澹归(1614—1680年),法名性因。俗姓金,名堡,字道隐,号卫公。浙江仁和(今杭州)人。明崇祯九年(1636年)参加乡试中举,27岁时进士及第,曾任明临清知州。清兵人关后,澹归随南明隆武帝,任礼科给事中,后随永历帝,授兵科给事中,辗转浙江杭州、台州,福建,广东南雄、肇庆、韶关,广西梧州、桂林。至桂林后,辞去官职,与通政司印司奇同寓茅草庵,落发为僧。后至广州海幢寺人天然和尚门下,曾任伙头、知客等职。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明朝遗臣李充茂见复明无望,准备回归故乡,行前将其兄李永茂(此时已故)在仁化县的产业丹霞山施予澹归。康熙元年(1662年),澹归至丹霞山开辟道场,建佛堂精舍,名为别传寺,自充监院,亲撰《丹霞山新建山门记》,《丹霞施田碑记》之一、之二。后又建曲江会龙庵、仁化准提阁、始兴新庵、南雄龙护院,合为丹霞四下院。澹归在丹霞山弘法士5年,从之学禅者众。别传寺盛时有僧几百。
康熙十九年(1680年)圆寂。据说死前作一偈,曰:“人俗人僧,几番下火,如今两脚捎空,依旧一场仫【(情-青)+罗】。莫把是非来辨我,刀刀只斫无花果。”并留下遗嘱: “收遗骨投于江流。”门人不忍投弃,奉骨灰葬于丹霞海螺岩。
澹归文武双全,精通诗词、书法,尤其擅长草书。他又是一位深明大义的爱国僧人,忧国忧民,每以诗文言志,撰成《岭海梵余》、《遍行堂集》等;还曾参与《韶州府志》、《曹溪通志》的编修。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南韶连兵备道李璜偶以公事过丹霞别传寺,见寺中有厨,封锁甚固,强行启厨,发现所藏澹归诗文集,内有谤毁清廷之语,遂上奏清廷。清廷下令毁澹归骨塔及碑志,其遗著、墨迹全部销毁,地方志乘所刊澹归诗文尽行铲削,参与刻书及作序之人亦受惩治,别传寺改作十方常住,澹归支派僧人全部被逐。
发表于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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