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的走私与海关缉私》主要内容简介:在不同国家、不同时代,走私的定义、标准不尽相同。海关合作理事会《关于为防止、调查和惩处违犯海关法罪实行行政互助的国际公约》(简称《内罗毕公约》)规定,走私是“指以隐秘方法偷运货物越过海关边境的瞒骗海关偷漏关税罪”。而“瞒骗海关偷漏关税罪”一词“指欺骗海关借以逃避全部或部分进出口税费,或逃避海关法的禁止或限制规定,或借以谋取任何非法利益等违犯海关法罪”。在中国,“凡是违反对外贸易管理、进出口物品管理和关税管理的有关法令,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金银货币、票据、有价证券以及其他物品进出境,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都是走私。”
弱国无外交,更无缉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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