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教育理論的哲學思考》不同於教育中的主體理論。主體教育理論中的主體為哲學認識論意義上的主體,這種主體是從認識和實踐的角度加以界定的,主體是認識者、實踐者,與之相對應的客體是被認識和實踐的對象。在主體教育理論中要將非人的因素和實體、主要構成部分、主語意義上的哲學主體涵義排除在外。認識論意義上的主體不等於認識的主體。人是認識主體、實踐主體、價值主體、審美主體等等,不同意義上的主體有區彆,不能混淆。但它們也有聯係,它們都有與之對應的被認識、被實踐、被評價、被審美的客體對象,它們的劃分都以認識論意義上的主客體劃分為基礎。這個主體也是曆史主體。
主體教育的根基在於主體的自主性,即人有自我選擇、自我決定的自由。若人無自我選擇的自由,隻是處於決定論的網絡之中,人的行為是由內在的心靈中的神秘力量(如弗洛伊德的無意識)或者外部的力量(如萊布尼茨的主宰世界一切秩序的上帝)所決定,那麼,人就是沒有選擇自由的亞當,人不能自我負責,也無可塑性。在教育中談發揮人的主體性就成瞭毫無意義的話題。這樣,整個主體教育就失去瞭存在的根據。選擇自由有兩重規定:一是價值層麵上的,二是終極意義上的。確立主體教育的根基,必須考察人的意識領域,對無意識教育、情感動力說和意誌動力說等進行分析,將左右人的行為但又不被人的意識察覺到的“小上帝”驅逐齣去。
發表於2024-12-24
主體教育理論的哲學思考 2024 pdf epub mobi 電子書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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