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法学(2009年秋季卷·总第19卷)》内容简介:诚然,新闻媒体如果是作为由社会成员组成的一种社会事业机构,应当是属于非政府组织,一般不享有政府所拥有的国家权力及其强制力,而是基于其公民和社团的身份,享有公民权,主要是公民和社会组织的政治权利与自由,包括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出版自由、知情权、信息传播权,特别是对政府的监督权,等等。’这些都属于权利范畴,是新闻媒体赖以生存的凭借和存在的价值所在。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onlinetoolslan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本书屋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