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一八三五年至一九一○年)是我国读者十分熟悉和喜爱的美国作家。十二岁时父亲去世,此后他只好辍学进入印刷所,开始了艰苦的学徒生涯。做过排字工等,后来成了一名出色的新闻记者,并开始定作幽默文学作品,他的作品以对美国社会现实的真实反映和幽默而著称于世,他的同时代作家豪威尔斯在评价他时,称作是“美国文学史的林肯”。
除了《王子与贫儿》外,马克·吐温的作品还有《镀金时代》《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等。
一九○七年,没上过几年学,靠自学成为文学大师的马克·吐温被著名的牛津大学授予文学博士学位。
书中,高贵的王子和卑微的贫儿由于十分偶然的因素交换了身份。刚刚交换身份的二人因为各种不适而闹出不少矛盾,善良的孩子们按照自己的阶级思维和行为方式进行自己的抗争。古老的英国在法律不健全以及社会公平正义无法得以保全的情况下,变成贫儿的王子受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
评分话说将社会的两个极端——最上位者的帝皇与身无分文的乞丐交换位置,这还是马克吐温首先搞出来的,而且没有浪费这个点子,故事写得很不错。 现在的偶像剧多半来自这个“王子乞丐”的模式,要么是高富帅落难化作乞丐,要就是乞丐不经意间成为富家仔,然而不变的是他们的...
评分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读到了马克吐温的王子与贫儿,王子在落难时,不管经历什么样的挫折和磨难,都没有放弃自己的尊严和骨气。这是一个人所必须拥有的。而贫儿从苦难的生活到成为王子之后的奢华,也没有改变自己的诚实,没有贪图富贵,最后毅然把王位还给了真正的国王。
评分这里的汤姆不是假白人了(《傻瓜威尔逊》),而是一个近似乞丐底层贫民。而他却与爱德华太子长得一模一样。于是身份又互换了。 故事采用典型的二元论,分别叙述了成为太子的汤姆和成为平民的爱德华太子。不仅有着富贵和贫困的对立,事实上也有着动与静的对立。汤姆的情节富丽堂...
评分几年前的一本睡前读物,典型的童话格式,美美的结局,觉得一开始就猜得到,依然欣赏书中的各式细节,生动精细。
初中的记忆
评分记得是16年前在我12岁的时候读的,情节现在还记得,对小孩子来说非常棒的一部小说。
评分被现代作品引用太多,不觉得新鲜的故事了。。。
评分记得是16年前在我12岁的时候读的,情节现在还记得,对小孩子来说非常棒的一部小说。
评分记得是16年前在我12岁的时候读的,情节现在还记得,对小孩子来说非常棒的一部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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