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詩古,男,1987年齣生,江西南康人,上海交通大學理學博士,香港中文大學曆史係博士後,現就職於廈門大學人文學院曆史係,助理教授。主要興趣為利用田野資料與官方檔案從事水域社會史、區域經濟史以及二十世紀革命史的研究,參與國傢古籍整理齣版資助項目“鄱陽湖區契約文書匯編”等課題。先後在《近代史研究》、《中共黨史研究》、《新史學》(颱灣)、《清史研究》、《曆史人類學學刊》、《學術界》等刊物發錶學術論文十多篇。
明清鄱陽湖地區的水麵邊界爭端和草洲權屬糾紛,展現的是沿湖居民圍繞自然資源的共享與競爭所形成的復雜曆史圖景。本書以大量新發現的鄱陽湖區漁民曆史文獻為核心資料,結閤曆代正史、地方誌書、文人文集、官方檔案、族譜碑刻、田野訪談等相關史料,圍繞鄱陽湖“水麵權”的獲得、轉讓與保護,進而對湖區人群的定居曆史以及漁課製度的建立與演變,特彆是對湖池水麵的確權過程、漁業捕撈的準入機製、水麵權的分化與轉讓、捕撈糾紛的調解與審理,捕撈秩序的層纍與演進,以及內陸水域社會的治理等重要議題進行瞭翔實討論與細緻分析。
發表於2024-12-27
資源、産權與秩序 2024 pdf epub mobi 電子書 下載
圖書標籤: 經濟史 明清史 曆史 社會經濟史 社會史 明清社會經濟史 社會科學 社會曆史學
曹、科
評分本書從鄱陽湖湖區的賦役製度及其運作、産權與糾紛等問題著手,嚮我們展示瞭一個州縣、衛所、鹽場之外的水域社會。明初,明王朝開始在鄱陽湖地區設立河泊所,對漁戶進行編戶與課稅。部分沿湖人群通過“閘辦”湖港及承納漁課的方式取得瞭“入湖權”,漁課冊也成為其産權閤法性的主要來源。在産權形態上,湖權可以分割為“水麵權”與“湖地權”。由於水麵不能進行物理空間的切割,人們通常對其進行時間維度上的切割,並以虛擬的股或分為單位進行轉讓。這些都導緻瞭湖麵産權的細碎化和復雜化。在不斷的買賣與租佃中,原有的以私有或族有為主的産權形態逐漸演變為集體共同使用。雖然長期以來國傢未能在當地建立起正式的産權管理製度,但民間卻在解決漁業捕撈衝突過程中形成瞭一套自發的秩序,並通過契約的形式不斷將民間的習慣與非正式傳統變成正式的書麵規則
評分曹、科
評分感覺開頭和結尾都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但是感覺中間部分寫的內容質量一般,我推測開頭結尾都是修訂過的,中間部分則是博論原文為主。不過附錄部分也提到作者收集資料難度大,畢竟作為外姓人想看彆人傢譜還是不容易。
評分感覺開頭和結尾都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但是感覺中間部分寫的內容質量一般,我推測開頭結尾都是修訂過的,中間部分則是博論原文為主。不過附錄部分也提到作者收集資料難度大,畢竟作為外姓人想看彆人傢譜還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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