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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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张越
出品人:
页数:807
译者:
出版时间:2004-1
价格:60.0
装帧:平装
isbn号码:9787562025498
丛书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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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本书作者忠告读者:在阅读本书前,先看此阅读说明。

●一般读者

对于一般读者,本书可以作为英国当代公法小百科全书,笔者尽其所能系统地提供了阅读所需要的全部背景资料。即使不借助其他参考书、不看引注及正文中夹杂的原文,也不影响对本书的理解。虽然本书主要是写给中国的行政法学者或者法律专业的研究者的,但笔者仍希望最一般的读者也能通过利用本书的信息而受益。因为本书确实提供了许多最新的英国方面的法律基础资料。

行政法学是所有现代法律体系中最活跃的一个学科,它所研究的许多问题不仅仅是学术界讨论的热点,也是市井间、媒体上讨论的焦点。希望本书能够帮助读者参与到这些讨论中去,并从一个独立的渠道形成自己关于行政法应当如何发展的观点。通过阅读本书或许会发现,我们现行法制中的许多要素,可以在其他法制体系申找到其渊源;本书的许多内容,也有可能成为我们未来法律体制的组成部分,特别是当读者通过自己的分析和比较,发现其中的合理成分及应然性的时候。本书鼓励这些想法,并为这些想法的衍生尽可能地提供了充分的素材。

当然,在一本研究或者介绍英国法律制度的书中,是不可能使对英国完全陌生的读者消除陌生感的。某些专门的表述实在难以完全用汉语表达。但笔者所能做到的一点是,如果读者不是出于哗众的目的而阅读本书的话,本书凡出现英文的地方绝不至于影响对本书所介绍内容的精神实质理解。

●宪法行政法专业人士

宪法行政法专业人士可以通过本书前半部分的内容,了解英国当代的法律制度;可以通过本书后半部分的内容,系统、全面地了解英国当代宪政法律制度,特别是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内容。这些内容比国内一般同类资料有15-20年的时差,阅读时建议不要轻易根据“国内权威资料”否定本书介绍的内容。

本书不借笔墨地介绍英国司法体制、法院体系、司法解释规则的原因在于,笔者通过研习英国宪法行政法发现,要想读懂、领会英国的行政法制度,必须对英国法治的基本知识有相当的知识面,否则,只能郑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这是一本按中国体系编排的英国行政法。为便于国内学者比较研究,特意按照中国行政法的体例编排英国的资料,以便最大限度地为比较研究与借鉴提供方便,这对笔者是一个莫大的考验,因为这意味着必须对英国行政法的原著进行全面的解构,并按中国行政法的体系进行重组,这个过程的艰巨超出了笔者的预想。本书的成形建立在两个知识体系的基础之上,一方面是中国行政法的知识,关键是对中国行政法前沿领域及现实问题的洞察,笔者兼跨学术界及实务界的特殊位置奠定了这方面的知识基础;另一方面则是对英国行政法的了解,这固然可以从原著中得到补充,但是,笔者在研习英国行政法过程中常常感到,对于专业性极强的学术研究而言,仅仅有一个好的英文功底只能说是具备了三分功力,而七分的发挥则需要专业背景的支撑,特别是在英文本身没有什么难度的情况下,如何从专业的角度上理解其特殊含义及制度价值,更需要笔者的专业素养。

这是一本以英文为注脚的中国行政法。正是基于以上两个方面的积淀,笔者写作本书的一个主要出发点,就是为中国行政法的理论与实务界现存的困惑寻找英国式的解决方案。这种搜寻并没有取得完全的成功,既因为许多问题是人性所共生的,中国的问题也有其英伦的版本,他们同样为此而苦恼;同时也因为有些问题的解决需要系统性的对策,不是行政法独力所能文,如宪法体制的支撑、宪政体制的铺垫等,对此,笔者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作了适当的暗示。

这是一本现当代的英国行政法。笔者一切努力的初衷,就是要使中国的读者特别是研究者,了解英国行政法截止至去年的现状。诚然,这一目标即使对于一本中国行政法的著作,也不是总能做到的,而这却是笔者自认的努力方向。在本书付样之际,几可毫不愧言:本书的面世将使我们对英国行政法的了解推进15年:从1987年到2002年。考虑到笔者设身处地地感受到的以及本书中显而易见的英国行政法在这15年间的跨越式发展,则我们对英国行政法的了解己经就此从现代跨越到了当代。仅此一点,本书对中国行政法现代化的意义就可想而知。

这是一本现当代英国宪法、行政法及英国公法体制的小小百科全书。从笔者在英国构想本书的体系及功能之初,就没有将其定位为一本普通的介绍英国行政法的读物。因此,无论是搜集资料的范围,还是分析问题的视角,以及前面提到的本书结构的独特性,都为了一个目标,就是要使中国的读者能够真正跨越语言的障碍,了解英国宪法、行政法及作为其基础的宪法-政治体制的全面、真实、窟体的运行机理及操作过程。为此,笔者搜集了2002年12月20日之前正式出版以及对学校图书馆提前提供的、2003年始正式出版的所有英国宪法、行政法、公法、行政组织、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威著作,总篇幅达15000页。在此雄厚的资料基础上,笔者酿成了这本资料与见解并重的专著。同时,笔者还从中国行政法实务出发,特意搜罗了有关英国行政管理方面,特别是行政执法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遮英国的行政法专著申没有突出的地位,原因无非是,这些专著都是总论性质的,不涉及行政部门法;同时,即使是在我国行政法总论中居于特别重要地位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合同等内容,在英国行政法中也是作为行政权行使的方式或者对行政权实施控制时举例之用的。而在我国,这方面的比较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是具体地、实际地指导行政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品位的重要突破口,因此,笔者将原文资料中分散在各处的行政执法方面的零星内容作了归并、梳理,集中在行政行为法篇中。此外,笔者还特意将原著中重复出现率很高的专业词汇,专门辑录了一个附表,这个附表既是统一本书出现的中文译名的原文对象的一种节省印刷空间的技术性处理,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个最新的英国宪法行政法小辞典。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笔者编辑这个小辞典的过程,也就是译文标准化的过程,其中主要参考的是王老的《英国行政法》及光明日报出版社译版《牛津法律大辞典》,但其仔有很多不同,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许多词是根据原文的上下文推敲其含义的;二是有些词已经在英语中现代化了,15年以前的意思己经不再通用。有以上三部分内容在,称其为英国宪法、行政法与宪政体制的小百科全书,似乎并不为过。

行政法专业的读者可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本书对行政实体法的内容,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介绍得偏少;而对行政组织、行政诉讼方面的内容介绍得偏多。这有两个原因:一是英国的行政法的内涵与我们不完全对位,英国没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许可的种类非常有限,而其行政组织的运转很大程度上是靠严密的组织结构体制及良好道德规范的约束,而非法律的强制,我们迫切需要知道的许多内容,如被收容人员被打致死现象如何防范、如何救济等,在英国行政法中找不到答案;二是英国的法治近千年来绵延不绝,其中定有些合理的地方,但却隐蔽在一系列古老的机构、传统及名义之下,使走马观花者很难明其就里。笔者写作本书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透过英国法治的浮光掠影,探寻其内在的运作机制与机理,为此,笔者不厌其烦地对英国许多古老机构、制度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将研究的素材及成果一并呈现给读者。

●比较行政法专业人士

本书的写作既是笔者了解英国法的过程,更是了解英国语言的过程,更准确地说是了解英国法律英语及方法体系的过程。其间笔者有许多感受,作为成果,形成了本书的英国法制地理、英国法制语文(该章后末录人)及英汉、汉英术语词表,这四部分内容的价值在于,可以为其他同样具有相当的法律知识但却缺乏必要的英国法律基础的学者,提供进一步深入前行的基础。笔者抛出此书,兼有引玉之意。为便于国内英国法学者更上层楼,笔者特将自己心血凝铸的基础性成果作成书末的儿个附表。书末所附的英汉术语表,可以作为最新简明英汉-汉英英国公法小辞典使用;引注缩略表可以帮助读者查找本书引文的出处,并通过原文找到原著引文(主要是判例)的案号或者档案号,进而可以查找原始引文全文;国内图书馆找不到原著的,可通过xhangyuechina2000@yahoo.com.cn与笔者联系。

本书的形成基于对英国法治的以下了解:

首先,英国是一个典型的判例法国家,而在我国,任何法院的判决在法律上都没有丝毫的判例效力。由此产生的问题是,作为一本研究、介绍英国行政法的著作,我们究竟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方法?答案无非两个,其一是按英国人的方法:在英国适用英国法。这种方法对于著笔者而言好处最大,因为此时的研究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翻译、类比和综合的过程:博采众家之说,择其要者而述之;其另一个优点,就是向国内的研究者系统地介绍判例法的研究方法。但缺点是,缺乏与我们的制度进行对比的公共平台,因而也很难在我们最需要制度论证的结论的焦点问题上找到英国人己经得出的答案。第二条道路是按我们自己的方法演绎英国法及其方法。这需要几个前提,首先是要有自己的体系,即我国行政法的基本框架,这个问题目前己经解决;其次是要有自己的方法,这也不成问题,如果我们暂且搁置我国究竟应当在多大程度上取法判例法的精华的学理之争,将现有的法律解释技术与形式逻辑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到选择、分析、比较、判断、归纳、总结英国行政法的现有结论与理论研究成果的过程中去,是完全可以得到足以令我们满意并且对我们的制度创新有益的借鉴性的结论的。鉴于此,本书的研究方法是,按照中国行政法的基本框架,重构英国的行政法;将英国行政法的判例结论及成果,与中国行政法的研究成果相比对,取彼之长,补己之短,在中英行政法的不同之处着力,以期从二者的差异中,探寻我国行政法理论研究与实际操作诸领域中现有的不足及矫治的途径,在比较基础上得出一些结论,稗益于我国行政法治化进程。

其次,英国是现实主义的故乡。英国法的研究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取现实主义的立场解决法律实践中出现的现实问题的操作过程。韦德爵士在其所著在英国最具影响力的专著中明确指出,本书只关心当前立法、行政与司法的现实,并以有助于法律执业者的方法对它们加以分析(wade & Forsyth),这也是本书的目标。

第三,英国的职官制度非常复杂,如果要编一门专门为宪法行政法学者使用的英国历届职官及其演变手册的话,该书将包括英国的整个宪法及政治制度史。笔者完全不敢设想做这样的工作,但出于精确研究及介绍英国行政法律制度的需要,对于行政法中难以回避的英国公法机构及职官之设,甚至包括某些重要机关及职位的沿革,都有所介绍,其目的就是为了给读者建立一个自我独立的知识平台,免去翻查其他资料之苦,更避免纠缠于不同资料之间翻译不统一的末节。例如,对英国法院体系的介绍之于理解英国行政案件的上诉途径、对总检察长职能之介绍对于理解英国式的公益诉讼、对英国陪审团制度的介绍之于行政赔偿中的陪审团审理程序等,都有具体的针对性。即使从历史地了解英国,或者说全面地了解普通法的母国的角度,也需要这些知识。正如英国法学界的一句学谚所言,研究英国法需要一些历史知识。

第四,申英两国学术著作的写作方法存在明显的不同。笔者在写作时考虑的是,必须将所有的内容分门别类地归纳起来,原文的铺陈手法显然不符合中国人的思维习惯,也极容易造成不得要领的印象。当然,按原文次序写可能容易些,但根本性的麻烦在于,这样做只能解决翻译的问题,而不能解决学术的问题,尤其是在出现了前后文或者不同书之间的分歧或者难以理解的内容的时候,照译原文只能反映一种翻译的观点,而不能通过解释不同出处的原文之间的不一致,达成对于英国制度的一种结构性的、超脱于语言翻译的障碍的学术成果。笔者不太确信这样的内容是否适宜纳人本书中,但从笔者对于我国既有法学读物的了解看,的确没有这样细致的内容。尽管颇为犯难,最终还是朝这个方向努力良多。

此外,笔者讨论自然公正原则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篇章位于全书的中部,基本上是根据行政法基本原则与其最相近似的行政法内容所在的那一篇配套的思路进行编撰的。如果将这些原则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话,那么,可能会涉及许多具体的在前面没有交待的细节,对此,大致有四个解决办法:一是将这些原则至少放到行政组织篇之后;二是建议读者去查书后专门编录的字典;三是编制统一的索引;四是在书中加相互引注。为了更便于本书的阅读,笔者最终考虑在的本书序言部分将本书的有关阅读方法作一交待,重点是将本书的写作思路及阅读指导作一说明,这就是本阅读说明的初衷。

最后,考虑到本书是一本旨在给读者尽可能多的新鲜知识的书,因此,对于许多老生常谈的内容,如英国的议会至上原则等,除非其至今仍具有重要意义,或者其原有的重要性在今天面临挑战,否则,笔者实在不想,而且本书的篇幅也确实不允许过多地重复前人己有的介绍。但在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前人已经不厌其烦地大加介绍的内容,如果笔者在英国的当代著作中发现了与之大相径庭的说法,都将义无反顾地介绍给读者。但出于对前人译介工作及其本人的尊敬,也出于笔者时间精力之不逮,具体的对比工作只能略而不谈了。如果对英国资料的国内介绍部分有相当了解的读者看到本书后,觉得自己既有的知识体系发生了严重的动摇,对此希望提醒读者的是,这并不是非常值得奇怪的事,更不是足以成为对本书内容提出质疑的理由。因为我们原有的知识体系主要是建立在1987年以前的英国法知识的基础之上的。15年不是一个太短的时间,如果读者有机会拿我国15年前的法律著作与今天的作以对比的话,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

在介绍国外的制度时,似乎有这样一种感觉,某一制度在篇幅上的重要性与之对于其所在法治体系的重要性是不成比例的,许多我们非常熟悉的内容在国外的资料中介绍得很少,而我们很不注意的方面他们介绍得却很多。这至少说明了这些内容的重要程度或者当前受关注的程度,但显然其实际的重要性仍与本国学者的介绍时的分量不成比例。而对于移植或者借鉴的权重的把握就更是一个莫衷一是的问题了。但似乎有一点是必须明确的,那就是,我们绝不能只研究那些我们己经熟悉的制度,尤其是在其本国已经不那么重要的时候。当然我们也必须考虑发展差异的问题,在其本国己经成为常识或者惯例,无需法律再予特别调整因而也引不起学术研究的兴趣的内容,在我国却可能成为一个影响整个法治体系运作的致命环节。从小处举例,有令人作呕的随地吐痰,从大处举例则有更令人发指的法官贪赃枉法,这两项内容在英国的立法中都很难找到正式的讨论,但却不能说我们也没有讨论的必要。

与之相反的情形则是,我们目前的制度申尚没有触及的领域。例如,英国1994年颁布了规制缓和及外包合同法(the Deregulation and Contracting OutAct),该法第二部分建立了部长和行政官员的某些职能可以委派给私人合同方的新机制。这样的内容显然是非常新而重要的。由于类似的内容都发生在1988年王老的《英国行政法》出版之后,这样重要的制度革新信息我们竟然没有引进,真是一件非常令人遗憾的事。正如我们认为自己正处在一个加速发展的时期一样,外国人也会得出这样一个时代中心主义的结论,而且他们可能确实存在着这样一种潜在的表面上不易为我们察觉的更为深刻的加速发展的过程。如果是这样,则我们同样有可能处在一种加速落后或者加速边缘化的危险之中,特别是当我们没有意识到或者根本不去设想这种危险的时候,它会变得更为危险。

以上解释,只能说是按笔者所理解或者附会的英国逻辑给读者的一个交代,是否妥当,读者自可以依阅历及视角作自己的评判。

《全球治理的法律框架:跨国合作与国内法制的交织》 导论:全球化时代的法律挑战与治理重塑 随着全球化的不可逆转的进程,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经济、环境、安全乃至社会议题日益呈现出跨国性和复杂性,单一国家主权法律体系已难以有效应对。本书旨在深入剖析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法、区域法、国内法三者之间日益紧密的互动关系,以及由此催生出的新型全球治理法律框架。我们将探讨这种法律交织如何重塑国家治理的边界、权力分配以及公民权利的保障。 第一部分:国际公法体系的演进与国内适用 本部分聚焦于国际公法,特别是其在现代世界秩序中的核心地位及其与国内法制衔接的复杂机制。 第一章:国际法渊源的再审视与规范效力 传统上,国际法主要依赖习惯国际法和国际条约。然而,在全球化背景下,软法(Soft Law)、国际组织决议、以及跨国专业性规则(如商事惯例)的影响力日益增强。本章将梳理这些非传统规范的法律地位与约束力,并分析它们如何通过各国宪法或特别立法转化为国内可执行的法律规则。重点将放在国际人权公约和国际贸易协定在国内法院体系中的解释与适用难题。 第二章:国际司法机构的管辖权扩张与国家主权的限制 国际刑事法院(ICC)、国际法院(ICJ)以及各种国际仲裁庭的设立,标志着对国家管辖权的某种程度上的约束与让渡。本章将详细考察这些国际司法机构的管辖权基础、程序规则,以及其判决对成员国国内法律体系产生的溯及力与修改压力。尤其关注国家豁免原则在应对大规模人权侵犯和跨国腐败案件时的理论与实践演变。 第三章:国际经济治理中的法律机制:WTO与投资争端解决 世界贸易组织(WTO)及其争端解决机制是当代国际经济治理的典范。本章将分析WTO法律框架下的约束、补救措施,以及“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在不同贸易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同时,我们将深入探讨国家与跨国企业之间通过双边投资协定(BITs)引发的投资争端解决(ISDS)机制,审视这种机制如何绕开传统国内司法程序,对国家监管政策的“寒蝉效应”。 第二部分:跨国合作中的区域性法律整合与主权重构 区域性法律整合是全球治理的中间层级,它在特定地理区域内实现了比国际法更深层次的法律一体化。 第四章:欧盟法理的深度分析:超越联邦制的法律秩序 欧盟是区域一体化最成熟的典范。本章将专注于欧盟法律的四大支柱:直接适用性、优先性(最高效力原则)、成员国对等责任以及法律的有效性(效力原则)。我们将分析欧洲法院(CJEU)在塑造统一市场、保障基本权利(通过《欧洲人权公约》的融合)以及处理成员国违规行为中的司法能动性。特别关注脱欧(Brexit)对既有欧盟法律体系稳定性的冲击与后续的法律清理工作。 第五章:北美与亚洲区域协定中的法律差异性治理 相较于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如USMCA)和新兴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法律整合深度上有所不同。本章将对比分析这些协定在劳工标准、环境法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争端解决机制上的设计差异,探讨它们如何平衡区域经济利益与维护各国法律自主性。 第六章:人权保障的区域化路径:欧洲、美洲与非洲的人权体系比较 人权保障是全球治理的核心议题。本章将对比分析三大主要区域人权体系(欧洲人权体系、美洲人权体系、非洲人权体系)的法律基础、监督机构的运作模式及其对成员国内法的影响力。我们将探讨区域人权法院的判例如何推动国内法律改革,特别是在司法独立性和正当程序保障方面的进展与倒退。 第三部分:国内法在应对全球挑战中的适应性与局限 全球治理的最终落实仍依赖于各国国内法律的有效执行与适应。 第七章:跨国犯罪与国内刑法体系的对接:引渡、司法互助与反洗钱 全球化助长了跨国犯罪的复杂性。本章探讨国内刑法体系如何通过国际条约(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禁毒公约)进行“接轨”。详细分析引渡程序中的政治性考量、司法互助(Mutual Legal Assistance)的程序障碍,以及金融情报部门在执行国际反洗钱(AML)和反恐融资(CFT)标准时面临的隐私权挑战。 第八章:环境治理的国内化:从国际承诺到国家环境责任 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议题对国内环境法提出了严峻考验。本章分析各国如何将《巴黎协定》等国际环境目标转化为具有强制力的国内法规,例如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估(EIA)标准的国际化。同时,审视“国家不作为”在国际环境法框架下如何被追究国内责任。 第九章:数据主权与数字治理的法律冲突 互联网和数字技术构成了新的治理领域。本章探讨各国在数据本地化要求、跨境数据流动限制(如欧盟的GDPR对全球企业的影响)以及网络安全立法(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上的冲突与协调。分析“数字主权”概念如何冲击传统上对信息自由流动的法律保障。 结论:迈向多层次法律治理的未来 本书最后总结,全球治理是一个多层次、动态演变的法律矩阵,而非单一的法律等级体系。未来的法律挑战在于如何构建更具韧性、更少冲突的法律规则衔接点,确保全球效率与国内正义、国家主权与个人权利之间找到可持续的平衡。这需要法律界对跨学科思维、比较法视野以及对权力制衡的深刻理解。

作者简介

目录信息

序言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中央政府
第三章 地方政府
第四章 公法人
第五章 行政机关权力的性质、根据和行使方式
第六章 委任立法
第七章 公开调查、听证和调查法庭
第八章 行政法上的救济手段
第九章 行政裁判所
第十章 司法审查(一)——含义、根据和理由
第十一章 司法审查(二)——救济手段和程序
第十二章 司法审查(三)——限制
第十三章 行政上的赔偿责任(一)——一般原则
第十四章 行政上的赔偿责任(二)——英王的诉讼
第十五章 行政监察专员
附录:比较行政法的几个问题(提纲)
主要参考资料
· · · · · · (收起)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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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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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英国行政法》给我一种“系统性”的深度阅读体验。我之前接触过一些零散的英国法律知识,但总是感觉缺乏一个整体的框架。《英国行政法》似乎正好弥补了这一缺憾。它不仅涵盖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还可能深入探讨了一些前沿性的议题。我比较感兴趣的是,书中是否会触及到“欧盟法”(EU Law)对英国行政法的影响,尤其是在脱欧之后,这种影响是如何演变和调整的?此外,对于“行政伦理”和“公共服务道德”等软性议题,如果这本书也能有所提及,那就更加难能可贵了。毕竟,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其与社会价值的契合。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些关于如何理解和应对英国行政法领域新兴挑战的思考,比如数字时代下的数据保护、人工智能在行政决策中的应用等。一本真正优秀的法律著作,不应该仅仅是对现有法律的梳理,更应该包含对未来发展的洞察和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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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英国行政法》这本大部头,我第一时间就被它扎实的学术风格所震撼。书中对于英国行政法的历史发展、理论构建以及实践运作都有着深刻的探讨。我一直对英国行政法中“普通法”(Common Law)的角色感到好奇,这本书是否有专门的篇幅来分析普通法对行政法原则和制度的形成与演变所产生的深远影响?特别是那些通过判例法形成的原则,例如“禁反言”(Estoppel)或“正当程序”(Due Process)在行政领域是如何被解释和应用的?我期待书中能够深入剖析这些经典案例,解释它们在现代英国行政法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对于行政机构的组织结构、权责划分,以及不同类型行政机关的运作模式,如果能有详细的介绍,也会对理解英国的行政管理体系大有裨益。尤其是在当前全球化背景下,了解不同国家在行政法治建设上的经验与挑战,对于我们自身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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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行政法》这本书给我带来的第一个感受就是它的“实用性”可能很强。我一直关注的是,在英国的行政实践中,那些看似抽象的法律原则是如何真正落地,如何影响到普通民众的生活的。比如,关于“行政公开”和“信息自由”的规定,书中是否会提供一些具体的案例,展示公民如何通过这些途径获取政府信息,又如何利用这些信息来监督行政机关的行为?我特别想了解,在实际操作中,公民面临哪些挑战,行政机关又有哪些应对措施。此外,对于“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标准,以及公民在接受行政处罚时所享有的权利,这本书是否有详细的阐述?例如,行政机关在做出处罚决定前,是否需要提供听证机会?处罚的依据是否必须明确?这些都是与个人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方面。如果这本书能够在这方面提供清晰的指引和丰富的案例,那对我来说,将是一本极具价值的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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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英国行政法》的开头部分,我被它严谨的逻辑和清晰的脉络深深吸引。作者似乎非常注重基础理论的夯实,从行政法的概念、性质、功能入手,逐步引申到对行政权力的主体、客体、内容等方面的界定。这种由宏观到微观的讲解方式,对于初学者来说,非常有引导性,能够帮助我们快速建立起对整个学科的整体认知。我个人尤其对书中关于“行政合法性审查”的章节充满了期待,因为这涉及到公民如何有效地挑战那些可能不合法的行政行为,是保障公民权利、制约行政权力的关键环节。书中是否会详细介绍各种司法审查的程序、标准,以及具体的审查类型,这一点对我来说至关重要。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些权威的判例分析,让我能够更直观地理解司法审查在实践中的具体运作,以及不同法院在处理行政案件时可能采取的立场和方法。此外,对于行政听证、行政复议等非司法救济途径的探讨,如果也能有所涉及,那就更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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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刚拿到这本《英国行政法》,第一感觉就是“厚实”!沉甸甸的,满满的书页,光是翻看目录就觉得信息量巨大,简直是一本“百科全书”式的存在。我一直对英国的法律体系很感兴趣,尤其是他们那种平衡公权力和公民权利的精妙设计。这本书从最基础的概念讲起,比如行政法的渊源、基本原则,一直到比较深入的行政行为的审查、救济等等,感觉覆盖得非常全面。我特别期待看到书中如何详细阐述“比例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对于我这种想系统了解英国行政法体系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无疑提供了一个非常扎实的起点,让我能够循序渐进地构建起自己的知识框架。而且,书中的案例分析部分,如果能做到深入浅出,我就觉得物超所值了。毕竟,理论知识再多,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具体的实践中去理解。我希望这本书能提供一些高质量的案例,帮助我理解那些抽象的法律条文是如何在现实中发挥作用的,并且能够清晰地解释不同法律原则之间的相互关系和潜在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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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厚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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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厚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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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完,也不想看完 其实去年就翻过这本书 现在也不在看它 只是在找讲英美法“司法覆核”制度的书,写论文要涉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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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完,也不想看完 其实去年就翻过这本书 现在也不在看它 只是在找讲英美法“司法覆核”制度的书,写论文要涉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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