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说明
图物损害索赔流程图
图行政复议流程图
图征收土地流程图
图业主大会成立流程图
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程图
图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流程图
一、物的一般保护
-一物的法律界定
1.什么是物?物包括哪些种类?
2.物归谁有什么一般的判别原则吗?
3.我们自己的物可以通过什么法定方式进行维护呢?这和维护自己债时的保护手段有什么不同?
-二物变动的法律保护
4.什么是物的变动?物变动需要遵守哪些条件?
5.哪些不动产需要登记?
6.哪些房产需要登记?房产如何进行有效的登记?
7.何为房地产的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有什么作用?
8.动产在交易中如何实现所有转移?
9.不动产登记簿有何种效力?可以作为诉讼证据吗?
10.如果登记簿上记载的内容有错误或者有遗漏该如何补救?因为错登、漏登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二、侵害所有的损害赔偿
-一侵害所有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定
11.什么是所有?所有包括哪些内容?
12.征收和征用有什么区别?对于征收和征用如何补偿?
13.土地征用补偿费被侵吞应该如何寻求赔偿?
-二国j1a所有和集体所有、私人所有的法律保护
14.国j1a所有的客体包括哪些?当国j1a所有受到侵害时 由谁来主张行使国j1a所有?
15.集体所有如何行使?集体所有受到侵害时 利由谁主张?
16.公民私人所有受到侵害时 应当如何提起赔偿请求?
-三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法律保护
17.什么是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它有什么特征?
18.业主封闭自购房屋的阳台是否侵犯了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物业公司能否以此为由提出索赔要求?
……
三、侵害用益物的损害赔偿
四、侵害担保物的损害赔偿
五、占有的损害赔偿
六、物损害索赔途径
· · · · · ·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