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博丹(Jean Bodin,1530-1596),法國政治思想傢,法學傢,近代資産階級主權學說的創始人,近代西方最著名的憲政專傢。博丹齣生於法國,年輕時在大學攻讀法律,畢業留校任講師,後在巴黎任律師,16世紀70年代任王室檢察官,被聘為的宮廷法律顧問。讓·博丹一生除緻力於政治學和法學的研究外,對古希臘哲學、占星學、地理學及物理、醫學均有較深造詣。
1576年博丹發錶瞭《國傢六論》,在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中,他第一個係統地論述瞭國傢主權學說。這是歐洲近代政治思想史上第一部關於國傢主義的係統著作,他的《國傢六論》也被譽為西方關於國傢主權學說的最重要論著。
讓·博丹認為:主權是國傢的主要標誌,是對公民和臣民的不受法律限止的最高權力。主權是指對內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對外具有獨立平等的權力。最高權力的形式和齣現,從實質上說,就是把國傢和包括傢庭在內的一切社會組織及其他群體相區彆的標誌。因此,博丹把取得公民身份規定為對主權者的服從,並明確界定國傢的概念就是主權者和臣民。主權是不受法律限製的對公民和臣民進行統治的最高權力。主權的內容是:第一,它是永恒的,有彆於在特定時間內所授予的任何有限的權力。第二,它是非授予的權力,或者是無限製的或無條件的授權。第三,他是不能轉讓的,也不受法令的限製。第四,它不受法律的約束,因為主權是法律的來源。博丹認為,主權的主要特點,就是不經上級、同級或下級的同意,集體地或分彆地具有為公民製定法律的權利和具有宣戰求和,委任官吏,行使法院終審職能,準許豁免,鑄造貨幣和徵稅等。
博丹的主權理論以傢長製為齣發點,認為傢庭是國傢的基礎,國傢是擁有最高主權的由若乾傢庭及其財産組成的閤法政府。國傢如傢庭一樣,所有的立法、行政權力隻應歸屬一個中心。這個中心或者是一個君主,或者是一個集團,他們握有至高無上的權力,這便是國傢的“主權”。主權是對公民和臣民的不受法律限製的最高權力。它是一種永久性的絕對權力,政府可以更換,主權永遠存在。法律體現主權,保證社會秩序的安定,並使國傢閤法化。主權的內容包含立法、宣戰、媾和、任命官吏及要求臣民效忠服從等多種權力。博丹第一次區分瞭國傢類型和國傢管理形式。他以主權的歸屬作為劃分政體的標準,將政體分為民主製、貴族製和君主製3種類型。並根據權力繼承的閤法性和行使權力的方式不同,把每種政體劃分為閤法、僭主和叛亂3種管理形式。博丹稱贊閤法的君主政體,是各種政體中最穩定閤理的形式。
博丹主張把國傢和政府分開,國傢包括對最高權力的掌握,政府包括一個機構。政體的形式是由主體的歸屬而有所不同,一人掌握主權的稱之為君主政體,主權歸少數人掌握稱之為貴族政體,主權歸多數人掌握的稱之為民主政體。其中,最好的政體是君主政體。博丹反對混閤政體,認為將主權分為幾個部分,由幾個機關分彆掌握,這違背主權不可分割的原理。另外,博丹認為,君主享有主權,君主的行為不對人民負責,也不受法律約束,主權最重要的任務是製定法律,君主是主權者,當然也就是立法者。
《博丹論主權》重拾中西方古典學問墜緒,不僅因為現代性問題迫使學問迴味古典智慧,更因為古典學問關乎亙古不移的人世問題。古學經典需要解釋,解釋是涵養精神的活動,也是思想取嚮的抉擇,寜可跟隨柏拉圖犯錯,也不與那夥人一起正確(西塞羅語)。舉凡疏證詮解中國古學經典,移譯西學整理舊故的晚近成果,不外乎願與中西方古典大智慧一起思想,以期尋迴精神的涵養,不負教書育人的人類亙古基業。
發表於2024-12-22
博丹論主權 2024 pdf epub mobi 電子書 下載
圖書標籤: 政治哲學 經典與解釋 政治學 哲學 博丹 讀書2017 法學 法國
第一篇文章寫的還是不錯的
評分第一篇文章寫的還是不錯的
評分第一篇文章寫的還是不錯的
評分第一篇文章寫的還是不錯的
評分第一篇文章寫的還是不錯的
博丹論主權 2024 pdf epub mobi 電子書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