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第三版)
↑ 目錄----------------------------------------------------
第一編 緒 論
-基本理論、比較法、規範體係-
第一章 基本理論 1
第一節 危害事故、損失補償:問題及研究課題 1
第二節 侵權行為法的機能 6
第三節 歸責原則 10
第四節 侵權行為法與其他損害補償製度 23
第五節 侵權行為法的發展 34
第二章 比較侵權行為法(Comparative Tort Law)
—規範模式、本國法的解釋適用、共同法的發展 43
第一節 大陸法係的侵權行為法 44
第二節 英美侵權行為法 56
第三節 歐洲侵權行為法 63
第四節 中國大陸的侵權責任法 65
第五節 比較法與侵權行為法的發展 71
第三章 侵權行為法的體係—體係構成與適用關係 75
第一節 侵權行為的意義、類型及侵權責任 75
第二節 侵權行為在民法體係上的地位 81
第二編 一般侵權行為
第一章 一般侵權行為的意義、功能及規範模式 95
第一節 一般侵權行為的意義與功能 95
第二節 法律政策及規範模式 96
第三節 民法第184條的體係構成 98
第二章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
—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 113
第一節 侵權行為的三層結構 113
第二節 行為:作為與不作為 115
第三節 侵害他人的權利 125
第四節 損害 247
第五節 因果關係 252
第六節 違法性及違法阻卻事由 300
第七節 故意或過失 328
第八節 交易往來安全義務(Verkehrspflicht):社會安全注意義務 354
第三章 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 365
第一節 規範功能及適用範圍 365
第二節 要件及法律效果 369
第三節 背於善良風俗加害的具體化及案例類型 374
第四章 民法第184條第2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 385
第一節 獨立侵權行為類型的肯定及其規範功能 385
第二節 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 391
第三節 違法性及違法阻卻 399
第四節 過失推定 399
第五節 最高法院一個具有指導性的判決 400
第五章 純粹經濟損失與侵權行為法的發展 403
第一節 行為自由、法益保護與純粹經濟損失 403
第二節 純粹經濟損失與比較法 406
第三節 純粹經濟損失在我國法上的保護及發展 417
第四節 純粹經濟損失的案例比較研究 453
第六章 民法第184條的體係構成與案例研究 461
第三編 特殊侵權行為
第一章 特殊侵權行為的類型構成及規範體係 463
第一節 一般侵權行為的體係構成與基本構造 463
第二節 特殊侵權行為的類型及規範內容的形成 466
第三節 規範體係及解釋適用 469
第四節 特殊侵權行為與侵權行為法的發展 472
第二章 共同侵權行為 473
第一節 共同侵權行為的「特殊性」 473
第二節 狹義的共同侵權行為 475
第三節 造意人與幫助人的共同侵權行為 491
第四節 共同危險行為 494
第五節 共同侵權行為的法律效果:連帶債務 502
第六節 結論 503
第三章 無行為能力人及限製行為能力人的侵權行為與法定代理人責任—民法第187條 505
第一節 重要問題、規範特色 505
第二節 侵權行為人的識彆能力 508
第三節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製行為能力人的侵權行為與損害賠償責任 515
第四節 法定代理人的侵權行為責任 519
第五節 無識彆能力行為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衡平責任 530
第六節 比較法與發展趨勢 538
第七節 結論 547
第八節 體係構成、案例解說 549
第四章 雇用人侵權責任—民法第188條 551
第一節 緒說 551
第二節 民法第188條的規範模式、立法政策及解釋適用 553
第三節 雇用人推定過失的侵權責任 558
第四節 雇用人的衡平責任 589
第五節 雇用人侵權責任與民事責任體係 590
第六節 社會變遷與法律發展:雇用人無過失責任的實踐 594
第五章 定作人責任—民法第189條 597
第一節 問題的提齣 597
第二節 比較法與規範目的之探尋 598
第三節 定作人責任的成立要件 604
第四節 承攬人責任 607
第五節 結論:使用他人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 607
第六章 動物占有人責任—民法第190條 609
第一節 物之責任的規範體係 609
第二節 動物責任在比較法上的觀察 611
第三節 動物占有人責任的成立 618
第四節 連帶責任、求償關係及損害賠償 631
第五節 結論:寵物時代的動物占有人責任 632
第七章 工作物所有人責任—民法第191條 635
第一節 規範功能及適用範圍 635
第二節 比較法的規範模式及民法第191條的特殊性 637
第三節 工作物所有人責任的成立 642
第四節 連帶責任、求償關係及損害賠償 652
第五節 結論:工作物高層化、地下化、科技化的法律規範 654
第八章 動力車輛駕駛人責任與強製汽車責任保險製度
—民法第191條之2 655
第一節 推定過失的危險責任 655
第二節 重大社會經濟問題與規範機製的設計 657
第三節 交通事故的侵權責任 658
第四節 強製汽車責任保險製度 671
第五節 結論:侵權責任的擴大、強製責任製度的建構與社會安全的增強 676
第九章 危險工作或活動責任—民法第191條之3 677
第一節 危險工作或活動在侵權行為法的規範 677
第二節 民法第191條之3危險工作或活動責任的基本理論 679
第三節 民法第191條之3危險工作或活動責任的成立要件 683
第四節 民法第191條之3規定與侵權行為法的發展 694
第五節 結論:活動或工作危險責任的無過失化 696
第十章 無過失侵權責任—危險責任的理論、體係及發展 697
第一節 基本理論 697
第二節 關於交通工具的無過失侵權行為 705
第三節 核子損害賠償法上核子設施經營者的無過失責任 718
第四節 消費者保護法的商品無過失責任 721
第五節 消費者保護法的服務無過失責任 736
第六節 無過失侵權責任的立法原則、法律構造、解釋適用及演變發展 742
第七節 結論:風險社會的正義 746
主要參考書目 749
事項索引 753
實務見解索引 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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