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上上 浙江新昌人,主要研究民商法學、法律方法論。
現為清華大學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上發錶多篇。代錶性論文有:《利益的層次結構和利益衡量的展開》《物權法定主義:在自由與強製之間》《論商譽與商譽權》等;代錶性專著有:《論股東錶決權——以公司控製權爭奪為中心展開》《圖解新公司法》等。
曾獲得“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奬”;科研成果獲得國傢奬勵1次、省部級一等奬1次、二等奬2次、三等奬2次。2008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纔計劃”;2010年浙江省“151人纔工程”第一層次;2011年入選浙江省“錢江人纔計劃”。
在利益衡量論的體係建構中,異質利益(不同性質的利益)之間如何衡量?似乎存在著公度性(通約性)難題。它涉及不同利益之間衡量的可能性,是建構利益衡量理論必須麵對的基礎性問題。作者認為,異質利益衡量的實質是相符性(匹配性)問題,而不是公度性(通約性)問題。作者將這一問題的詳細研究增為本書第五章,使利益衡量理論的體係更為完善。
發表於2024-11-22
利益衡量論 2024 pdf epub mobi 電子書 下載
圖書標籤: 民法 法律 梁上上 法學 利益衡量論 法學理論 利益法學
梁老師的行文思路真的好明確,完全是我最喜歡看的結構!!不過域外的幾個判例翻譯真的令人頭大(。)
評分第一次讀梁上上老師書,愛上瞭梁老師的寫作風格。讀起來真是令人舒服。利益衡量論被梁慧星老師引入中國後,梁老師對於這個問題的研究,在國內可以說是無齣其右。梁老師這本書緻力於給利益衡量論設定一個標準。梁老師的終極標準就是社會公共利益。但是,在利益衡量大行其道的當今中國,我輩學人,有把這個標準更加進一步細緻化和具體化的使命。
評分梁老師的行文思路真的好明確,完全是我最喜歡看的結構!!不過域外的幾個判例翻譯真的令人頭大(。)
評分抽象;文中所說的“製度利益”,其實就是“規範目的”,文章顯然沒有進入到法學方法論的常規體係之中,自創瞭一種新的“利益衡量”的概念
評分利益衡量其實還是很不好辦的,雖然作者提齣瞭四層次判斷(當事人利益、群體利益、製度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理論,但是還是存在許多問題。第一個就是製度利益其實不是那麼好確定的,比如說作者認為古代婚姻製度的製度利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因為結婚年齡小,所以由父母代為選擇,但是其實也可以認為是保障父傢長製等一套禮教秩序。第二是製度利益和社會利益衝突時如何解決,作者舉瞭《侵權責任法》齣颱前,醫療損害責任判決突破不閤理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為例,似乎說可以大膽衝破落後法律製度的束縛,但是在後麵又說隻有在法律存在漏洞時纔能創設新的法律規則。不過前文所說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可以認為是法律漏洞嗎?第三,社會公共利益的判斷則是更加難以進行的,作者也沒有對這方麵進行較為清晰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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