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波斯納 Richard A. Posner
1962 年畢業於哈佛法學院,曾在甘迺迪與詹森政府擔任檢察總長助理、法律顧問等職務。1968 年進入史丹佛大學任教,次年轉任芝加哥大學法學院,直到 1981 年受聘為美國聯邦上訴法院第七巡迴審判庭的法官為止。從 1993 年至 2000 年為首席法官。擅以經濟學角度討論各項法律問題,如反托辣斯法案等;後更深入探討刑法、勞工法與智慧財產權的經濟層麵。目前除瞭繼續在芝加哥大學擔任資深講師,著述不輟,議題廣及文學、老年、性、道德理論等與法律之間的關聯。代錶作有《法律理論的前沿》(Frontiers of Legal Theory)、《美國的緋聞》(An Affair of State)、《道德與法律理論的難題》(The Problematics of Moral and Legal Theory)《性與理性》(Sex and Reason)(桂冠)、《法律與文學》(Law and Literature)(商周)等。是名副其實的公共知識份子。
Richard Posner這位美國高等法院的法官(曾審理喧騰一時的微軟案)在本書中討論一個發人深省、引人議論的話題:知識份子在現代社會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知識份子在現代社會角色的討論一直未斷,且隨著社會的劇烈變動而呈現不同的麵貌。
在波斯納法官的眼中,二十世紀在專業化潮流的沖刷之下,大學與研究機構林立,形成一座座的知識堡壘,門禁森嚴於外,各學科之間壁壘分明於內。然而,近些年來媒體的蓬勃發展,對資訊評論的巨量需求,又促使部份學院人士(通常是學術生命已近尾聲的人士)踏齣象牙塔,與受過若乾高等教育、行業齣身各異的媒體人、作傢、政客,隱然形成瞭一個聚落,作者以「公共知識份子」稱呼。
這批人由於隻要搖筆桿、耍嘴皮,投入的成本極低,一旦暴得虛名,便成為媒體寵兒。糟的是,社會上並沒有評判公共知識份子的客觀標準,以緻這批人膽子越講越壯,場子越講越旺,哪怕談的遠離自己專業,照樣到處插花客串,信口開河不誤。可歎真理越辯越糊,偏見越加越深,見解水準節節下降,就算講錯被人抓包,為瞭捍衛荷包也要硬拗。隻要媒體關係良好,節目照上,文章照寫。隻要抓對市場脾胃,總會有人捧場。
作者自有法律學者的嚴謹,從定義這批「公共知識份子」,進而點名批判,從已去世的歐威爾到積極著書的喬姆斯基,無一倖免,也因為「公共知識份子」這個概念頗具威力,也惹人爭議,加上作者砲火猛烈,此書問世之後,在歐美社會引起軒然大波。
波斯納的分析或許失之偏頗,但是用語辛辣,套用在媒體過度發達、亂象叢生的颱灣,彷彿一麵照妖鏡,颱灣的「公共知識份子」群像,竟是呼之欲齣!
發表於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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