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國所有權製度的形成:以民初大理院的民事判例為中心(1912-1927年)》講述民國初期是中國社會的轉型時期。民初大理院奉行“會通中西,以理為本”的宗旨,藉助司法判例創設或建構瞭一套比較係統的所有權製度。這套製度的齣現標誌著近代中國所有權製度的形成。於此相適應,近代中國真正的所有權權利體係也有此得以確立。大理院揚棄固有法和繼受大陸法的實踐,不僅為南京國民政府的司法實踐積纍瞭經驗,有力地推動瞭中國所有權製度甚至民法的近代化,而且為當代的法治建設提供瞭有益的參照。大理院創設所有權製度,乃至整個民法製度的實踐雖然已成為過去,但是,推事們客觀認定事實、準確適用法律、大膽創設製度的真誠和勇氣,以及保障私權、尋求法意、追求公正的執著和信念,卻是中華民族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
發表於2024-12-23
近代中國所有權製度的形成 2024 pdf epub mobi 電子書 下載
圖書標籤: 法社會學 法律史 民初 所有權 曆史法學 判例
材料很豐富。目標在於係統性地說明1912-1927年間大理院判例所逐漸建立起來的中國的所有權製度。在此之前,沒有真正實行過的民法典;在此之後的中華民國民法應該多少受其影響。本書依據的是颱灣東吳大學教授黃源盛先生編訂的《大理院民事判例全文匯編》,做瞭一些定量分析。
評分材料很豐富。目標在於係統性地說明1912-1927年間大理院判例所逐漸建立起來的中國的所有權製度。在此之前,沒有真正實行過的民法典;在此之後的中華民國民法應該多少受其影響。本書依據的是颱灣東吳大學教授黃源盛先生編訂的《大理院民事判例全文匯編》,做瞭一些定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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