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纔能讓司法考試對你而言不再是腦筋急轉彎式的考試呢?適當做些練習是必要的。 練什麼?司法考試無非是測試法律條文的理解與適用,即所謂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在解決問題時,首先需要掌握法律準繩,然後再適用於案件(事例)。因此,練習就有兩種類型:其一是法律條文,即練習對法律準繩的掌握;其二是案例,即練習將法律準繩適用於具體事例。 練習法律和案例哪個更基本呢?當然是通過練習熟悉法律更基本。因為熟悉法律是正確解答案例的基礎,心中沒有法律準繩,不可能正確適用法律解決案例。 練習法律和案例哪個更有效呢?當然是通過練習熟悉法律更有效。因為法律條文是有限的,通過一定的練習就可以掌握。而具體的案例是無限的,韆變萬化的,即使通過練習也難以窮盡。因此,練習好對法律本身的理解和掌握,是一個“以不變應萬變”的解決之道。 筆者見過有些考生熱衷於收集、鑽研各種疑難案例,並為得到確切的答案而“上下求索”。這種精神固然可貴,但應對法律考試卻不得法。因為大韆世界無奇不有,得一解答,也隻是一個個案解答而已,並無普遍的指導意義。更有一些考生,連有關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都一無所知,就投入到各種案例的解析之中,最終不能形成正確的係統的知識。對這些考生而言,恐怕還是要退一步,先把法律練熟瞭,再考慮練習案例。而練習案例,也應圍繞法條的熟悉和理解。在有根基的基礎上,適度訓練一下應變能力。 看看曆年試捲。存在大量的測試法條本身記憶、理解的試題。解答這樣的試題,熟悉法條是極為有效的。還有一些試題,隻需要對法條有基本的理解就可簡單得齣正解。當然,也有一些疑難的事例,不能僅僅依靠死記硬背法條解決。 對此,我的建議是,應當針對比較簡明可靠的東西進行準備。哪個簡明可靠呢?那就是熟悉法條、掌握法條的簡單適用。這樣大體就能解答試捲中的60%的試題。剩下的疑難問題,碰碰運氣。 本書就是遵循這個思路,首先把法條改編成習題,幫助考生熟悉、理解法條本身的內容。然後再編一些案例(事例)習題,練習法條的理解、適用。法條是有限的,越練越熟越紮實;案例是無窮盡的,應當適可而止。
發表於2024-12-22
2007年司法考試重點法條配套金題(全5冊) 2024 pdf epub mobi 電子書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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