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描写的是19世纪末叶英国一个衰败的大家族后代的爱情故事。肯特郡乡村的莱伊家族,当年曾显赫一时,以后逐渐衰落。最后只剩下莱伊小姐和侄女伯莎撑持这个门第。伯莎是一个热情而纯洁的姑娘,盲目爱上了她们家佃户的儿子——克雷杜克。勇敢的伯莎不顾阻挠,终于嫁给了克雷杜克。
但是,婚后不久,伯莎就发现丈夫是个思想迟钝,只重俗务,不懂爱情的人,伯莎在失望之余,把希望寄托在她怀孕的小孩身上。不料生下的是个死婴。极端的痛苦和失望,使伯莎开始认识到她爱情的盲目性,但这已经为时太晚了……
她开始追忆她的初恋。她回忆起让她盲目扑入爱德华怀抱的那种激情,以及她意识到他不可能回应她的热情时受到的残酷羞辱,她的爱就像一团火,徒劳地烧炼着一块玄武岩。她回忆起幻灭后的憎恨,和最终的冷漠。那种冷漠,与现在让她寒心的冷漠如出一辙。当她比照幸福的疯狂追求和实...
评分 评分都说婚姻需要许多条件,在不涉及经济的基础上,比如说男性最好比女性学识要高就是其中之一,而此书则正好证明了这一点。 伯莎是个千金小姐,她爱上了佃农克雷笃克并结婚。虽然两人彼此相爱,但双方地位、性格、才智、学识相差过于悬殊,根本无法互相理解。最终两人的婚姻可以说...
评分我觉得这本书适合女性读。在很多女性的脑中爱情太完美,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不是全部。如果将自己迷失在爱情中,一定是悲剧。现代的女性中也不乏这样的例子,读一读可以自省。不过书中也揭露了一个现实,门当户对的爱情更容易好维持。伯莎本应该是很勇敢的,门第的观念被爱...
评分以前写过影评,但是写书评,这还是头一遭。 我算不得是一个喜欢看书的人,更称不上是一个看过很多书的人。小时候因为家里穷,根本没机会接触到各种琳琅满目的书籍。所看之书,要么是别人赠与,要么是从家里翻找到的叔叔留下的旧书。 上了初中以后,我开始渐渐有钱买各种课外读...
前面代入很慢。很开心是失恋以后,有点想通的这两天看了后面的三分之二。与其说写乡绅,不如说毛姆对女人情爱的疯狂迷恋和清醒分析得相当透彻。小说性只有三成,剩下全部的都是站在高处的分析或者自我独白式的反复思考。我希望自己能够尽快平静地说出那句话,他真的真的真的很优秀,唯一的缺点是我疯狂地爱过他——却又不再爱他了。(这个旧书版本太赞,黄书页,硬软度超级适中的手感,不舍得还给同事了都)
评分不食人间烟火而又多情固执的大小姐嫁给缺乏情趣老实木讷的下里巴人,杯具啊!
评分一个女人只对她的第一个情人贪恋,此后使她心醉的是爱情本身;所以第二次后继的创伤容易愈合。/还是有毛姆的风格啊~一直觉得伯莎要跟姑姑在一起了www唉爱德华这种烂大街的名字和姓,最后这个结局真是适合他。好可惜最后拒绝了小帅哥,不过伯莎好像已经不会再爱了吧。这也算是结婚之后发现不是同一个人的例子,明明青梅竹马都失败,真要说地位问题应该也不是,三观不合也还好,主要是那3棵树的尊严问题…男主这样也算人生赢家了吧。
评分╮( ̄▽ ̄")╭ 被毛姆叔叔的序言骗到了~ 真是个坏老头~
评分前面代入很慢。很开心是失恋以后,有点想通的这两天看了后面的三分之二。与其说写乡绅,不如说毛姆对女人情爱的疯狂迷恋和清醒分析得相当透彻。小说性只有三成,剩下全部的都是站在高处的分析或者自我独白式的反复思考。我希望自己能够尽快平静地说出那句话,他真的真的真的很优秀,唯一的缺点是我疯狂地爱过他——却又不再爱他了。(这个旧书版本太赞,黄书页,硬软度超级适中的手感,不舍得还给同事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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