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会学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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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法律出版社
作者:托马斯·莱塞尔
出品人:
页数:271
译者:王亚飞
出版时间:2014-4
价格:39.00元
装帧:平装
isbn号码:9787511860552
丛书系列:博观译丛
图书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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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这部关于法社会学的演讲及论文集,凝聚了作者整个学术生涯就这一学科的研究成果,全书涉及诸多主题:如正义观与法律认同、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权力关系乃至法社会学的立法与司法的实用性等,既不局限于生效法律的解释、适用和学说,又不困于社会学的冥想,就其表达本身而言,极具个人风格,形象生动,是一部理论及经验法社会学的佳作集。

好的,这是一份针对一本名为《法社会学基本问题》的图书所撰写的、内容详尽且不提及该书具体内容的图书简介。 --- 时代思潮下的法律图景:一部社会变迁与规范重塑的深度剖析 书籍简介 在人类文明的长河中,法律绝非孤立的、僵化的条文集合。它如同一条流动的生命线,深刻地嵌入社会肌理之中,与经济结构、文化传统、权力分配和群体心态紧密地交织、影响和制约着彼此。本书以宏大的历史视野和精微的社会分析工具,聚焦于这一动态共生关系的复杂性,旨在揭示法律规范在实际社会运作中所呈现出的多重面向与内在张力。 本书的叙事并非止步于对既有法律体系的梳理和介绍,而是将研究的焦点投向法律的“生成场域”——即社会生活本身。我们相信,理解法律的真谛,必须回归到其产生的社会土壤,观察其如何在权力博弈、社会分层和文化冲突中被塑造、被诠释,并最终被付诸实践。 第一部分:法律的社会渊源与生成机制 我们从最基础的问题出发:法律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它仅仅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还是民间规范、道德习惯和经济实践的结晶? 本部分深入探讨了法律社会学领域的核心议题——法律的社会起源。我们追溯了从古代习惯法到现代成文法演变的历史脉络,着重分析了工业革命、民族国家构建以及资本主义经济模式对法律形态的根本性重塑。通过比较不同文明中法律制度的差异化路径,我们揭示了文化相对性在法律构成中的关键作用。例如,集体主义文化背景下的契约精神与个体权利至上原则在社会结构中的不同体现,以及这些差异如何影响了社会控制和纠纷解决的模式。 此外,本书详尽考察了“非正式规范”在法律形成过程中的潜能。社会学家们早已指出,在正式的法律条文之外,存在着一个由道德期待、社会压力和群体认同构成的庞大规范体系。本部分试图勾勒出这一“隐形法律”的运作逻辑,分析其如何对正式法律的有效性形成支持或抵消作用。法律的生命力,往往源于它能否被社会群体有效内化和遵从。 第二部分:法律的社会功能、失灵与再造 法律的社会角色是多维且时常充满矛盾的。本书批判性地审视了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正义、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传统职能,并引入了结构功能主义与冲突理论的视角进行辩证分析。 我们探讨了法律在作为“社会控制工具”的角色时所显现出的偏差与不公。在复杂的现代社会中,资源分配的不均等如何转化为法律适用上的不平等?本书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剖析,阐释了法律的“去语境化”倾向,即当抽象的法律概念应用于充满个体差异的社会场景时,可能产生的“卡脖子”效应。社会分层、阶级、种族和性别等结构性因素,如何在法律的表皮之下,悄然操纵着判决的走向和法律资源的获取? 更为关键的是,本书将笔触伸向了“法律失灵”的现象。在快速的社会变迁面前,立法机构的反应常常滞后,这导致了大量“灰色地带”的出现。当既有规范无法有效回应新技术带来的伦理挑战,或无法解决新型社会矛盾时,法律的权威性必然受到侵蚀。我们分析了社会运动、非政府组织以及新兴的民间力量,如何在这些失灵的领域中,扮演了“替代性规范供给者”的角色,从而推动了法律的自我革新。 第三部分:法律行动者与日常实践 法律不仅存在于立法机关和法院,它更鲜活地存在于律师的辩护词中、法官的裁决理由里、警方的日常巡逻中,乃至普通公民的日常互动中。本部分转向微观层面,聚焦于法律的“实践场域”。 我们详细考察了不同法律行动者的角色认知与行为模式。法官的“裁量权”是如何被他们的个人信念、职业文化和制度压力所塑造的?律师群体,作为法律知识的垄断者和市场竞争的参与者,其执业伦理与社会责任之间是否存在永恒的张力?检察官在公诉过程中,是维护“客观性”还是优先追求“效率”?这些行动者的实践,共同构建了我们所体验到的“活的法律”。 本书特别关注了法律与日常生活(Everyday Life)的交汇点。从邻里纠纷到劳动争议,从家庭矛盾到网络言论,法律是如何被“大众化”和“工具化”的?我们引入了法律社会学中关于“法律意识”的研究,探讨公众对法律的认知、信任度及其使用倾向。一个社会对法律的整体态度,远比其法律条文本身更能揭示其治理的实质。 第四部分:法律在全球化与跨文化视野下的重构 进入全球化时代,主权国家的法律体系不再是封闭的孤岛。跨国资本流动、国际人权话语的传播以及信息技术的泛滥,对传统法律主权构成了严峻的挑战。 本书最后一部分探讨了法律的“去地域化”趋势。国际法、区域性法律集团(如欧盟法)以及跨国商业仲裁机制的崛起,正在重塑法律权威的层级结构。我们分析了“全球法律精英”的形成,以及他们如何在全球治理的话语权竞争中,推广特定的法律范式,例如“良政”(Good Governance)或“人权保护”的普世性叙事。 然而,全球化也带来了强烈的文化反作用力。地方性的法律文化,特别是那些被视为带有强烈民族特色的规范体系,正在寻求在全球化的浪潮中维护自身的独立性与合法性。本书试图描绘出这一全球-地方张力下的法律新版图:一种既相互渗透又彼此对立的复杂形态。 结论:迈向一个更具反思性的法律未来 本书的最终目标,是培养读者对法律现象的批判性反思能力。法律不是静止的真理,而是社会妥协的暂时性表达。理解法律的社会性,意味着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对“法律为何如此”的追问,并勇于探索“法律应该如何改变”的可能性。只有当法律能够更敏锐地捕捉社会脉搏,更公正地回应群体诉求时,它才能真正实现其维护社会秩序与促进人类福祉的崇高使命。本书提供了一套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引导有志于此的读者,深入探究这一宏大而迷人的领域。

作者简介

托马斯·莱塞尔(Prof.Dr.jur .Thomas Raiser),1935年生于德国图宾根。早年就读于图宾大学、波恩大学、柏林洪堡大学等大学。1962年获得图宾根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69年在汉堡大学完成教授资格论文。其后在黑森州吉森大学任民商法学和法社会学教授,同时兼任过德国联邦政府企业法委员会成员,黑森州高等法院卡特尔法庭法官,1992年以后任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民商法学和法社会学教授并于2003年退休。目前仍然担任德国柏林洪堡大学律师法学研究所理事会常务理事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社会学、民商法。莱塞尔教授学术成果颇丰,累计公开发表学术论著200余篇。

目录信息

目录
中文版序 / 001
引言 /
第一部分:法社会学基本问题
正义感、正义观、法律知识、法律认同
——对认同研究之基础的一些概念和方法上的
评论 /
Ⅰ.引言 /
Ⅱ.关于正义感 /
Ⅲ.正义观 /
Ⅳ.法律知识 /
Ⅴ.法律认同 /
法律与道德
——社会学观察 /
Ⅰ.作为社会学论题的法律与道德 /
Ⅱ.概念辨析 /
Ⅲ.宗教性规范的现实性 /
Ⅳ.法律的社会学概念 /
Ⅴ.对法律与道德共同内容的追问 /
Ⅵ.诱生法律的事实 /
Ⅶ.推论 /
Ⅷ.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共同内容 /
马克斯·韦伯与法律理性 /
Ⅰ.马克斯·韦伯其人及其对社会科学的意义 /
Ⅱ.韦伯的理性概念 /
Ⅲ.韦伯的法社会学 /
Ⅳ.当下的社会科学对理性概念的使用 /
Ⅴ.法律理性的概念于当下的贡献? /
经济人、社会人、法律人
——学术研究的范式? /
Ⅰ.经济人 /
Ⅱ.社会人 /
Ⅲ.法律人 /
论权力与法律的关系 /
Ⅰ.权力和法律的普遍存在 /
Ⅱ.权力关系的起源 /
Ⅲ.法律的功能:调控权力关系 /
Ⅳ.国家的暴力专属性 /
Ⅴ.法律的任务:避免专属性暴力的滥用 /
Ⅵ.法律对非国家权力的调控 /
Ⅶ.结语 /
第二部分:法社会学理论问题
社会学如何为法律所用? /
Ⅰ.法学向社会科学敞开 /
Ⅱ.法社会学的三个思考向度 /
Ⅲ.社会学经验的意义 /
Ⅳ.社会学对法学查明方法的补充 /
Ⅴ.示例 /
Ⅵ.劳动分工和学科间的切实协作 /
法社会学作为法学分支的任务 /
Ⅰ.法社会学在柏林生根 /
Ⅱ.法学的双重本质 /
Ⅲ.法社会学经验的成果 /
Ⅳ.法律实证主义的难题 /
Ⅴ.法律实证主义与法学 /
论法社会学与法教义学的关系 /
Ⅰ.分离模式与合一模式 /
Ⅱ.欧根·埃尔利希:法社会学作为唯一可能的法律的
科学 /
Ⅲ.马克斯·韦伯:社会学作为法律文化和法律革新的
科学 /
Ⅳ.尼克拉斯·卢曼:作为彼此分离的可交流系统的
法社会学和法教义学 /
Ⅴ.理论模型的含糊性 /
Ⅵ.跨学科研究的范例 /
Ⅶ.结语 /
关于法社会学与法教义学关系的六个命题 /
组织社会学视角下的劳动关系 /
Ⅰ.组织与角色 /
Ⅱ.组织理论和角色理论在法律,尤其在劳动关系中的
可适用性 /
Ⅲ.组织理论和角色理论范式对劳动法的影响 /
Ⅳ.关于法律规定的问题 /
马克斯·韦伯法社会学中的商事公司和政治
团体 /
Ⅰ.引言 /
Ⅱ.法律人韦伯 /
Ⅲ.主观权利设置的形式 /
Ⅳ.韦伯分析社会结合体的方法基础 /
Ⅴ.团体的权利能力及内部秩序 /
Ⅵ.法学评鉴 /
Ⅶ.最新的发展 /
经济企业的内部冲突及其化解中法律的角色 /
Ⅰ.社会冲突的日常性 /
Ⅱ.企业中出现的冲突的类型 /
Ⅲ.法律在化解冲突中扮演的角色 /
Ⅳ.针对大型企业内部冲突的法律适用 /
Ⅴ.结语 /
第三部分:法社会学对立法的贡献
法律事实研究与法律续造
——论立法者科学咨议的政策责任 /
Ⅰ.导引性评论 /
Ⅱ.主题的界定 /
Ⅲ.立法者的咨议需要 /
Ⅳ.法社会学经验的作用范围 /
Ⅴ.立法程序中的法社会学 /
Ⅵ.科学的界限 /
Ⅶ.委托研究的活动空间 /
Ⅷ.结论性评价 /
民法规范的效力与效果 /
Ⅰ.方法上的考虑 /
Ⅱ.侵权行为法规定的效力与效果 /
Ⅲ.合同法规定的效力与效果 /
Ⅳ.结语 /
第四部分:法社会学对司法的贡献
论阶级司法的难题 /
Ⅰ.阶级司法概念的现实性 /
Ⅱ.概念的模糊性 /
Ⅲ.情况分组 /
Ⅳ.这一概念的科学效力范围 /
Ⅴ.对这一概念运用于社会学的批判 /
Ⅵ.这一概念背后的正义观念 /
Ⅶ.棘手情况 /
法庭中的社会学 /
Ⅰ.导引 /
Ⅱ.经验社会学 /
Ⅲ.社会学理论 /
Ⅳ.批判社会学 /
Ⅴ.结语 /
当今的法官法
——就民法中法官法律续造的法社会学与
法政治学评论 /
Ⅰ.法官的法律续造:两则实例 /
Ⅱ.法官法的范围 /
Ⅲ.法官法大行其道的原因 /
Ⅳ.立法者和法官 /
Ⅴ.法官法律续造之边界 /
第五部分:法学教育中的法社会学
作为法学教育中基础课程的法社会学 /
Ⅰ.基础课程的教学意义 /
Ⅱ.作为学科专业的法社会学 /
Ⅲ.1985年的框架计划 /
Ⅳ.法社会学在法学教育中的价值 /
Ⅴ.法社会学作为基础性课程的内容 /
Ⅵ.法社会学理论之导引 /
Ⅶ.结语 /
· · · · · · (收起)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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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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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它打开了我认识法律的另一扇窗户。在此之前,我对法律的理解更多地停留在教科书式的层面,知道法律的条文、原则和司法程序,却鲜少思考这些法律是如何产生的,又将如何影响社会。这本书的核心观点——法律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并且反过来塑造着社会——如同一记重锤,敲碎了我原有的认知壁垒。作者并非直接灌输结论,而是引导读者去探索、去质疑。他通过分析不同社会背景下法律体系的差异,以及同一法律在不同社会群体中产生的迥异效果,有力地证明了法律的社会性。书中的一个章节,详细阐述了法律的“合法性”是如何通过社会认同和普遍接受度来维系的,这让我明白了为何有些法律能够被广泛遵守,而有些则常常被架空。我尤其欣赏作者在处理敏感社会问题时的审慎态度,他并没有回避法律与不公、歧视等问题之间的联系,而是深入剖析了法律是如何在维护现有社会秩序的同时,也可能成为固化不平等的重要工具。这种对法律的批判性视角,在我看来是极其宝贵的。它提醒我们,不能盲目地相信法律的神圣性和绝对公正性,而是要始终保持一种审视的态度,去探究法律的真实功能和社会影响。这本书让我意识到,要真正理解法律,就必须将其置于更广阔的社会图景中去考察,去理解法律背后的权力运作、文化观念和历史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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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封面设计相当朴实,初翻开时,我本以为会是一本枯燥的学术著作,充斥着晦涩难懂的术语和繁复的理论模型。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我逐渐被它所展现出的宏大视野和深刻洞察所吸引。作者并非简单地罗列法社会学的基本概念,而是试图构建一个关于法律与社会之间复杂互动的宏观框架。书中反复强调,法律并非独立于社会之外的纯粹理性体系,而是深深地植根于社会结构、权力关系、文化习俗和集体记忆之中。这种观点对我理解法律的运作方式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我开始意识到,那些看似冰冷严谨的法律条文,实际上是无数社会实践、利益博弈和价值判断的凝聚。作者通过大量生动的案例分析,将抽象的理论转化为鲜活的社会场景,让我得以窥见法律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悄无声息地塑造我们的行为,又如何在权力失衡的背景下被扭曲和滥用。例如,在探讨法律的社会建构性时,书中对某个特定时期某个社会群体的法律权益如何被边缘化并最终通过社会运动才得以改变的论述,让我深思。这种对法律作为一种社会力量的深刻认识,促使我重新审视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再将其视为高高在上的教条,而是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社会现实。我更加关注法律背后隐藏的社会因素,以及法律本身可能带来的社会后果,这种反思性阅读体验是我在阅读其他法律相关书籍时很少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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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要真正理解一个概念,就必须从它的基本问题入手,而这本书恰恰做到了这一点。作者并没有急于给出答案,而是引导读者去思考法律的本质、功能、来源以及在社会中的地位。书中关于“法律的权威性是如何被构建的”的讨论,让我看到了法律的权威并非天然存在,而是需要通过社会认同、制度保障和话语构建来维持。我被书中关于“法律的非正式机制”的分析所吸引。除了正式的法律条文和司法程序,社会中的习惯、习俗、道德规范等非正式机制也对人们的行为产生着重要影响,并且在某些情况下,这些非正式机制的效力甚至超过了正式法律。这种对法律的“软实力”的关注,让我对法律的认识更加全面。它让我意识到,法律的运作是一个复杂的多层面过程,需要同时考虑正式与非正式的各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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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能够激发深度思考的书籍。作者并非简单地传递知识,而是通过提出一系列根本性的问题,引导读者主动去探索和发现。书中关于“法律的公正性是如何实现的”的探讨,让我看到了公正并非一个简单的概念,而是需要通过制度设计、权力制约和社会参与来共同追求的目标。我被书中关于“法律的全球化与在地化”的辩证关系所吸引。在日益全球化的今天,不同法域的法律之间相互影响,但同时,各地的法律也依然受到其本土文化、历史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制约。这种对法律的跨文化、跨地域的比较分析,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它让我明白,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完美法律”,只有在特定社会语境下最适合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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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其“反思性”的特点。作者鼓励读者跳出既有的框架,以批判性的眼光审视法律。书中关于“法律的文化适应性”的讨论,让我看到了法律并非是一种普世性的存在,而是需要与当地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相契合,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我被书中关于“法律的非预期后果”的分析所吸引。任何法律的实施都可能带来一系列预料之外的社会后果,这些后果可能是有益的,也可能是有害的。这种对法律实施的“后果主义”的关注,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它提醒我们,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时,需要充分考虑其可能带来的多方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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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最大的价值在于,它成功地打破了我对法律的刻板印象。我曾以为法律是抽象的、冰冷的、与生活距离遥远的。然而,作者通过对法律与社会生活之间关系的深入剖析,让我意识到法律无处不在,它塑造着我们的社会结构,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甚至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我们的思想观念。书中关于“法律的社会变迁”的论述,让我看到了法律是如何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演变,又是如何反过来推动社会变革的。我被书中关于“法律的象征意义”的阐释所吸引。法律不仅具有实际的功能,更承载着社会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和政治理想。它是一种符号,一种话语,一种力量。作者通过对不同文化背景下法律象征意义的比较研究,让我看到了法律在不同社会中所扮演的不同角色。这种对法律的象征性解读,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不再仅仅将其视为一套规则,而是视为一种文化现象、一种社会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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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我仿佛经历了一次“法律的洗礼”。它让我重新认识了法律的本质,不再将其视为冰冷的条文,而是充满生命力的社会现实。书中关于“法律的社会参与”的论述,让我看到了普通民众在法律的形成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其与社会的互动,在于其能否获得社会的认同和接受。我被书中关于“法律的终极价值”的探讨所吸引。虽然法律可能存在各种局限和问题,但其追求公正、维护秩序、保障人权的终极价值依然是值得我们不断努力和追求的目标。这种对法律的“理想主义”的阐释,为我在现实的复杂性中注入了一份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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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对法律的起源和发展充满好奇,这本书恰恰满足了我这份求知欲。它并没有从抽象的法律理论出发,而是从社会现象入手,层层剥茧,揭示了法律与社会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书中关于“社会控制”的论述让我印象深刻。法律作为一种最主要的社会控制形式,其效力并非仅仅来自于强制力,更重要的是其所获得的社会认可度。作者通过对不同社会组织形态下法律运行模式的对比分析,生动地展现了法律如何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并以潜移默化的方式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我尤其被书中关于“法律的意识形态功能”的章节所吸引。它解释了法律如何服务于统治阶级的利益,如何通过构建一套普遍适用的价值体系来维护现有的社会秩序,即使这种秩序本身可能存在着内在的矛盾和不公。这种对法律的“工具性”和“意识形态性”的深刻剖析,让我对法律的理解不再停留在表面,而是能够看到其背后更深层的社会力量。我开始意识到,法律并非是纯粹的技术性操作,而是充满了价值选择和意识形态色彩。这种对法律深层运作机制的揭示,极大地拓展了我的视野,也让我对社会现实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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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叙述风格非常独特,它没有采用常见的教科书式枯燥论证,而是更像一位经验丰富的社会观察者,娓娓道来。作者以一种引人入胜的方式,将复杂的法社会学理论与生动的社会现象相结合,让我读来倍感轻松却又不失深度。书中关于“法律的社会功能”的探讨,让我对法律的价值有了全新的认识。它不再仅仅是解决纠纷、维护秩序的工具,更是一种社会整合、价值传递和社会变迁的重要力量。我被书中对于“法律的社会化”过程的描述所打动。法律并非凭空产生,而是通过社会成员的互动、协商和实践,逐渐被接受、被理解、被内化。作者通过分析不同社会群体在法律形成和适用过程中的不同角色,揭示了法律的民主性和非民主性并存的复杂现实。尤其是在关于“法律的社会冲突”的章节,书中对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因利益冲突而引发的法律争议的分析,让我看到了法律在化解矛盾的同时,也可能加剧冲突的另一面。这种对法律的辩证思考,让我对法律的理解更加全面和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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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结构安排非常合理,从宏观的理论框架到具体的案例分析,层层递进,引人入胜。作者并没有回避法律在社会中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反而深入剖析了法律的局限性和可能带来的问题。书中关于“法律的意识形态操纵”的论述,让我对法律的批判性思维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它揭示了法律如何被用来服务于特定的政治经济利益,如何通过“合法性”的外衣来掩盖其内在的不公。这种对法律的“权力解读”,让我对法律的理解不再是技术层面的,而是能够看到其背后深刻的社会和政治含义。我认识到,法律并非总是中立的,它可能成为维护现有权力结构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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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选择质量参差不齐。第一部分基本问题,比起英美法社会学理论梳理要薄弱许多;第二部分的法社会学理论问题中,围绕韦伯、埃利希、卢曼来谈法社会学与法教义学关系的一篇较有启发,但可惜也只是蜻蜓点水;第三部分谈论法社会学研究在立法上的作用,谈及民法规范效力的时候,足见欧陆法社会学路径的特点,即终归回到教义学概念上来展开;最后两部分较为平淡,论阶级及法庭都没有太过出彩的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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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微浅显的研究论文集。有一些可供引用的片段,但理论性、系统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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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与论文的汇编,写作保留了口语形式。虽然偶有翻译失误以及史料硬伤,但都属瑕疵,可以理解。作为法律社会学最基本入门不错,德国一脉讲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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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微浅显的研究论文集。有一些可供引用的片段,但理论性、系统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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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微浅显的研究论文集。有一些可供引用的片段,但理论性、系统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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