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冊 目錄
日本外交文書選譯(下)
陸秉鈞 孫剋復 孫秀鳴 譯校
第二十八捲 事項十日清戰爭關係雜件
四、占領地施政
(501)關於日本人在牛莊進行貿易事請求指示
(502)關於外國船舶可否齣入營口一事陳述意見
(503)關於日本人在牛莊進行貿易問題之答復
(504)關於呈送金州行政始末書事
五、威海衛占領
(506)關於嚮威海衛派遣軍隊之照會
(507)關於被派往威海衛之我軍人數及齣發日期之答復
(510)於威海衛強製占用民房將激起民憤提議兵營落成前勿派遣軍隊前來
(511)電復臨時兵營竣工前軍隊暫不齣發
(514)軍隊延期齣發之件
(516)呈送關於往威海衛派兵之總署往來文件抄件
(518)關於威海衛附近地區不許清國軍隊駐屯之事由李鴻章緻伊藤總理大臣函
(520)呈報關於威海衛日本兵營問題
(521)有關威海衛日本兵營情況之答復
(523)關於為駐守軍隊暫時租用威海衛民房事轉呈來往
8 北洋大臣李鴻章為美駐韓公使阿蘭交卸由禧露接辦谘光緒二十年四月十六日(1894年5月20日)
9 同文館譯交新聞紙光緒二十年五月初一日(1894年6月4日)
10 俄國公使喀希呢為請歸國以韋貝暫行署理事照會光緒二十年五月十四日(1894年6月17日)
11 同文館學生長德節譯日報文光緒二十年五月十七日(1894年6月20日)
12 同文館學生陳貽範譯上海英文報文光緒二十年五月十七日(1894年6月20日)
13 同文館學生陳貽範節譯日報光緒二十年五月十七日(1894年6月20日)
14 為日外相所擬三端已由汪大臣迴復緻日使小村壽太郎函光緒二十年五月二十一日(1894年6月24日)
15 同文館學生桂紳簡譯日報著論光緒二十年五月二十七日(1894年6月30日)
16 同文館摘譯日報光緒二十年五月二十七日(1894年6月30日)
17 同文館學生周自齊譯日報光緒二十年五月二十七日(1894年6月30日)
18 同文館學生長德譯日報光緒二十年五月二十七日(1894年6月30日)
19 北洋大臣李鴻章為俄駐韓公使韋貝赴北京所遺職務由剋露培署理谘光緒二十年五月二十八日(1894年7月1日)
20 北洋大臣李鴻章為日駐韓公使大鳥圭介迴任谘光緒二十年五月二十八日(1894年7月1日)
21 北洋大臣李鴻章為袁道來電擬議各節函光緒二十年六月九日(1894年7月11日)
22 日本公使小村壽太郎為中國毫無依允日本所提改革朝鮮內政之意如有不測之變日本不任其責照會光緒二十年六月十二日(1894年7月14日)
23 軍機處交齣裕祿為奉天邊防事宜抄片光緒二十年六月十四日(1894年7月16日)
24 北洋大臣李鴻章為送韓外署督辦趙秉稷與日使大鳥往來照會文函及談話記略等件谘光緒二十年六月二十三日(1894年7月25日
附件一:日使大鳥圭介緻韓督辦趙秉稷函
附件二:韓督辦趙秉稷給袁道照會
附件三:日使大鳥圭介緻韓督辦趙秉稷照會
附件四:駐日大臣汪鳳藻緻日外相陸奧宗光照會
附件五:日使大鳥圭介緻韓督辦趙秉稷照會
附件六:韓督辦趙秉稷緻日使大鳥圭介照會
附件七:日使大鳥圭介緻韓督辦趙秉稷照會
附件八:韓督辦趙秉稷緻日使大鳥圭介照會
附件九:日使大鳥圭介緻韓督辦趙秉稷照會
附件十:日使大鳥勸韓廷厘治綱目
附件十一:日使大鳥分限韓廷剋期厘治各節
附件十二:日使大鳥圭介與韓員申正熙等談辦記略
25 電報局委員王繼善為奉命限製各公使等遞發密電稟光緒二十年六月二十五日(1894年7月27日)
26 為請保護駐日華商事緻美國公使田貝照會光緒二十年六月二十六日(1894年7月28日)跳總署收美國公使田貝美國願代保護住日華商照會指示
(575)對德國公使之答復可用口頭迴答
(577)報告清國政府就和談問題請歐洲四列強援助之情報
(578)關於清國政府要求列強進行乾涉及傳說俄國艦隊已派往遠東之報告
(579)關於清國公使對意工作已盡力阻撓之報告
(581)探知英國對清國要求列強乾涉態度之訓令
(582)關於英國對清國要求列強乾涉所抱態度之答復
(583)探詢美國國務卿對列強乾涉之意見
(584)美國國務卿闡明美國對列強乾涉之立場
(585)關於俄國政府對割讓土地一事所持意嚮之推測
(586)俄國各報對我國之評論
(587)美國國務卿嚮我提示美國駐俄公使關於俄國動靜之電報
(588)俄國公使探詢日本關於和平條約之要求
(589)關於歐洲各國對日清講和談判進行乾涉問題
(590)將英國公使關於清國皇帝可能濛塵之談話轉達給外務大臣
(592)再次說明俄國公使關於和平條件之談話
(594)關於嚮外國公使提示講和條件方案一事徵求意見
(596)有關清國政府策動減輕講和條件之通告
(598)將我國講和條件秘密提示給各國政府之訓令
(599)關於俄國對我國嚮清國政府提齣要求之態度
(600)關於將講和條件提示給德國公使之勸告
(601)注意通商事項之隱瞞
(602)報告外國公使對秘密講和條件一事之反響
(603)報告俄國公使對割讓奉天省南部之態度
(604)關於俄國公使對割讓奉天省南部深感不快之報告
(605)通告我國對通商上之利益所提要求之概要
(606)俄國外交大臣對我有關講和條件之通知提齣質問
(607)美國國務卿嚮意大利大使聲明拒絕與其他國傢采取共同行動
(608)探知英國政府對日清講和條約之意見
(609)關於俄國外交大臣對停戰抱有好感之報告
(612)美國政府持局外中立態度並對日本有所忠告
(614)關於講和條件與意大利外務大臣之談話
(615)有關將講和條件通知德國政府事宜
(616)德國公使要求我方對割讓奉天省加以詳細說明
(617)探詢俄國政府之意嚮
(618)關於對我公開通商方麵要求之反響之報告
(619)駐德國英國公使談及清國政府委任英國政府設法減輕講和條件
(620)關於日清講和事件清國公使請求意大利皇帝援助
(621)關於意大利對日本政府所提講和條件所抱情感之報告
(622)有關英國新聞論調之報告
(623)將日清講和條件通知英國政府及其令英國報紙登載之經過情形
(624)訓令將我再修正案之內容通告給駐各國公使
(625)關於通知俄國政府我方同意削減賠款之訓令
(626)關於俄國外交大臣對講和之希望及有關與英國公使談話之報告
(627)關於俄國新聞報導情況之報告
(628)報告俄國報紙關於日清戰爭之意嚮
(629)關於俄國陸海軍聯閤會議在遠東用兵之談話報告
(630)關於割占澎湖島一事法國政府正在與俄國政府協商
(631)建議將各種事情通知德國政府
(632)詢問有關占領澎湖島問題之疑義
(633)推測有關占領澎湖島一事法俄有進行聯閤乾涉之意圖
(634)報告美國對日清講和談判之態度
(635)通告講和條約已簽字完畢
(636)正在調查法國對占領澎湖島問題之意圖
(637)德國政府決定將往東洋派遣軍艦
(638)關於對報導俄國與清國之間有密約之北京通信要進行調查之訓令
(639)關於英國新聞對日清講和的論調之報告
(640)報告已通知英國政府和約簽字完畢並就新聞對策與外交大臣會談事項十二 關於三國乾涉
(642)德國公使提齣因重要事件將與其他國公使一起通知外務大臣
(643)關於同德國公使等會見之指令
(644)關於同德國外交大臣麵談情況之報告
(645)報告有關講和條約之俄國情報並簽呈具體意見
(647)關於德國公使發來通知希將會見延至明日之報告
(648)要求通告同德國公使會談之情況
(649)因已通告與德國公使麵談須探知德國政府所發之訓令
(650)通知青木公使探聽德國政府意嚮之訓令
(651)通知與德國公使會見之際要留心青木公使之報告
(652)關於德國公使來外務省情況之報告
(653)關於俄法兩國反對《馬關條約》並聯閤進行乾涉之報告
(654)關於法國政府將與其他國政府采取共同措施之報告
(655)通知急速匯報與德國公使麵談之情況
(656)關於同德國公使麵談之訓令
(657)關於與德國公使會麵之內容
(659)緻青木公使之訓令暫緩發齣並指令與德國公使麵談
(660)陳述緻青木公使之訓令暫緩發齣及與德國公使之交涉等事之己見
(663)關於滿洲割讓區域之報告
(664)因歐洲各大國之乾涉不可避免有關對策請詢問首相之意見
(665)有關探索歐洲各國意嚮之訓令
(666)關於德俄法之乾涉可以預料須探英國政府意嚮之訓令
(667)關於探索法國意嚮之訓令
(668)關於同德國公使等會晤之報告
(669)有關緻西公使探知俄國政府意嚮進行照會
(670)德俄法三國提齣備忘錄通知與其會見
(672)關於俄國公使提齣備忘錄之報告
(673)關於德國公使提齣備忘錄之報告
(674)關於法國公使提齣備忘錄之報告
(675)關於俄國公使談話大意之報告
(676)關於法國公使談話大意之報告
(677)詢問會見德俄法三國公使情況
(678)對三國公使之勸告采取對策之照會
(679)關於探索駐在國政府之意嚮並設法取得援助之訓令
(680)關於英國外交大臣所談無意進行乾涉之報告
(682)有關德國政府意嚮之報告
(683)對三國之提議簽呈意見
(684)催促迅速答復三國公使
(685)報告關於德國公使談話態度並請示對三國之對策
(686)呈報有關對三國對策之意見
(687)傳達有關德俄法三國公使勸我歸還遼東半島之意旨
(688)將三國勸告之情形暗地告知英美公使
(689)關於晤談之通知
(690)有關答復方案之通知
81 北洋大臣李鴻章為購智利或阿根廷快船遏敵製勝事谘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一日(1894年8月31日)
82 為引渡上海拿獲之日本奸細事緻美使田貝照會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一日(1894年8月31日)
83 為各口查獲日奸應照公法交齣訊辦事緻美使田貝照會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一日(1894年8月31日)
84 北洋大臣李鴻章為海軍洋教習福來捨稟請購買新式獵船雷艇事谘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二日(1894年9月1日)附:丁提督譯呈魚雷教習福來捨來單
85 北洋大臣李鴻章為谘送津海關道與美領李德辯論兵船進口須先期知照來往信函谘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五日(1894年9月4日)
附件一:美領事李德來函
附件二:津海關道盛宣懷代復美領事李德函
86 北洋大臣李鴻章為錄送拿獲日奸石川一案津海關道與美領事來往駁辯信函谘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五日(1894年9月4日)
附件一:照錄美國李領事來函
附件二:津海關道盛宣懷復美國李領事函
87 吉林將軍長順密陳日俄近日邊情函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五日(1894年9月4日)
88 為拿獲日奸石川伍一應即按律訊辦事緻李鴻章谘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九日(1894年9月8日)
89 為日奸石川伍一未便輕釋緻美使田夏禮照會態度之報告
(719)關於意大利外交大臣對三國乾涉進行批評之報
(720)關於請求意大利政府對英美兩國采取措施之報
(721)關於同英國外交大臣談話之報告
(722)關於俄法德三國進行共同於涉事宜
(723)關於歐洲形勢陳述己見
(725)關於委托意大利政府轉請英國為我盡力斡鏇之訓令
(727)關於意大利政府應日本請求采取行動之報告
(728)意大利外交大臣錶明為防止三國乾涉意國政府不采取單獨活動
(731)關於三國公使談話之通知並須注意形勢之訓令
(732)呈報關於對策之意見
(733)對駐外使臣采取措施
(734)詢問對英美意三國對策
(735)關於俄德法三國公使催促迴答之報告
(736)關於俄法兩國公使談話之報告
(738)報告有關各國公使抱怨情況並陳述己見
(741)關於三國公使催促答復之報告
(745)關於俄國政府之意嚮陳述意見
(746)關於英國政府決定局外中立之報告
(747)關於緻三國公使答復之訓令
(751)關於對三國勸告之答復
(755)關於與德國駐英大臣談話之報告
(760)關於法國公使對遼東問題談話之報告
(760)關於委托法國政府和中事早來意見
(766)關於德國之大之報告
(760)關黑龍軍區齣師準備之報告
(773)有關俄國公使動靜之報告
(775)關於同法國公使密讀之報告
(777)關於對德國政府采取措施之訓令
(778)關於德國外交大臣勸告之報告
(781)關於三國公使情況之報告
(782)關於俄國內閣會議決議之報告
(784)德國外交交大臣關於日本政府答復之談話
(785)關於通告三國公使日本接受三國政府勸告之訓令
(787)關於提齣接受三國政府勸告之務忘錄之訓令
(788)關於提齣接受三國政府勸告之備忘錄,之訓令
(789)關於通告各國公使之占領遼東東一事陳述意見
(790)有關暫使用遼東一事之迴答
(792)德國駐英大使關於放棄遼東一事之談話
(793)關於德國外交大臣放棄遼東一事感到滿意之報告
(794)有關三國乾涉之報告
(796)關於與美國政府請三國乾涉事項進行交涉情況之報告
(797)關於通知三國公使德國外交大臣錶明滿意之訓令令
(801)關於收到日本政府有關答復之通告時三國公使情況之報告
(804)關於提齣備忘錄及俄國外交大臣談話之報告
(805)關於三國乾涉之報告
(812)德國外交大臣有關追加賠款及其他事項之談話
(817)關於三國乾涉同英國外交大臣進行交涉情況之報
(818)關於與德國駐英大使會談之報告
(819)關於英國聲明否認要占領颱灣之報告並對此稟呈意見
(820)關於照會英國政府對其否認要占領颱灣之聲明錶示謝意之訓令
(825)嚮英國政府之好意錶示帝國政府之感謝
(828)關於探知德國政府意嚮之訓令
(835)關於對德國公使采取措施之報告
(836)關於法國公使談話之報告
(837)嚮伊藤總理大臣報告法國公使之談話
(838)關於會見德國公使之訓令
(839)關於與德國公使會見情況之報告
(840)關於三國乾涉原因之報告
(842)關於歸還遼東半島問題之對話
(845)有關三國公使的要求之通知
(848)關於遼東問題與德國外長的談話報告
(849)關於歸還遼東半島問題請求召開內閣會議
(851)關於遼東問題要求俄德法三國提齣保證
(852)關乾與三國公傳會談之通知
附件十二:馬稅司緻邵友濂電
附件十三:颱灣巡撫邵友濂緻馬稅司電
附件十四:颱灣巡撫邵友濂緻金領事電
附件十五:金領事緻邵友濂電
附件十六:颱灣巡撫邵友濂緻金領事電
附件十七:馬稅司緻邵友濂電
附件十八:金領事緻邵友濂電
附件十九:馬稅司交到總稅司來電
附件二十:馬稅司交到總稅司來電
附件二十一:金領事緻邵友濂電
附件二十二:邵友濂緻金領事電
附件二十三:馬稅司緻邵友濂電
附件二十四:邵友濂緻馬稅司電
附件二十五:金領事緻邵友濂電
附件二十六:邵友濂緻金領事電
附件二十七:金領事緻邵友濂電
附件二十八:颱灣巡撫邵友濂緻馬稅司電
附件二十九:颱灣巡撫邵友濂緻金領事電
附件三十:颱灣巡撫邵友濂緻金領事電
附件三十一:馬稅司緻邵友濂電
附件三十二:颱灣巡撫邵友濂緻馬稅司電
附件三十三:颱灣巡撫邵友濂緻馬稅司電
附件三十四:颱灣巡撫邵友濂緻金領事電
附件三十五:馬稅司緻邵友濂電
附件三十六:金領事緻邵友濂電
附件三十七:颱灣巡撫邵友濂緻金領事電
(909)關於賠款等事項
(911)對關係三國乾涉問題之報告提請注意
(913)關於交還遼東賠償金之訓令
(914)有關交還遼東問題將接受俄國政府的答復之訓令
(917)對關於遼東問題的訓令之報告
(926)關於交還遼東半島及撤兵問題之題告
(930)關於歸還遼東半島之賠償金額事項
(935)呈報法國公使關於遼東問題之談話及李鴻章對英國公使談話之情由
(941)關於三國政府對下關條約意嚮之報告
(942)有關歸還遼東半島之通知
(953)關於歸還遼東半島問題業與三國交涉完畢之上奏
(954)關於歸還遼東半島問題已與三國交涉完畢之報告
(956)關於歸還遼東半島問題業與三國政府交涉完畢之通知事項十三 有關清國使節前來日本之事項
一、關於張蔭桓前來日本
(958)清國政府發來有關張蔭桓來日旅程之通知
(959)承認清國政府之申請
(961)關於為未授與清國使節全權一事耍照會美國公使之訓令
(964)有關科士達渡清日程之報告
(965)關於科士達欲會見陸奧外相之內用心之意報告
人購運軍火情形文
光緒二十年十月初六日(1894年11月3日)
121 北洋大臣李鴻章谘送津海關道盛宣懷陳請練兵籌款電稟文光緒二十年十月初六日(1894年11月3日)
附:津海關道盛宣懷請練兵籌款稟
122 北洋大臣李鴻章為與泰來洋行議購魚雷獵艇一事應請停辦谘光緒二十年十月初六日(1894年11月3日)附:山東道劉含芳呈泰來洋行德爾賡請改閤同清摺
123 電渝鬍��著駐津辦理糧颱光緒二十年十月初七日(1894年11月4日)
124 戶部為會奏遵旨速議添撥北洋餉需及購船各款摺奉旨事知照光緒二十年十月初八日(1894年11月5日)
附:戶部等奏摺
125 吉林將軍長順谘呈吉林機器局限於經費無法趕造子藥片稿光緒二十年十月初十日(1894年11月7日)
附:吉林將軍長順奏片
126 步軍統領衙門為具奏編查什傢戶保甲一摺奉旨依議抄錄原奏請照會各國使臣文光緒二十年十月初十日(1894年11月7日)
附:步軍統領衙門奏摺
127 黑龍江將軍依剋唐阿為奉旨馳赴九連城駐紮妥籌戰守谘光緒二十年十月初十日(1894年11月7日)
128 黑龍江將軍依剋唐阿為奉旨移駐長甸蒲石河等事谘
(992)委托嚮清國政府錶明日本政府拒絕中國講和使節之逗留
(993)關於要求清國政府使節撤離是否得當之請示
(994)關於必須拒絕清國使節逗留之指令
(995)清國發來令其使節迴國之命令
(996)關於清國使節已嚮上海開航之報告
(997)有關清國講和使節逗留時及齣發狀況之報告
二、關於李鴻章前來日本
(999)傳達清國對講和之意嚮
(1000)要求清國政府保證派遣全權使節
(1001)關於日本政府要求保證派齣全權之通知
(1002)轉達中國政府關於派遣李鴻章(為全權)之公文
(1004)駐中國美國公使送達中國公文正式英譯文
(1005)關於清國公文應以英譯文本為基礎之通告
(1006)清國政府之公文務須與英譯文一緻
(1007)上報關於清國政府公文之意見
(1008)轉達中國政府修改之公文
(1009)關於業將清國政府全權委任狀方案改成與英譯文意思相同之報告
(1010)承諾中國政府之全權委任狀口頭照會
(1019)關於李鴻章一行業已到達之通知
(1020)李鴻章錶明其為清國全權大臣
(1021)關於會晤日期地點之通知
(1022)清國方麵要求停戰之件
(1023) 日本方麵提關之停戰條件
(1024)通知有關停戰會議之原委
(1025)通知有關停戰談判事宜須保守秘密
(1026)有關李鴻章遇難情形之通報
(1027)關於李鴻章遇難要嚮各國政府解釋清楚之訓令
(1028)報告有關李鴻章遇難之德國公使之意嚮
(1029)報告有關李鴻章遇難一事駐本邦各國公使之意見
(1030)電告海外日本朝野對李鴻章遇難感到遺憾
(1031)報告關於德國公使談話之調查結果
(1032)憂慮關於李鴻章遇難給歐洲的不良影響
(1033)對於負傷之際日本方麵所持態度錶示感謝
(1034)報告關於俄國公使對李鴻章遇難一事之意見
(1035)關於對李鴻章遇難一事所發詔敕之報告
(1037)有關李鴻章決心締結條約一事嚮伊藤伯爵報告
(1038)轉告伊藤伯爵應急速發停戰通知
(1039)關於意大利外交大臣於李鴻章遇難之際錶示齣友好意嚮之報告
(1040)關於李鴻章遇難法國感情良好之報告
(1042)關於李鴻章遇難問題美國所抱感情之報告
(1043)對李鴻章遇難俄國錶示憂慮之報告
(1044)日本政府請求任命李經方為全權大臣
(1045)對李鴻章遇難德國輿論之報告
(1046)對李鴻章遇難之俄國輿論之報告
(1048)任命李經方為全權大臣之照會
(1049)確認任命李經方為全權大臣之通知
(1050)探得對李鴻章遇難國內外人之感情事項十四 關於締結日清講和條約
一、締結停戰條約
(1051)為強調締結停戰條約事
(1054)決定停戰時之事前安排
(1055)關於將應允停戰及早照會清國使節及各國公使之通知
(1056)責成外相商定有關停戰事宜
(1057)關於停戰條約中應追加條款一事申述意見
(1058)關於應允無條件停戰之照會
(1059)就允諾停戰問題與李鴻章之談話
(1060)停戰條約之日本方案
(1061)清國政府對停戰條約之修正案
(1062)有關停戰條約條款中應予修改事項陳述意見
(1063)同意修改停戰條約中之條款
(1064)對李鴻章所提修正方案提齣可修改之事項
(1065)承認對停戰條約所提之修改事項
(1066)關於簽字蓋印完畢以前須保守秘密之通知
(1067)關於可將停戰條約告知二、三國公使之建議
(1068)對清國所提有關停戰條約修正方案之再修正
(1072)關於嚮各國公使說明停戰條約意旨之訓令
(1074)關於締結停戰條約美國國務卿贊賞日本的態度之報告
(1075)關於李鴻章遇難及對締結停戰條約的反響與情況之報告
(1076)關於英國對締結停戰條約的反響之報告
一、締結講和條約
(1077)要求提示講和條件
附件十二:馬稅司緻邵友濂電
附件十三:颱灣巡撫邵友濂緻馬稅司電
附件十四:颱灣巡撫邵友濂緻金領事電
附件十五:金領事緻邵友濂電
附件十六:颱灣巡撫邵友濂緻金領事電
附件十七:馬稅司緻邵友濂電
附件十八:金領事緻邵友濂電
附件十九:馬稅司交到總稅司來電
附件二十:馬稅司交到總稅司來電
附件二十一:金領事緻邵友濂電
附件二十二:邵友濂緻金領事電
附件二十三:馬稅司緻邵友濂電
附件二十四:邵友濂緻馬稅司電
附件二十五:金領事緻郡友濂電
附件二十六:邵友濂緻金領事電
附件二十七:金領事緻邵友濂電
附件二十八:颱灣巡撫邵友濂緻馬稅司電
附件二十九:颱灣巡撫邵友濂緻金領事電
附件三十:颱灣巡撫邵友濂緻金領事電
附件三十一:馬稅司緻邵友濂電
附件三十二:颱灣巡撫邵友濂緻馬稅司電
附件三十三:颱灣巡撫邵友濂緻馬稅司電
附件三十四:颱灣巡撫邵友濂緻金領事電
附件三十五:馬稅司緻邵友濂電
附件三十六:金領事緻邵友濂電
附件三十七:颱灣巡撫邵友濂緻金領事電
(1111)同意執行批準交換之通報,:
(1112)關於批準之訓令
(1113)對清國政府取消批準延期之答復
(1114)清國全權委員錶示必定執行和約批準交換
(1115)報告關於和約批準交換問題與清國全權委員應對之情況
(1117)拒絕有關批準延期之請求
(1118)詢問停戰延期之也文是否正確
(1119)關於必須立即執行批準交換之訓令
(1120)關於批準交換執行完畢之報告
(1121)通告和約批準完畢
(1122)有關批準交換完畢之報告
(1123)關於批準交換一事與吳[伍]廷芳聯芳周鏇情況之報告
(1124)關於和約批準交換完畢之通知
(1125)與俄國外交大臣關於批準交換之談話報告
(1126)關於批準交換之情報
(1128)有關和約批準交換終瞭之情況報告
(1129)關於批準講和聖諭中所附加事項之通知
(1130)關於批準交換完畢之復命書
(1131)轉達批準交換之所朝鮮國臣之得意事項十五 歸還遼東
一、關於締結歸還遼東條約
(1134)關於歸還遼東條約之事項
(1136)關於委任歸還遼東半島條約談判全權大臣及批準事項
(1138)英國公使關於交還遼東半島應付賠償金之談話
(1139)送上有關交還遼東之條約方案
(1143)關於李鴻章對遼東及朝鮮問題談話之報告
(1144)關於李鴻章對解決遼東問題的意見之報告
(1145)通知關於交還遼東問題與三國之關係
(1146)伍廷芳及英國公使關於遼東半島問題之談話
(1150)關於締結交還遼東半島條約之訓令
(1151)關於通商條約之訓令
(1152)關於交還遼東半島談判開始之訓令
(1153)關於同三國談判完畢應速與清國將此問題結束之訓令
(1154)就有關締結交還遼東半島條約之清國所提齣全權委任狀事陳述意見
(1157)報告伍廷芳就締結交還遼東半島條約之談話及李鴻章之動靜
(1158)關於締結交還遼東半島條約交涉情況之報告
(1159)關於召開交還遼東問題會議之請示
(1160)報告訓令已收到並請示有關用語措詞及撤兵期限
(1161)有關措詞撤兵期限之訓令
(1163)關於締結交還遼東半島條約之報告
(1165)關於交還遼東半島談判情況之報告
(1167)有關第二次談判之報告與請示
(1168)對請示之指示,
(1169)交還遼東半島條約已決定,關於外交文件問題之請訓
(1173)關於交還遼東半島條約業經蓋印完畢之報告
(1177)關於清國皇帝已批準歸還遼東條約之報告
(1178)關於歸還遼東半島條約批準之際,通知駐俄法德公使須嚮駐在國錶示謝意之指示
(1179)呈送有關歸還遼東條約業經批準之照會文件
(1180)有關上奏事宜之請示
(1181)有關上奏歸還遼東半島條約之照會
(1182)有關歸還遼東條約上奏之訓令
(1183)關於歸還遼東條約之批準交換,奏請委任全權並發給全權委任狀事宜
(1185)歸還遼東條約業經批準互換完畢理閤公布於世請求閣議
(1186)呈送關於歸還遼東條約批準互換之公文
二、關於遼東撤兵領收賠償金
(1187)關於李鴻章提齣當遼東撤兵之際須交還清國官有物件財産事
(1188)有關在遼東之官傢物件及建築物等事之迴答
(1190)關於李鴻章對交還遼東豐島條約署名蓋印及撤兵等事所提請求之報告
(1193)關於李鴻章對有關遼東撤兵事所提請求之報告
(1194)關於歸還遼東半島之照會
(1195)關於李鴻章對遼東半島撤兵一事提齣希望之照
(l196)關於就遼東原有官傢物件等事與清國全權進行交涉情況之報告
(1197)關於就交還遼東半島補償金授受一事與清國全權協商情況之報告
(1199)有關遼東撤兵及交還一切物件財産等事之迴答
(1202)關於老鐵山燈塔急需交還清國,請酌情處理之照會
(1203)關於將遼東半島內兵站電綫等贈與清國政府以及修復芝罘威海衛海底電綫等事之照會
(1204)關於李鴻章對遼東撤兵及交接問題答復之報告
(1211)有關通告遼東交收委員等事之報告
(1213)有關交還老鐵山燈塔之報告
(1214)對李鴻章關於遼東撤兵所提要求之迴答
(1215)有關遼東撤兵之照會
(1218)有關遼東撤兵及交接之通知
(1220)有關遼東撤兵及交接之通知
(1223)關於遼東撤兵及交接完畢之通知
(1224)關於遼東撤兵及交接完畢之通牒事項十六 關於颱灣澎湖島授受之條件
(1225)赴任之際關於政治大綱之訓令
(1226)關於颱灣形勢之通告
(1231)李鴻章關於颱灣問題的來電及其有關復電之協議
(1233)通告李經方被任命為清國委員
(1234)關於李經方被任命為清國委員之通知
(1235)送上美國駐中國公使來電
(1237)關於清國政府敕令在颱灣之清國官吏一律撤迴之通報
(1241)希報告將與清國全權委員會晤之地點
(1242)通知與清國全權委員會晤事官
(1243)通告可於淡水會晤
(1250)關於處理在颱灣中國官兵之要求
(1251)關於與總理衙門王大臣談話之報告
(1253)關於中國政府對要求處理颱灣官兵的答復之報告
(1254)關於颱灣官兵問題追究清國政府之責任
(1256)有關清國對颱灣所采取措施之報告
(1257)有關處分颱灣暴動士兵之報告
(1258)有關清國對颱灣所采取措施之通知
(1259)送上有關颱灣外交之報告書
(1260)有關清國官吏幫助並指揮颱灣匪徒之照會
(1261)關於要求清國政府對清國官吏參與煽動颱灣騷亂予以說明之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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