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0月生于湖北武汉。1984年12月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毕业,1993年破格晋升教授。曾任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院长,现任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兼任武昌辛亥革命研究中心理事及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曾赴日本东京大学、香港中文大学从事访问研究,担任台湾政治大学历史系客座教授。主要从事辛亥革命史、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中国商会史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已出版专著8部,主要代表作有《辛亥革命时期新式商人社团研究》《中国早期资产阶级概论》《晚清经济政策与改革措施》《转型时期的社会与国家——以近代中国商会为主体的历史透视》等。1992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研究类一等奖,1993年被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并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1998年获教育部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2002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湖北省首届省级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人才奖。
发表于2024-12-24
转型时期的社会与国家:以近代中国商会为主体的历史透视 2024 pdf epub mobi 电子书
图书标签: 中国近代史 商会研究 求书 暂存2011 国家与市民社会 华师
本书借鉴西方市民社会理论,在中国商会发展的丰富史料基础上,就转型时期的中国商会组织作出了深入探讨,对我们认识近代商人社会与商业团体有很好的推进作用,对于修正西方的市民社会理论也有不容忽视的实证意义。
导师的书不得不读。
评分以苏州、天津商会档案为基础,加之以报刊的运用,勾勒出苏、沪、津等地商会在清末民初这一转型时期的一种社会参与,提出市民社会以及国家-社会冲击的两大理论,史实构建(如清末民初的商会的状态、政策、作用)不错,自身的政策相当不错,而且具开阔视野,缺点在于对少量史实的不合理立论。
评分导师的书不得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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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这本书现在已经没多少人提起了,其中缘由大概是因为概念过于模糊。朱英认为清末民初的中国产生了一个独立于官府的市民社会,这市民社会主要以商会为代表,在运行过程中以与官厅相互合作为主要特征。这里的逻辑困难在于,既然商会与国家有密切的合作关系,那么如何判定商会能构形成独立于国家的市民社会呢??而且,是不是说不需要官府的经费,官府也不插入商会选举,商会就是市民社会呢?如是这样就叫市民社会的吧,那么传统的公所、会馆、宗族都可以称为市民社会了。那样的话,岂不成了市民社会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固有之物!!所以,洋概念还是少用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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