对“国家主权”概念的讨论,也让我看到了不同法系在理解和处理国际关系时的不同立场。例如,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倾向于通过条约来限制国家主权,而一些普通法系国家则更强调国家主权的绝对性。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对国家权力的理解,是理解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也是理解其政治和文化特质的关键。
评分《外国法系精神》是一本让我“欲罢不能”的书。作者的叙事方式极为引人入胜,他仿佛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导游,带着我漫步在世界各个法律文明的殿堂。从古希腊的城邦法到现代的国际法,从罗马法系的严谨逻辑到普通法系的灵活判例,每一个法系的介绍都充满了细节和深度。我尤其喜欢作者在分析不同法系对待“私有财产”的态度时的比较。书中详细阐述了大陆法系如何通过明确的物权体系来保障财产的权利,以及普通法系如何通过一系列判例和信托制度来解决复杂的财产继承和分配问题。这种细致入微的对比,让我能够清晰地看到不同法系在解决同一社会问题时的不同思路和侧重点。此外,书中对“宪法”的讨论也让我受益匪浅。作者不仅介绍了不同国家宪法的渊源和发展,还深入分析了不同宪法体制下权力分配、公民权利保障等方面的差异。例如,对美国宪法中“三权分立”原则的解读,让我理解了其如何通过权力制衡来防止任何一个分支的权力过大,从而保障自由和民主。而对英国“议会主权”原则的介绍,也让我看到了另一种实现权力制衡的独特方式。这本书不仅仅是关于法律的知识,更是在传递一种理解世界、理解他人的视角。它让我认识到,每一个法系都有其独特的逻辑和智慧,也都有其历史的局限性。只有深入了解这些不同的“精神”,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和参与到全球的法律对话中。
评分2004 大一第一学期
评分2004 大一第一学期
评分专业学习可读 2020.8.5
评分专业学习可读 2020.8.5
评分专业学习可读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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