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威尔斯(H.G. Wells, 1866—1946),英国小说家,社会这家、历史学家。他先在伦敦皇家学院师从赫胥黎学习生物学,后于1888年毕业于伦敦大学。1895年出版的科幻小说《时间机器》使他一举成名。该书以奇特的情节和夸张的手法,讽刺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现象。其后他又发表了一系列的科幻小说,包括著名的《国际战争》《神食》《首先登上月球的人们》等,预言了科学对人类产生重要作用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可怕的灾难,使人们意识到20世纪技术世界的希望与危险同在。1920年发表的100万字的巨著《世界史纲:生物和人类的简明史》,奠定了他作为历史学家的地位。从30年代开始,他积极投身政治,见过罗斯福和斯大林。因此,他生前被认为是有创造性的艺术家,对未来的预言家和积极的社会改革家。
本书是英国科幻小说大师威尔斯最早获得成功的一部科幻小说,也是他最负盛名的科幻作品之一,本书第一次提出了“时间旅行”的概念,也是一部惊心动魄、发人深省的警世预言书。小说讲述一位科学家乘自己研制的时间机器旅行到公元802701年的未来世界中,此时的世界已变成了一个大花园,到处是宫殿式的建筑。被称为“埃洛依”的贵族们因过分安逸的生活而使体力、智慧退化萎缩,成为美丽的废品,而“莫洛克”则把“埃洛依”豢养起来当作食物。
英国人Herbert George Wells在1895年的科幻名作。第一次知道这部作品是通过《科幻世界》。那一期的《科幻世界》上登了一幅彩图,一位英国绅士寂然地站立在海边,身旁是他的奇形怪状的时间机器,而他所面对的则是一轮很庞大很庞大的太阳烘烤下的海水。整个世界成了诡异的紫红色...
评分黄粱一梦的故事其实就是一次时间旅行。主人公卢生在睡梦中提前经历了自己未来几十年的人生,醒来后大悟:“穷通之理,不过如此”,然后翩然离去,故事也到此结束。我其实不相信卢生之后会彻底绝了出人头地之心。纵然平平淡淡一生,他一样会有翘辫子的时候。为什么不搏...
评分1809年达尔文出生的时候,拉马克的《动物学哲学》刚刚面世;1831年他登上“贝格尔号”的时候,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被重新修订出版;而1859年《物种起源》发表时,科幻小说只还只是雪莱的婴儿,凡尔纳的世界冒险在等待成功,而威尔斯干脆还在天堂里观察将要投身其中的...
评分 评分你可曾想过未来世界会变成什么样?是大地一片荒芜,人类消失无踪?还是人类再度进化升级可以飞天遁地? 《时间机器》一书中将带给我们一个不曾想象过的未来世界。 科学家“时空旅行者”乘坐自己发明的“时间机器”来到了公元802701年的世界,这个世界是一个美丽而荒芜的大花园...
本以为是乌托邦,其实是反乌托邦。与其说是科幻不如说是对工业异化人的思考。黑暗,人性消失了,地球末日很苍凉。
评分这本书给人最大的冲击来自于对于什么是“进步”的探讨。
评分描述的旧统治种族Eloi苍白弱小但可爱 容易疲惫容易知足 止步于眼前的舒适圈 不知进取 不思未来 一步步活在曾经被统治种族Morlocks的阴霾之下 一口口被吃掉………简直看到我本人?………
评分这本书给人最大的冲击来自于对于什么是“进步”的探讨。
评分记得当时是在图书馆借的一本很小很轻纸页发黄的原版书来看的,一边听着音频,每天一章的速度来看。音频质量很好,当时大晚上边听边看时内心的紧张感、画面感也都还历历在目。印象最深的当属书中科学家的好朋友Weena--这个Eloi族纤细胆小的女性角色让人心生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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