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MPAcc中心主任,MBA“会计学”课程组组长。2007年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2010年成为伊志宏教授率领的“工商管理核心课程教学团队”成员,该团队为***优秀教学团队和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先后获杨纪琬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2003)、中国人民大学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2007)、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13)、中国人民大学教学优秀奖(2014)、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14)等奖项。2016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
先后主持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在《财贸经济》《经济研究》《会计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学术观点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报刊摘编转载,入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成果要报》,并被经济监管部门调阅参考。
发表于2025-02-09
法律制度与会计规则 2025 pdf epub mobi 电子书
图书标签: 会计 会计必读 会计专业前沿 财务 独立思考 法律 规则 金融法
本书提出了“根据法律事实记账”(记账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理论主张。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民事主体的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根据法律事实记账(记账必须具备原始凭证)是会计的基本原则,是会计保持其行业价值的底线。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并非国际法,美国证券市场上的公认会计原则(GAAP)也不是美国联邦范围内普遍适用于所有企业的法律,它们仅仅是公共会计师行业牵头设计的、缺乏合理逻辑的金融分析规则。因此,本书认为无论是从利益导向还是制定程序上看,IFRS和GAAP都不应当进入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民商法、经济法的实施细则和运行基础。为了保障税法、公司法、证券法、统计法等上位法的顺利实施,必须强调根据法律事实记账的基本原则,禁止缺乏法律证据的会计行为。会计法规遵循上位法,是会计立法的一项根本原则。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融合在法律体系之中,将确保会计制度与民商法、经济法的和谐统一,有利于构建合理的会计制度和稳定的市场法制。
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评分20171213
评分周华老师的思路很清晰,论证了法律与准则之间的矛盾关系。指出现行会计准则已从会计历史事实的记录变化为盯市会计,从某种程度来说违背了会计的含义。
评分非常好的作品!让我想到了自己在人民大学学习的那些日子。所有的惯例、规则都应当被审视。只有本质、规律、真理值得追寻。未经审视的人生是不值得度过的。
评分周华老师的思路很清晰,论证了法律与准则之间的矛盾关系。指出现行会计准则已从会计历史事实的记录变化为盯市会计,从某种程度来说违背了会计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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