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构成》综合了众多同类教材的有关论述,以课堂单元教学的可操作性为前提,强调简洁、明了、实效,同时结合单元学习的展开,通过对立体造型、色彩与空间的分析及大量实践案例,用最新、最优秀的设计理念与设计资料,以最直接的方式证明立体构成在现代设计教育领域中的重要性,使学生在研习中产生对立体形态空间构成的兴趣。
“形态”一词几乎是所有设计师和艺术家都熟知的,然而我们可能并不完全理解它的内涵。有关视觉形象的几个概念容易混淆,因此,我们先理解、比较一下形状、形象、形态这几个概念,以求准确深入地理解形态。
(1)形状:指物体或图形由外部的面或线条组合而呈现的外在体貌特征。主要指人的视觉所能够感受到的物体的客观物质属性,强调的是物体在视觉过程中的可识别程度,重点在物而不在人。物体的轮廓与重量,尺寸并不因人的视觉器官而发生改变。如正常情况下,方形的物体不会看成是圆形的。
(2)形象:指能引起人的思想或感情活动的形状或姿态,强调的是人在观看到物体之后的心理反应和感受,重点在人不在物。在艺术创作中常指神情面貌和性格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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