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lation of the Executive Power to Legislation

Relation of the Executive Power to Legislation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2026

出版者:Ayer Co Pub
作者:Black, Henry Campbell
出品人:
頁數:191
译者:
出版時間:
價格:15.95
裝幀:HRD
isbn號碼:9780405058554
叢書系列:
圖書標籤:
  • 政治學
  • 行政權
  • 立法權
  • 權力製衡
  • 憲法
  • 政府
  • 政治製度
  • 公共管理
  • 美國政治
  • 政治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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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述

權力與結構:現代國傢治理的基石 一、 引言:權力的交織與現代治理的睏境 在人類社會邁嚮復雜化、全球化的進程中,現代國傢作為一個有機體的治理效能,越來越依賴於其內部權力結構的精妙設計與有效運行。本書旨在深入剖析現代國傢治理體係中,不同權力部門之間既相互製約又協同運作的復雜動態。我們關注的焦點並非僅僅停留在抽象的憲政理論,而是聚焦於這些理論如何在具體的政治實踐、法律框架以及社會需求的驅動下,展現齣其內在的張力與適應性。 本書的探討將避開對特定曆史事件或單一國傢案例的詳盡敘述,而是緻力於構建一個更為宏觀、更具普遍適用性的分析框架,用以理解權力如何被分配、被行使,以及如何被公眾所監督。我們相信,對治理結構本身的深刻理解,是解決當前全球性挑戰(如氣候變化、技術倫理、經濟不平等)的前提。 二、 政治哲學的溯源與權力視角的轉換 要理解現代國傢權力結構,必須迴溯其思想源頭。本書將首先梳理啓濛運動以來,關於國傢起源、社會契約以及政府正當性的核心哲學辯論。洛剋、孟德斯鳩的早期思想奠定瞭權力分立的理論基礎,但現代國傢形態已遠超十八世紀的預期。 我們將著重分析,在福利國傢興起、“技術官僚”崛起以及全球化衝擊的背景下,傳統的三權分立模型所麵臨的挑戰。權力不再是簡單地被切割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塊。新興的權力中心——如獨立監管機構、跨國組織乃至具有強大社會動員能力的非政府組織——都在不同層麵上分享著國傢治理的職能。 本書的核心論點之一在於:現代治理的有效性,越來越依賴於對“權力滲透”和“功能重疊”的精細管理,而非僵硬的界限劃分。我們試圖描繪一幅權力流動的地圖,而非靜態的權力部門圖譜。 三、 立法權的演進:從代錶到立法驅動 立法機構作為民意的最終體現者,其功能和形態正經曆深刻的結構性轉變。本書將深入探討現代立法權力的內在復雜性: 1. 法規的復雜化與專業化: 隨著社會問題的技術性增強(如金融衍生品監管、生物技術倫理),純粹由民選代錶製定的法律文本,往往需要依賴於龐大的專業幕僚團隊、智庫支持以及行政部門的初步起草。這引發瞭關於“誰在真正塑造法律”的深刻討論。我們探討的是,如何確保專業化帶來的效率提升,不以犧牲民主問責製為代價。 2. 立法程序的設計與效率的悖論: 現代民主國傢為保障少數群體權利和充分辯論,設計瞭復雜的立法程序。然而,在快速變化的社會環境中,這種復雜性有時導緻決策癱瘓。本書分析瞭不同國傢為應對此挑戰所采取的程序性創新,例如“快車道”立法、委員會權力下放等機製,並評估瞭這些機製對立法質量的長期影響。 3. 議會監督職能的強化與弱化: 議會的核心職能在於對其他權力的監督。我們考察瞭現代議會在預算審查、公共聽證會以及特定調查程序中,如何運用其權力來製衡決策層。同時,我們也審視瞭政黨紀律、媒體環境等因素如何削弱瞭議會個彆代錶的獨立監督能力。 四、 現代國傢治理中的“執行”與“規則製定”的模糊邊界 在傳統認知中,行政部門的職責是執行法律。然而,在當代治理語境下,“執行”一詞的含義已大大擴展。 1. 規製國傢的興起: 本書重點分析瞭“規製國傢”的形態。這意味著大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則,正由行政機構或半獨立的監管機構製定和實施。這些規則直接影響到公民的經濟活動和日常生活。我們討論的核心問題是:當行政機構被賦予如此廣泛的“準立法”權力時,其閤法性的來源是什麼?又是誰來裁決其權力邊界的爭議? 2. 危機管理與緊急授權: 麵對突發性的國傢危機(無論是公共衛生、自然災害還是安全威脅),行政部門往往需要迅速獲得超越常規的授權。本書考察瞭這些“緊急狀態”下的權力擴張,以及如何設計機製,確保這些臨時權力在危機結束後能被有效迴收,避免形成永久性的權力偏斜。 3. 行政能動性與法律的開放性: 法律條文往往是概括性的,留下瞭巨大的解釋空間。行政部門在填補這些空間時,實質上是在參與“再創造”規則的過程。我們探討瞭法院在裁決行政解釋的閤法性時所采用的司法審查標準,以及這種標準如何塑造瞭治理的實際走嚮。 五、 司法權力的擴展與法律的社會重塑 司法權,通常被視為解釋和適用法律的部門,在現代社會中,其角色已從被動的仲裁者,轉變為更具能動性的社會塑造者。 1. 憲法化趨勢與積極司法: 隨著人權觀念的深化,越來越多的社會爭議——從環境汙染到醫療可及性——被提上憲法層麵進行裁決。這導緻瞭司法機關在製定公共政策的某些關鍵領域擁有瞭直接的否決權或引導權。本書批判性地考察瞭“積極司法”的閤理性邊界,以及它可能帶來的民主閤法性挑戰。 2. 司法審查的領域拓寬: 傳統的司法審查主要關注程序的閤法性。但在許多司法管轄區,法院開始介入對政策“實質閤理性”的審查。我們分析瞭這種介入對行政和立法部門自主決策空間的擠壓效應,以及如何平衡對基本權利的保護與對專業決策領域的尊重。 3. 國際法與國內司法的互動: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國際條約和國際法庭的裁決對國內司法體係的影響日益顯著。本書探討瞭國內法院如何整閤這些外部規範,以及這如何重塑瞭國傢主權在法律層麵的體現。 六、 結論:動態平衡的追求 本書並非要為某一種特定的權力結構背書,而是提供一套工具箱,用於分析和評估任何給定的治理體係在特定曆史條件下的適應性。現代國傢的治理藝術,不在於找到一個永恒不變的權力劃分點,而在於不斷地調整和校準不同權力部門之間的相互作用力,確保整個係統在效率、正當性、問責製和對基本權利的尊重之間,維持一種動態的、有時是緊張的平衡。治理的未來,取決於我們如何理解和管理人與人之間權力的流動與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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