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生産、銷售僞劣商品罪中的案件(9種)
第二章 走私罪中的案件(10種)
第三章 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中的案件(14種)
第四章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中的案件(25種)
第五章 金融詐騙罪中的案件(8種)
第六章 危害稅收徵管罪中的案件(12種)
第七章 侵犯知識産權罪中的案件(7種)
第八章 擾亂市場秩序罪中的案件(12種)
附錄一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附錄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走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附錄三 行政執政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
· · · · · ·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