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国有控股公司研究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国有控股公司研究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6

出版者:
作者:
出品人:
页数:389
译者:
出版时间:2010-1
价格:58.00元
装帧:
isbn号码:9787509608500
丛书系列:
图书标签:
  • 国有控股公司
  • 国有资产管理
  • 国有控股公司
  • 公司治理
  • 产权理论
  • 经济学
  • 管理学
  • 中国经济
  • 企业改革
  • 资本运营
  • 公司法
想要找书就要到 本本书屋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具体描述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国有控股公司研究》是在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国务院国资委委托重大课题和北京市哲学社科基金课题几个研究报告基础上完成的,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应用性和前沿性,具有学者、国资委、企业组成三结合的研究队伍,首先从大量调研人手.跟踪改革实践三大特点。

本专著形成了系统的、对实践有指导意义的理论创见和改革思路:

改革开放前后两个30年分别实行的是“政府经营式”和。出资人监管式”两种截然不同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模式。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模式改革的核心问题,实际上是处理好政、资、企三者的关系,改革历程可划分为“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资企分开”三大历史阶段。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模式。可分为国有资产总体模式、经营性国有资产及其他类国有资产的分类模式、各产业的体制模式三大层级,分别研究。垄断产业改革应多种模式引入竞争机制。

国有控股公司按产业组织结构分,可分为垄断型和竞争型。垄断型国有控股公司以实现其社会目标为主;竞争型国有控股公司的母公司应是产权多元型。

为使国有资本出资人到位.理论上必须把出资人和所有人区别开来,按母子公司投资链层层设立出资人,使国有资本的国家所有者由抽象化和遥远化。变为具体化和直面化。

国资委作为国有出资人代表。应有完整的出资人代表之权,承担完整的出资人代表之责。

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具有特殊的规律性,要坚持“内外主体平衡论”。

拥有决策权,天然拥有对决策执行的监督权。拥有监督权,天然拥有对监督对象的考评权。

《古代法律制度与社会结构演变研究》 作者: [此处留空,或填写虚构作者名] 出版社: [此处留空,或填写虚构出版社名] 出版年份: [此处留空,或填写虚构年份] --- 内容提要 本书是一部深入探讨古代社会法律制度起源、发展及其与社会结构变迁之间复杂关联的学术专著。它摒弃了将法律视为孤立规范体系的传统视角,转而将其置于特定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力网络中进行考察。研究范围横跨古埃及、美索不达米亚的早期法典,至罗马法的成熟,以及中国古代的成文法和习惯法体系,旨在揭示不同文明在构建其内部秩序时所采纳的法律路径及其背后的深层动因。 全书分为六个主要部分,共计二十章,力求在宏观比较的框架下,对具体法律现象进行微观的文本解读和历史情境重构。 --- 第一部分:古代法律的起源与神圣性基础 (约300字) 本部分首先考察了人类社会早期对“秩序”的初步认知与法律规范的萌芽。重点分析了早期法典,如《汉谟拉比法典》和更早期的苏美尔法典,如何通过神谕和君主的权威确立其合法性。我们探讨了神权在早期法律制定中的核心作用,即法律如何被构建为宇宙秩序在人间的投射。在美索不达米亚,法律不再仅仅是解决纠纷的工具,更是维护社会“玛阿特”(Ma'at,真理与正义的古埃及概念)的宗教义务。 接着,本书详细比较了口头传承的习惯法与最早的成文法典之间的张力。成文法的出现标志着法律认知的重大飞跃,它使得法律的“可见性”和“可预测性”增强,从而为更复杂的社会交往提供了基础。通过对现存泥板文书的翻译和考证,我们重构了早期法律在土地分配、契约关系以及身份等级维护方面的具体内容。 --- 第二部分:地中海文明的法律遗产:罗马法体系的构建 (约350字) 本部分将焦点转向罗马。我们认为,罗马法并非一蹴而就的完美体系,而是历经王政、共和直至帝国的漫长演变,不断吸收希腊哲学和伊特鲁里亚影响的结果。研究着重分析了《十二铜表法》在平民与贵族斗争中的里程碑意义,它标志着法律从贵族阶层垄断向公民群体公开迈出的关键一步。 随后,本书深入探讨了“公民法”(Ius Civile)与“万民法”(Ius Gentium)的发展脉络。特别关注了法学家的角色。这些专业化的法律解释者,通过其“判例法”和“意见书”(Responsa)的积累,极大地提升了法律的理论深度和适用灵活性,最终使得罗马法得以跨越城邦界限,成为一个具有普适性的法律框架。我们对查士丁尼法典的编纂过程进行了细致梳理,将其视为古代法律思想的集大成,而非简单的复古。 --- 第三部分:东方帝国的治理逻辑:礼制与刑律的交织 (约350字) 本部分将视角投向古代中国,重点分析了以周代“礼”为核心的社会规范体系,如何与后世的“法”相结合,构成了中国古代独特的法律文化。我们强调,在儒家思想主导的时代,“礼”是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的内在约束力,而“刑”则是对这种约束力被打破后的外部惩戒。二者并非对立,而是互补共生。 通过对《唐律疏议》等重要律典的分析,本书揭示了“德主刑辅”理念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律法不仅关注行为的客观后果,更深究行为者的主观意图、身份地位(如亲属关系)和动机。这种基于身份的差异化、弹性化量刑模式,是东方帝国维持庞大社会结构稳定的关键机制。我们对比了秦朝的严刑峻法与汉代以后的“经义入法”过程,考察了权力如何通过法律文本的解释权来实现对社会肌理的渗透与控制。 --- 第四部分:法律对社会结构的塑造与反作用 (约250字) 此部分采取比较社会学视角,探究法律如何巩固或瓦解既有的社会权力分配。例如,在罗马,法律如何规范了奴隶制度和父权(Patria Potestas),进而影响了家庭经济单位的构建;在中国,律法如何对土地私有制和佃农关系进行规制,从而间接影响了王朝的财政基础。 我们着重讨论了法律的“适用性危机”——即成文法典的理想化规范与地方实际情况、以及地方豪强势力之间的摩擦。法律的效力往往取决于地方官员的执行能力和当地习惯的阻力。当国家机器衰弱时,习惯法和地方性正义观便会重新占据上风,这是古代社会法律体系周期性崩溃和重塑的内在动力。 --- 第五部分:法律的传播、冲突与融合 (约200字) 本部分关注跨文化背景下的法律交流。我们分析了罗马法通过拜占庭帝国对中世纪欧洲民法的影响,以及伊斯兰教法(Sharia)在不同地域的适应性演变。在古代晚期,不同法律传统(如希腊-罗马法、日耳曼习惯法、基督教教义)的碰撞,催生了欧洲中世纪教会法和世俗法的二元结构。 同时,我们也考察了法律文本的“翻译”过程中的意义损益,即当一种法律理念被引入完全陌生的文化语境时,它如何被扭曲、简化或重新阐释以适应新的社会需求。 --- 结语:法律的永恒困境 (约100字) 本书最后总结道,古代法律制度的核心困境在于如何平衡“稳定秩序”的刚性需求与“社会正义”的动态追求。无论是神授的法典、君主的敕令,还是由法学家构建的理性体系,都试图在维护既有权力结构的同时,为个体提供一个可预期的生存环境。对这些古代经验的考察,为我们理解当代法律制度的局限性提供了深刻的历史参照。 --- 关键词: 古代法典、罗马法、中国律法、社会结构、习惯法、法史学、身份政治、礼与刑。

作者简介

目录信息

读后感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用户评价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6 onlinetoolslan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本书屋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