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萬曆中期,首相張居正之子張秉仁見同窗李通妻崔氏貌美,心懷不良,邀李赴宴,將其毒死。李父鳴官,知府黃成玉畏張之勢,斷崔氏為張妾。崔氏先索壓轎銀三韆兩以養公婆。再約事三件,一請知府為媒,二要新人房中免去燈火,三要張秉仁披麻載孝為李送葬。張皆從之。將上轎,不忍離公婆,幼子;上而復下者凡三,最後決彆而去。夜入洞房刺殺張秉仁未遂,自刎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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