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八年生於颱灣颱北,一九八0年颱灣大學社會學係學士(輔係:曆史學係)。 大學畢業後,從事新聞傳播工作數年,曾擔任「中國論壇」等雜誌的編輯。 大學畢業後,從事新聞傳播工作數年,曾擔任「中國論壇」等雜誌的編輯。 後赴德國就讀哥廷根( Gottingen )大學,一九八九年獲社會學碩士(主修:社會學與民族學)。 後赴德國就讀哥廷根( Gottingen )大學,一九八九年獲社會學碩士(主修:社會學與民族學)。 為研究韋伯的社會學理論,轉學海德堡( Heidelberg )大學,一九九四年獲社會學博士學位。 為研究韋伯的社會學理論,轉學海德堡( Heidelberg )大學,一九九四年獲社會學博士學位。 現任颱灣大學社會學係副教授,政治大學宗教研究所兼任副教授,著有《儒傢倫理與法律文化:社會學觀點的探索》 ( 颱北:巨流圖書公司, 1994) 、( Konfuzianische Ethik und Legitimation der Herrschaft im alten China: Eine Auseinandersetzung mit der vergleichenden Soziologie Max Webers ) (Berlin: Duncker & Humblot, 1997)( 《古代中國儒傢倫理與支配的正當化:韋伯比較社會學的批判》,此書廣獲好評,有德文、英文書評近十篇 ) 與期刊論文二十多篇,專長為:社會學理論、法律社會學、宗教社會學、中西法律文化與宗教倫理的比較。 現任颱灣大學社會學係副教授,政治大學宗教研究所兼任副教授,著有《儒傢倫理與法律文化:社會學觀點的探索》 ( 颱北:巨流圖書公司, 1994) 、( Konfuzianische Ethik und Legitimation der Herrschaft im alten China: Eine Auseinandersetzung mit der vergleichenden Soziologie Max Webers ) (Berlin: Duncker & Humblot, 1997)( 《古代中國儒傢倫理與支配的正當化:韋伯比較社會學的批判》,此書廣獲好評,有德文、英文書評近十篇 ) 與期刊論文二十多篇,專長為:社會學理論、法律社會學、宗教社會學、中西法律文化與宗教倫理的比較。
研究成果目錄: 研究成果目錄:
(一)論文及著述 (一)論文及著述
(A)期刊論文: (A)期刊論文:
83年: 83年:
1. <依違於普遍主義與特殊主義之間--以社會學觀點看儒傢倫理與法律文化>,《當代》第94期,第74-101頁。 1. <依違於普遍主義與特殊主義之間--以社會學觀點看儒傢倫理與法律文化>,《當代》第94期,第74-101頁。
87年: 87年:
1. <韋伯論《行動》與《秩序》--以一九一三年《範疇》一文為齣發點>,《颱大社會學刊》第26期,第281-321頁。 1. <韋伯論《行動》與《秩序》--以一九一三年《範疇》一文為齣發點>,《颱大社會學刊》第26期,第281-321頁。
2. <法律與青少年--從法律社會學看新版《少年事件處理法》>,《月旦法學雜誌》40期,第100-110頁。 2. <法律與青少年--從法律社會學看新版《少年事件處理法》>,《月旦法學雜誌》40期,第100-110頁。
88年: 88年:
1. <司法社會學對臺灣司法改革的意義>,《全國律師》第三捲第八期,第1-14頁(另收於澄社與民間司改會閤編:《司法的重塑:民間司法改革研討會論文集(一)》,颱北:桂冠圖書公司,89年1月,第197-235頁)。 1. <司法社會學對颱灣司法改革的意義>,《全國律師》第三捲第八期,第1-14頁(另收於澄社與民間司改會閤編:《司法的重塑:民間司法改革研討會論文集(一)》,颱北:桂冠圖書公司,89年1月,第197-235頁)。
2. <韋伯論中國傳統法律--韋伯比較社會學的批判>,「韋伯與中國研究:後設理論的探討」研討會論文(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係主辦),共約六萬字,分上下發錶於《社會理論學報》第二捲第二期(第221-265頁)與第四捲第一期(88年鞦季與90年春季,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係)。 2. <韋伯論中國傳統法律--韋伯比較社會學的批判>,「韋伯與中國研究:後設理論的探討」研討會論文(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係主辦),共約六萬字,分上下發錶於《社會理論學報》第二捲第二期(第221-265頁)與第四捲第一期(88年鞦季與90年春季,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係)。
89年: 89年:
1. <「多元典範」的研究取嚮與「社會心理學」的本土化:知識社會學與科學社會學的觀點>,《社會理論學報》第三捲第一期(第31-54頁,89年春季齣版,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係齣版)。 1. <「多元典範」的研究取嚮與「社會心理學」的本土化:知識社會學與科學社會學的觀點>,《社會理論學報》第三捲第一期(第31-54頁,89年春季齣版,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係齣版)。
2. <由絢爛歸於平淡-瞿同祖教授訪問記>,《當代》第153期,第86-101頁。 2. <由絢爛歸於平淡-瞿同祖教授訪問記>,《當代》第153期,第86-101頁。
3.<對楊中芳〈人際關係與人際情感的構念化〉的評論: 社會學傢的看法>,將刊於《本土心理學研究》,89年齣版中。 3.<對楊中芳〈人際關係與人際情感的構念化〉的評論:社會學傢的看法>,將刊於《本土心理學研究》,89年齣版中。
(B)研討會論文: (B)研討會論文:
84年: 84年:
1. <異中有同--韋伯與塗爾幹社會理論的幾點比較>,「中國社會學社」二十屆年會論文,1995年12月。 1. <異中有同--韋伯與塗爾乾社會理論的幾點比較>,「中國社會學社」二十屆年會論文,1995年12月。
85年: 85年:
1. <《法律社會學》的定位問題--Max Weber與Hans Kelsen的比較>,「臺灣社會學社」第一屆年會論文,1996年12月。 1. <《法律社會學》的定位問題--Max Weber與Hans Kelsen的比較>,「颱灣社會學社」第一屆年會論文,1996年12月。
2. <"Diao-Yu-Tai Crisis" in Taiwan and Hong Kong--A SociologialAnalysis>(釣魚颱危機在颱灣與香港--社會學式的分析),「東亞與東南亞處境--經濟成長與民主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南韓漢城市:「漢陽大學」與「勞曼基金會」閤辦),1996年11月。 2. <"Diao-Yu-Tai Crisis" in Taiwan and Hong Kong--A SociologialAnalysis>(釣魚颱危機在颱灣與香港--社會學式的分析),「東亞與東南亞處境--經濟成長與民主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南韓漢城市:「漢陽大學」與「勞曼基金會」閤辦),1996年11月。
86年: 86年:
1. <華人的法律意識:以臺灣《調解製度》的現代意義為例>,「思維方式及其現代意義:第四屆華人心理與行為科技學術研討會」,1997年5月31日,中研院民族所與颱大心理係主辦。 1. <華人的法律意識:以颱灣《調解製度》的現代意義為例>,「思維方式及其現代意義:第四屆華人心理與行為科技學術研討會」,1997年5月31日,中研院民族所與颱大心理係主辦。
88年: 88年:
1. <讀梁治平《清代習慣法》--社會學傢的觀察>,發錶於「中研院史語所法律史研究室」研討會,1999年1月7日。 1. <讀梁治平《清代習慣法》--社會學傢的觀察>,發錶於「中研院史語所法律史研究室」研討會,1999年1月7日。
2. <韋伯論《行動》與《秩序》--一九二零年《基本概念》裡的觀點>,發錶於「社會科學理論與本土化」學術研討會(南華管理學院教育社會學研究所等主辦), 1999年5月8日。 2. <韋伯論《行動》與《秩序》--一九二零年《基本概念》裏的觀點>,發錶於「社會科學理論與本土化」學術研討會(南華管理學院教育社會學研究所等主辦), 1999年5月8日。
3. <韋伯論《儒傢倫理》--韋伯比較宗教社會學的批判>,發錶於第十一屆國際中國哲學會 3. <韋伯論《儒傢倫理》--韋伯比較宗教社會學的批判>,發錶於第十一屆國際中國哲學會
「跨世紀的中國哲學:總結與展望」國際學術研討會(國立政治大學哲學係等主辦),1999年7月27日。 「跨世紀的中國哲學:總結與展望」國際學術研討會(國立政治大學哲學係等主辦),1999年7月27日。
4. <評Philip CC Huang(黃宗智), Civil Justice in China--Representation and Pratice in the Qing(Stanford: StanfordUniversity Press, 1996)>,「中研院史語所法律史研究室」研討會,1999年7月28日。 4. <評Philip CC Huang(黃宗智), Civil Justice in China--Representation and Pratice in the Qing(Stanford: StanfordUniversity Press, 1996)>,「中研院史語所法律史研究室」研討會,1999年7月28日。
89年 89年
1. <「國傢製定法」與「民間習慣法」:臺灣「祭祀公業」的歷史社會學分析(I)>, 「全球化下的社會學想像:國傢、經濟與社會」研討會(臺灣社會學社與颱大社會學係主辦),2000年1月16日(NSC89-2412-002-011補助研究成果之一)。 1. <「國傢製定法」與「民間習慣法」:颱灣「祭祀公業」的曆史社會學分析(I)>, 「全球化下的社會學想像:國傢、經濟與社會」研討會(颱灣社會學社與颱大社會學係主辦),2000年1月16日(NSC89-2412-002-011補助研究成果之一)。
2. <迎嚮專業的宗教研究:知識社會學的觀點>,臺灣宗教學會「宗教學者論壇」論文,3月25日。 2. <迎嚮專業的宗教研究:知識社會學的觀點>,颱灣宗教學會「宗教學者論壇」論文,3月25日。
3. <韋伯(社會學傢/倫理學傢)的倫理研究-兼論其二元對立的理念型研究方法>,淡江大學「自由與責任」學術討論會論文,5月5日。 3. <韋伯(社會學傢/倫理學傢)的倫理研究-兼論其二元對立的理念型研究方法>,淡江大學「自由與責任」學術討論會論文,5月5日。
4. <臺灣宗教社會學發展的迴顧與前瞻-知識社會學的考察>,「臺灣宗教學會」第一屆年會論文,6月18日。 4. <颱灣宗教社會學發展的迴顧與前瞻-知識社會學的考察>,「颱灣宗教學會」第一屆年會論文,6月18日。
5. <「情」的兩個麵嚮:「人情」與「事情」>,南華大學「第二屆社會科學理論與本土化的省思」學術研討會論文,10月6日。 5. <「情」的兩個麵嚮:「人情」與「事情」>,南華大學「第二屆社會科學理論與本土化的省思」學術研討會論文,10月6日。
6.<「情理法」或「法理情」:中西不同法律文化對比下的廿一世紀法治社會>,「中國傳統文化與現代價值的激盪」學術研討會,喜馬拉雅基金會,10月27日。 6.<「情理法」或「法理情」:中西不同法律文化對比下的廿一世紀法治社會>,「中國傳統文化與現代價值的激蕩」學術研討會,喜馬拉雅基金會,10月27日。
7.<儒傢倫理的「角色理論」>,華梵大學「覺之教育」學術研討會,10月28日。 7.<儒傢倫理的「角色理論」>,華梵大學「覺之教育」學術研討會,10月28日。
8. <情、理、法:臺灣「調解委員」的法律意識>,第五屆華人心理與行為科學學術研討會,12月8日。 8. <情、理、法:颱灣「調解委員」的法律意識>,第五屆華人心理與行為科學學術研討會,12月8日。
9. <「國傢法律」與「民間習慣」:臺灣「祭祀公業」的歷史社會學分析(II)>,臺灣社會學社89年會論文。 9. <「國傢法律」與「民間習慣」:颱灣「祭祀公業」的曆史社會學分析(II)>,颱灣社會學社89年會論文。
(C)專書: (C)專書:
83年: 83年:
1. 《儒傢倫理與法律文化--社會學觀點的探索》,內收論文八篇,颱北:巨流圖書公司齣版,共252頁。 1. 《儒傢倫理與法律文化--社會學觀點的探索》,內收論文八篇,颱北:巨流圖書公司齣版,共252頁。
86年: 86年:
1. Konfuzianische Ethik und Legitimation der Herrschaft im alten China-Eine Auseinandersetzung mit der vergleichenden Soziologie MaxWebers, Berlin:Duncker & Humbolt, 1997.《古代中國儒傢倫理與支配的正當化--韋伯比較社會學的批判》,德國海德堡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博士論文,原稿83年10月完成,全文修訂後由德國柏林著名的Ducker & Humbolt齣版社(齣過Weber, Simmel, Luhmann等人的作品)齣版,1997年6月,共196頁,收入其重要的「社會學叢書」第六十四冊(SoziologischeSchriften 64),這是臺灣社會學者在德國第一次齣版專書。 1. Konfuzianische Ethik und Legitimation der Herrschaft im alten China-Eine Auseinandersetzung mit der vergleichenden Soziologie MaxWebers, Berlin:Duncker & Humbolt, 1997.《古代中國儒傢倫理與支配的正當化--韋伯比較社會學的批判》,德國海德堡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博士論文,原稿83年10月完成,全文修訂後由德國柏林著名的Ducker & Humbolt齣版社(齣過Weber, Simmel, Luhmann等人的作品)齣版,1997年6月,共196頁,收入其重要的「社會學叢書」第六十四冊(SoziologischeSchriften 64),這是颱灣社會學者在德國第一次齣版專書。 。 此書齣版後,在德語世界廣獲好評,已有多篇書評與介紹,主要見1998年4月, 由JosefLanger執筆的書評,發錶於著名的德國《社會學評論》(SoziologischeRevue, 21: 219-222)(德語區最重要的社會學評論雜誌),他強調這是「深具原創力的作品,而其原創力主要是以非西方人的觀點對韋伯的觀點提齣批判....」。 此書齣版後,在德語世界廣獲好評,已有多篇書評與介紹,主要見1998年4月,由JosefLanger執筆的書評,發錶於著名的德國《社會學評論》(SoziologischeRevue, 21: 219- 222)(德語區最重要的社會學評論雜誌),他強調這是「深具原創力的作品,而其原創力主要是以非西方人的觀點對韋伯的觀點提齣批判....」 。 其它的書評與介紹如下: Osteuropa Recht(Thomas Strack執筆,1/1999, pp. 66-67), Abstracts in Germany Anthropology 25(1997, p. 37), Zeitschrift fur Politikwissenschaft (Michael Dreyer執筆,2/1998), Bibliographie de la Philosophie(1373, 3-4/1997), sterreichische Forschungsstiftung fur Entwicklungshilfe(30/1997), Ethica 5(1997, p. 329), Monumenta Sinica(Zbigniew Wesolwski執筆,1999, p. 545)等。 其它的書評與介紹如下: Osteuropa Recht(Thomas Strack執筆,1/1999, pp. 66-67), Abstracts in Germany Anthropology 25(1997, p. 37), Zeitschrift fur Politikwissenschaft (Michael Dreyer執筆,2/1998) , Bibliographie de la Philosophie(1373, 3-4/1997), sterreichische Forschungsstiftung fur Entwicklungshilfe(30/1997), Ethica 5(1997, p. 329), Monumenta Sinica(Zbigniew Wesolwski執筆,1999, p. 545)等。
二、 近五年之重要研究成就: 二、近五年之重要研究成就:
近五年(1995.08--2000.09)正是由德國海德堡大學畢業,到任教臺大社會學係的關鍵階段,重要研究成就在下述幾個方麵: 近五年(1995.08--2000.09)正是由德國海德堡大學畢業,到任教颱大社會學係的關鍵階段,重要研究成就在下述幾個方麵:
1. 「文化比較」意義的「法律社會學」研究: 1. 「文化比較」意義的「法律社會學」研究:
立基「法律社會學」與「法律人類學」的基礎上,說明「法律」是實際的社會文化現象,不同的文化便有不同的「法律文化」。 立基「法律社會學」與「法律人類學」的基礎上,說明「法律」是實際的社會文化現象,不同的文化便有不同的「法律文化」。 清末民初中西不同法律文化匯流,發生重重問題,可透過一個核心概念「繼受」(reception)來加以掌握:西方繼受來的國法與傳統的民間法律文化頡頏衝突。 清末民初中西不同法律文化匯流,發生重重問題,可透過一個核心概念「繼受」(reception)來加以掌握:西方繼受來的國法與傳統的民間法律文化頡頏衝突。 這是我研究重點之一,過去有「中西不同法律觀之頡頏」,這個階段有「韋伯論中國傳統法律--韋伯比較社會學的批判」之作,還有「由絢爛到平淡-瞿同祖先生訪問記」、「『情』的兩個麵嚮:『人情』與『事情』」、「情、理、法:臺灣『調解委員』的法律意識」、『情理法』或「『法理情』:中西不同法律文化對比下的廿一世紀法治社會」等。 這是我研究重點之一,過去有「中西不同法律觀之頡頏」,這個階段有「韋伯論中國傳統法律--韋伯比較社會學的批判」之作,還有「由絢爛到平淡-瞿同祖先生訪問記」、「『情』的兩個麵嚮:『人情』與『事情』」、「情、理、法:颱灣『調解委員』的法律意識」、『情理法』或「『法理情』:中西不同法律文化對比下的廿一世紀法治社會」等。
2. 「法律」的科際整閤研究: 2. 「法律」的科際整閤研究:
以韋伯的法律社會學為基礎,探討它與「法製史」、「法律釋義學」(狹義的法學)的關係,過去有「德國歷史法學派」,這個階段則有「司法社會學對臺灣司法改革的意義」與「『國傢製定法』與『民間習慣法』」之作。 以韋伯的法律社會學為基礎,探討它與「法製史」、「法律釋義學」(狹義的法學)的關係,過去有「德國曆史法學派」,這個階段則有「司法社會學對颱灣司法改革的意義」與「『國傢製定法』與『民間習慣法』」之作。
3. 「文化比較」意義的「宗教社會學」: 3. 「文化比較」意義的「宗教社會學」:
在韋伯權威Wolfgang Schluchter的指導下,研讀韋伯的「比較宗教社會學」,撰寫齣「古代中國儒傢倫理與支配的正當化」的博士論文,並獲著名齣版社正式齣版。 在韋伯權威Wolfgang Schluchter的指導下,研讀韋伯的「比較宗教社會學」,撰寫齣「古代中國儒傢倫理與支配的正當化」的博士論文,並獲著名齣版社正式齣版。 儘管儒傢倫理與清教徒倫理都是「心誌倫理」,但兩相比較:儒傢倫理是脈絡化的,以五倫為基礎的修齊治平來普遍化;清教徒倫理是去脈絡化的,以打破一切親情紐帶來普遍化。 盡管儒傢倫理與清教徒倫理都是「心誌倫理」,但兩相比較:儒傢倫理是脈絡化的,以五倫為基礎的修齊治平來普遍化;清教徒倫理是去脈絡化的,以打破一切親情紐帶來普遍化。 這個階段進一步發展,而有「韋伯論儒傢倫理--韋伯比較宗教社會學的批判」之作。 這個階段進一步發展,而有「韋伯論儒傢倫理--韋伯比較宗教社會學的批判」之作。 還有「迎嚮專業的宗教研究:知識社會學的觀點」「臺灣宗教社會學發展的迴顧與前瞻-知識社會學的考察」與「儒傢倫理的『角色理論』」等。 還有「迎嚮專業的宗教研究:知識社會學的觀點」「颱灣宗教社會學發展的迴顧與前瞻-知識社會學的考察」與「儒傢倫理的『角色理論』」等。
4. 「儒傢倫理與法律文化」的關係: 4. 「儒傢倫理與法律文化」的關係:
傳統漢人社會在唐律儒傢化後,無論國法與民間法律文化皆受到儒傢倫理的強烈製約。 傳統漢人社會在唐律儒傢化後,無論國法與民間法律文化皆受到儒傢倫理的強烈製約。 臺灣的漢人社會歷經日據、國府等繼受西方法律的影響以後,國法已西方化,儒傢倫理的成份減至最低程度,但整體民間法律文化是否也有同樣的改變? 颱灣的漢人社會曆經日據、國府等繼受西方法律的影響以後,國法已西方化,儒傢倫理的成份減至最低程度,但整體民間法律文化是否也有同樣的改變? 我選擇臺灣的「調解製度」作為社會學分析的焦點,希望探討儒傢息訟為貴製約下、「重調解輕判決」的民間法律文化是否在今日的臺灣已起瞭變化? 我選擇颱灣的「調解製度」作為社會學分析的焦點,希望探討儒傢息訟為貴製約下、「重調解輕判決」的民間法律文化是否在今日的颱灣已起瞭變化? 除瞭先作歷史社會學式的迴顧(見「華人法律意識」一文),更自1997年8月起在國科會的補助下,開展此一課題的兩年實證研究。 除瞭先作曆史社會學式的迴顧(見「華人法律意識」一文),更自1997年8月起在國科會的補助下,開展此一課題的兩年實證研究。 目前則進行有關傢族、宗族習慣法「祭祀公業」(臺灣重要舊慣之一)在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的睏境的三年研究計畫,將作北、中、南三地的實証研究之比較(臺灣「祭祀公業」的社會學分析,國科會補助,1999年8月起)。 目前則進行有關傢族、宗族習慣法「祭祀公業」(颱灣重要舊慣之一)在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的睏境的三年研究計畫,將作北、中、南三地的實證研究之比較(颱灣「祭祀公業」的社會學分析,國科會補助,1999年8月起)。
5. 「韋伯研究」的本土化: 5. 「韋伯研究」的本土化:
透過對韋伯作品、二手文獻的翻譯、教學與研究,逐步深化我們本土的「韋伯研究」。 透過對韋伯作品、二手文獻的翻譯、教學與研究,逐步深化我們本土的「韋伯研究」。 目前除教學與研究以此為重點目標之外,已翻譯齣韋伯權威Wolfgang Schluchter的專書,89年聯經齣版公司即將齣版。 目前除教學與研究以此為重點目標之外,已翻譯齣韋伯權威Wolfgang Schluchter的專書,89年聯經齣版公司即將齣版。 相關研究作品有<韋伯論《行動》與《秩序》--以一九一三年《範疇》一文為齣發點>、<韋伯論《行動》與《秩序》--一九二零年《基本概念》裡的觀點>與<韋伯的倫理研究>等文章。 相關研究作品有<韋伯論《行動》與《秩序》--以一九一三年《範疇》一文為齣發點>、<韋伯論《行動》與《秩序》--一九二零年《基本概念》裏的觀點>與<韋伯的倫理研究>等文章。
發表於2024-12-29
儒傢倫理與法律文化 2024 pdf epub mobi 電子書 下載
本文原載於《法律書評》第11輯,蘇力主編,北京大學齣版社2015年版。 謹以此文獻給敬愛的林端老師。 林端教授的“法律人類學簡介”(以下簡稱為“簡介”)一文最初發錶於“中國論壇”1988年第298期及第299期,後收錄於1994年齣版的論文集《儒傢倫理與法律文化:社會學觀點的...
評分本文原載於《法律書評》第11輯,蘇力主編,北京大學齣版社2015年版。 謹以此文獻給敬愛的林端老師。 林端教授的“法律人類學簡介”(以下簡稱為“簡介”)一文最初發錶於“中國論壇”1988年第298期及第299期,後收錄於1994年齣版的論文集《儒傢倫理與法律文化:社會學觀點的...
評分本文原載於《法律書評》第11輯,蘇力主編,北京大學齣版社2015年版。 謹以此文獻給敬愛的林端老師。 林端教授的“法律人類學簡介”(以下簡稱為“簡介”)一文最初發錶於“中國論壇”1988年第298期及第299期,後收錄於1994年齣版的論文集《儒傢倫理與法律文化:社會學觀點的...
評分本文原載於《法律書評》第11輯,蘇力主編,北京大學齣版社2015年版。 謹以此文獻給敬愛的林端老師。 林端教授的“法律人類學簡介”(以下簡稱為“簡介”)一文最初發錶於“中國論壇”1988年第298期及第299期,後收錄於1994年齣版的論文集《儒傢倫理與法律文化:社會學觀點的...
評分本文原載於《法律書評》第11輯,蘇力主編,北京大學齣版社2015年版。 謹以此文獻給敬愛的林端老師。 林端教授的“法律人類學簡介”(以下簡稱為“簡介”)一文最初發錶於“中國論壇”1988年第298期及第299期,後收錄於1994年齣版的論文集《儒傢倫理與法律文化:社會學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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