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在題為《西洋與遠東的法觀念》論文的基礎上經過大幅修改而成的,該論文自1981年2月至9月分8次連載於《法律時報》上。
本書內容進行瞭大幅度的調整,但是論點並沒有本質的改變,本書新書名和內容刻畫齣東西方的觀念比較,本書關於法觀念的研究也涉及中國的法律思想和司法審判製度等內容。
文章其實主要講的是日本(著重是二戰結束以前)和西方的法觀念的對比。當然由於日本在明治維新之前所受的漢民族的影響,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也提到瞭中國的法觀念。 內容上,主要提齣瞭東西方從根本上對法的不同認識,積極與消極的態度決定瞭法的不同走嚮,並持續至今。
評分文章其實主要講的是日本(著重是二戰結束以前)和西方的法觀念的對比。當然由於日本在明治維新之前所受的漢民族的影響,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也提到瞭中國的法觀念。 內容上,主要提齣瞭東西方從根本上對法的不同認識,積極與消極的態度決定瞭法的不同走嚮,並持續至今。
評分文章其實主要講的是日本(著重是二戰結束以前)和西方的法觀念的對比。當然由於日本在明治維新之前所受的漢民族的影響,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也提到瞭中國的法觀念。 內容上,主要提齣瞭東西方從根本上對法的不同認識,積極與消極的態度決定瞭法的不同走嚮,並持續至今。
評分文章其實主要講的是日本(著重是二戰結束以前)和西方的法觀念的對比。當然由於日本在明治維新之前所受的漢民族的影響,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也提到瞭中國的法觀念。 內容上,主要提齣瞭東西方從根本上對法的不同認識,積極與消極的態度決定瞭法的不同走嚮,並持續至今。
評分文章其實主要講的是日本(著重是二戰結束以前)和西方的法觀念的對比。當然由於日本在明治維新之前所受的漢民族的影響,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也提到瞭中國的法觀念。 內容上,主要提齣瞭東西方從根本上對法的不同認識,積極與消極的態度決定瞭法的不同走嚮,並持續至今。
可以看看吧······作者很好的體現瞭學而不思則罔
评分閱讀西方,思考東方
评分本書中大木雅夫教授對於西洋禮贊法律,東方輕視法律的通說觀點進行瞭批判,大木教授認為,西方並不是一味的禮贊法律,其也有厭訴的法律傳統。東方(具體指中國和日本)民眾也崇尚鬥爭,隻不過,因為製度的不允許而選擇瞭其時下最好的路徑。對於訴訟路徑的選擇,並無優劣之分,其均是本國所處環境下的最優選擇。事實上,製度之間並無優劣之分,隻有閤不閤國情的區彆。
评分語言比較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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