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序 /
原序 /
引言 /
第一章 合作原则 /
第一节 现代大型公司 /
第二节 金融业之崛起 /
第三节 贸易推动工业 /
第四节 自由放任主义 /
第五节 工业竞争兴起 /
第六节 当代合作原则 /
第七节 当代合作需求 /
第八节 当代合作局限 /
第九节 标准石油公司与托拉斯 /
第二章 商业圣所 /
第一节 联邦与州之分 /
第二节 为何是新泽西 /
之一: 卡姆登-安博伊之州 /
之二: 新泽西生财之道 /
第三节 巨头公司的法律基础 /
之一: 控股公司出现 /
之二: 股票融资制度 /
第四节 法庭维护统一性的无效尝试 /
第五节 新泽西的优遇 /
第六节 其他州的行动 /
第三章 价值: 超越感觉和理性 /
第一节 资本定价超估 /
第二节 有关价值问题 /
第三节 法律考量: 面值之辨 /
第四节 所谓的掺水股 /
第五节 美国钢铁公司案 /
第六节 捍卫资本超估 /
第七节 继续挖掘 /
第八节 反观实际资本 /
第九节 问题源自何处 /
第十节 价值的定义: 超越理性 /
之一: 法律之源 /
之二: 经济学家竞彩 /
之三: 法院与价值再探 /
之四: 价值确定之法 /
第四章 财富形式创新 /
第一节 从萧条到繁荣 /
第二节 现代股票市场 /
第三节 市场的社会化 /
之一: 永葆美国理想 /
之二: 投资系国民之责 /
之三: 以股权对抗社会主义 /
之四: 人人都有产权的社会 /
第四节 投机也是技术活 /
之一: 《稳赚之歌》 /
之二: 生意属于私事 /
之三: 误导性信息披露 /
之四: 摩根式的公开 /
之五: 会计业的萌芽 /
第五章 历史复杂 /
第一节 联合公司式微 /
第二节 联邦化之序曲: 芝加哥托拉斯会议 /
第三节 从反托拉斯到公司联邦化 /
之一: 国会及其在世纪之交前的改革 /
之二: 美国产业委员会 /
之三: 总结报告问世 /
之四: 民主党的两难困境——规范托拉斯与联邦权力 /
第四节 罗斯福与托拉斯 /
第六章 杞人忧天 /
第一节 联邦注册制时期 /
第二节 1903年《利特菲尔德法案》 /
之一: 联邦注册制与《利特菲尔德法案》 /
之二: 利特菲尔德其人 /
之三: 利特菲尔德法案其案 /
之四: 利特菲尔德法案其辩 /
之五: 民主党的支持 /
之六: 利特菲尔德法案其事 /
第三节 《利特菲尔德法案》的失败 /
之一: 总统至上 /
之二: 罗斯福背弃利特菲尔德 /
之三: 政治现实 /
之四: 《利特菲尔德法案》的终结及公司局的创立 /
第四节 公司局的首份报告——喧哗与骚动 /
之一: 公司局的建议——一项温和的提案 /
第七章 恐慌和进步 /
第一节 1907年大恐慌 /
第二节 罗斯福的最后机会——建立联邦注册制、《赫普本法案》及投
资者保护的艰难开端 /
之一: 确定性之必要 /
之二: 《赫普本法案》的起源 /
之三: 《赫普本法案》 /
第三节 证券监管的根源 /
之一: 休斯委员会 /
之二: 简短的插曲——塔夫脱与投资者保护 /
第四节 资本与消费者: 贯穿铁路行业的证券监管 /
之一: 1906年《赫普本法》 /
之二: 1910年《曼恩-埃尔金斯法》 /
之三: 哈德利委员会——保护投资者 /
第八章 投机经济 /
第一节 脱胎换骨的新型投机 /
第二节 新类型投机得以立足 /
第三节 新兴的普通股股东 /
第四节 旧时流行的投机与第二个新时代 /
第九章 改革落幕 /
第一节 民主党回归 /
第二节 威尔逊与商业 /
之一: 商业的集中监管 /
之二: 杰斐逊式商业 /
第三节 集体主义社会 /
第四节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 /
第五节 普霍委员会 /
之一: 顾问盎特米尔 /
之二: 货币托拉斯委员会 /
之三: 顾问 /
之四: 报告 /
第六节 《欧文法案》 /
第七节 交易所的公司化——通往实施之路 /
第八节 商业进步主义的终结 /
第九节 只要相信 /
第十节 繁荣的预言家 /
第十章 证券成为产品 /
第一节 战时的华尔街 /
之一: 再度繁荣 /
之二: 自由债券 /
之三: 证券经纪人的培训场 /
第二节 资本发行委员会 /
第三节 市场发展和现代证券监管产生的三次浪潮 /
第四节 现代证券管制: 对投机经济的法律认可 /
后记 /
第一节 管理者时代 /
第二节 股票与实业的分离 /
第三节 投机经济的腾飞 /
注释 /
索引 /
译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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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