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指紋》內容簡介:他轉瞭轉顯微鏡的鏡片,發現諾柏·霍比在失竊現場留下的指紋上有一條S型的空白。這或許隻是一個巧閤,但也有可能是一種暗示。於是他和搭檔裏維斯深入霍比傢族進一步取證,卻不想一個美麗女子的齣現奪走瞭裏維斯的心,而諾柏的辯護律師也信誓旦旦地聲稱諾柏有罪——難以忽略的疑慮油然而生,突然,一雙手從濃霧中伸齣並將他推嚮瞭疾馳而來的車輛!
午夜時分,他拖著疲憊的身子走在寂靜的大街上,不安的腳步聲卻再次在身後響起……
和其他的推理不同,這部比較象科學探案,圍繞著一個紅拇指印的辯識展開的,好歹福爾摩斯還會到處走走,觀察觀察,這故事的主角就是在實驗室裏麵做實驗搞研究。 不過看多瞭其他類型的推理,這種寫作方式還覺得蠻新鮮的
評分也許是看多瞭太多CSI,如果用現代法醫學和其他學科的先進眼光來看這本書會覺得將平淡無奇。但是讀完後可以仔細迴想一下其中的細節,在指紋認證剛剛推齣並視為鑒彆罪犯的鐵證的時候,有人敢公然站齣來挑戰所謂的鐵證,而這一切不是基於莽撞而是基於紮實的學術功底和仔細的觀察,...
評分也許是看多瞭太多CSI,如果用現代法醫學和其他學科的先進眼光來看這本書會覺得將平淡無奇。但是讀完後可以仔細迴想一下其中的細節,在指紋認證剛剛推齣並視為鑒彆罪犯的鐵證的時候,有人敢公然站齣來挑戰所謂的鐵證,而這一切不是基於莽撞而是基於紮實的學術功底和仔細的觀察,...
評分p14:“,就保瞭案。”——————應該是“報瞭案” p29:“,而不是像他們提供資料。”——————“嚮他們” p44:門來瞭——————門開瞭 p72:“我從來也去過那裏;”——————“也沒去過那裏” p92:“這也太誇張的點吧?”——————“瞭點吧?” p109:他...
評分好浪費時間
评分比較一般
评分無聊時看的
评分如果說福爾摩斯是手持放大鏡的第一神探,那麼弗裏曼筆下的桑代剋博士則是史上運用顯微鏡破案的第一人!微物神探桑代剋的首部長篇,書名是“紅色拇指印”的意思,關上帝何乾?譯作《血色指紋》更靠譜吧?所謂開創“反敘述性推理”先河,案件其實非常簡單,但在刑偵科學方麵非常典型,外加法庭辯論、推理和演繹,使得這本小說在當時對刑偵科學界無疑是一次顛覆性的革命和引導,感覺小說更具備實用價值。另外對人物的刻畫和情感的渲染亦有一定的把握和發揮,令人在麵對法律的無情的同時感受到濃烈的情感關懷。2011年的新版更新瞭錯彆字,封麵也算應景,但小說第一句居然譯錯瞭:“理查德鮑威爾紀念館1677年毀於一場大火,1968年重建。”原著中其實是1698年。1968年?那時候恐怕弗裏曼和他筆下的桑代剋博士早已長眠地下瞭吧?O(∩_∩
评分把這本當成福爾摩斯的續集又稍嫌粗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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