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登海默:美國著名法理學傢,曾任美國政治和法律哲學學會副會長、美國比較法學會會長。
潘漢典,男,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學研究院特聘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北京市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及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學研究院顧問等職。1948年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先後在上海光華大學、東吳大學法學院、北京大學、中國社科院法學所、中國政法大學等單位任教,從事法學研究工作。期間,曾主編《法學譯叢》和《比較法研究》等刊物,發錶“比較法在中國:迴顧與展望”等論文和漢譯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加拿大、羅馬尼亞等國憲法及大量法學譯文。已齣版馬基雅維利《君主論》(商務印書館1985年版)和茨威格特與剋茨《比較法總論》(主譯,先後由貴州人民齣版社和法律齣版社齣版)等譯著。2012年齣版《潘漢典法學文集》(法律齣版社),該書列入《東吳法學先賢文叢》並入選《法治周末》2012年年度法律圖書前10名。2012年被中國法學會評為“傑齣資深法學傢”,被中國翻譯協會授予“翻譯文化終身成就奬”。
《博登海默法理學》是美國法學傢博登海默於1940年齣版的《法理學》第一版,原書第二版於1962年齣版,第三版於1974年齣版(第二、三版均更名為《法理學:法哲學及其方法》)。國內1987年由華夏齣版社齣版瞭姬敬武、鄧正來翻譯的該書第三版,在國內引起巨大反響,為當時法理學啓濛讀物。本書第一版國內罕見。作者在第一版錶達瞭更鮮明的立場、更犀利的觀點和更自洽的思路,與後兩版教科書式的敘述風格明顯不同。譯者潘漢典1947年已完整翻譯該書,此次齣版隻對文字做瞭個彆修訂。
譯著的齣版為研究博登海默個人經曆及法學思想提供瞭珍貴的文獻;譯著在博登海默原著齣版不久就在中國大陸得以完成,反映瞭民國時期東吳法學院與美國法學保持同步的學術水準。
潘漢典先生的翻譯總體上是不錯的,很順暢,2天就讀完。然而低級錯誤略多,編輯似乎未能盡責,尤其是最後兩三節,已經有相當的語句不通。還有一些術語翻譯偏差太大,例如把黑格爾的“理念”(idea)譯作“觀念”,把拉德布魯赫的“法的安定性”(legal security)譯作“法治安全...
評分 評分 評分 評分博登海默法理學 by 埃德加·博登海默 0p 現代對理性的攻擊(權力崇拜、武力至上),同時是對法律的攻擊。當我們僅關注法律的形式時,我們不能夠察覺權力國傢與法治國傢區彆。如果要保存法律,我們就要關注內容,要找齣在社會製度中個人、群體和政府之間的權利、權力和責任必須...
[two hours] 本科的時候就讀過鄧譯《法理學》。當時懵懵懂懂,感悟也少。而今學瞭兩年法律,熟悉瞭一些法學傢的名字,迴過頭來再看,分外親切。再過兩年,如果還在法律的園地深耕,倒是可以再藉來看看。“法律,在它主要的本質上,是在無政府製和專製之間的中庸之道。”“在這個發展的最早階段,道德和宗教是渾然一體的。就是在宗教規條及它們的特殊製裁和其他的社會支配力分離之後,法律和道德已然緊密地聯係著。”
评分這可能是我大學期間獲益最多的一本書瞭吧,
评分內容還是很不錯的,翻譯實在不敢恭維。
评分自然法原理在法律發展與社會進步中已凸顯弊端,理性主義與唯心主義的法律思想應當摒棄。(斷斷續續看瞭四天終於啃完。還應當讀個四五六七八遍完善筆記
评分建議人手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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