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惊涛,女,生于1964年12月,吉林榆树人。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研部主任。
主要研究方向:环境法哲学和环境污染防治法学;主持教育部2007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循环经济视野下的企业环境责任研究》1项,司法部 2003年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1项,吉林省2003年社科基金项目《吉林省生态省建设中公众参与法律问题研究》、吉林省 2006年社科基金项目《吉林省生态环境恢复与保护法律问题研究》2项,及2006年吉林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吉林省发展循环经济法律问题研究》1项,吉林大学2003年社科基金项目《中俄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比较研究》1项。编著《环境法新论》等4部著作;发表《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保障》等 40余篇学术论文。
主要著作:
1、《俄罗斯生态法律问题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版;
2、《环境资源法概论》,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
3、《环境法新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6月版;
4、《中俄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比较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版。吉林大学2003年优秀教材二等奖。吉林身教育厅优秀教材奖。
主要论文:
《排污权及存在的正当性》,载于《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第1期。
《排污权交易与清洁发展机制》,载于《当代法学》2008年第五期。
《企业环境责任确立的价值定位》,载于《当代法学》2007年第四期。
《发展循环经济与环境法律制度创新》,载于《环境资源法论丛》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循环经济视野下的法律制度创新》,载于《行政与法》2007年第五期;
《论技术创新与环境保护法律问题》,《学问》2006年第九期。
《教学方法改革和创新人才的培养》《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浅议高校法学专业情景教学方法》《辽宁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法制与经济》2006年第4期
《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环境保护立法》,《行政与法》2006年第五期。
《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保障》,《法学杂志》2006年第五期;
《论实现清洁生产的法律保障》,《当代法学》2006年第六期;
《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应用与选择》,《大学时代》,2006年第12期。
《科学发展观与循环经济法制建设》,《中外企业家》,2006年第十一期。
《多媒体教学在法学专业教学中的创新应用》,《陕西教育》2006年第11期。
《科学发展观与生态法制建设》,载于《当代法学》2005年第五期。
《法学专业教学方法的创新研究》《创新改革与实践第二集》吉林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生态安全与法律秩序》,《当代法学》,2004年第3期;
《浅议环境纠纷的解决路径》,《学问》, 2004年第1期;
《论生态法律意识》,《社会科学战线》,2003年第6期;
《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思想者论丛》(文集),2003年7月版;;
《绿色壁垒下我国环境法制的现实选择》,《当代法学》,2002年第5期;
《浅议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构建》,《思索与实践》,2002年第4期;
《谈实现“十五”环境保护目标与环境法制创新》,《当代法学 》,2002年第2期;
发表于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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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总论主要阐述了环境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等问题;分论分为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管理法、生态保护法、环境法的法律责任、环境纠纷的处理程序及我国加入WTO后的环境法制建设等几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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