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律令制研究

唐代律令制研究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6

出版者: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郑显文
出品人:
页数:319
译者:
出版时间:2004-12-1
价格:30.00元
装帧:平装
isbn号码:9787301081730
丛书系列:法史论丛
图书标签:
  • 隋唐史
  • 法律史
  • 法学
  • 制度史
  • 法制史
  • 历史
  • 隋唐五代
  • 历史学
  • 唐代
  • 律令制
  • 历史研究
  • 政治制度
  • 法制史
  • 中国古代史
  • 唐代制度
  • 法律史
  • 中央集权
  • 官僚体系
想要找书就要到 本本书屋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具体描述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唐代法律史的探究仅侧重于唐律一种法律形式,而没有把律、令、格、式四种法律形式当作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加以综合考察。本书以现存的唐代律、令、格、式四种法律形式为线索,结合新出土的文献敦煌吐鲁番文书,以及中外古代典籍,对唐代律令格式的法律体系、中日律令制的关系以及律令格式体制下的唐代经济、民事、宗教和涉外法律进行探讨,以期弥补这方面研究的不足。

《唐代律令制研究》 一、 引言 唐朝,一个在中国历史上光辉璀璨的时代,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对后世乃至东亚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众多唐代史研究领域中,唐代律令制作为维系国家运转、规范社会秩序的核心制度体系,更是历来为史学界所关注的焦点。本研究旨在深入探究唐代律令制的形成、发展、演变及其对唐代社会的影响,力求勾勒出唐代律令制的全貌,并揭示其内在的逻辑与历史意义。 二、 唐代律令制的历史溯源与形成 唐代律令制并非凭空产生,而是深深植根于中国古代法律传统的基础上,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创新与发展。 1. 早期法律传统的继承与整合: 律令制度的雏形可以追溯到汉代的“律”和“令”。汉代已经形成了以“律”为基本法,以“令”作为补充和变通的法律框架。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政权更迭频繁,但法律的继承与发展并未中断,各朝代的法律都力图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尤其是北朝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对唐代律令的形成产生了直接影响。 2. 隋代律令的奠基作用: 隋朝是中国大一统的王朝,其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为唐朝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隋文帝杨坚时期,颁布了《开皇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相对完备的“律”。《开皇律》在继承前代法律优秀成果的同时,吸收了北朝法律的某些优点,内容严谨,体例清晰,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隋朝的《令》、《格》、《式》等也逐渐完善,形成了律令并行的基本格局。唐朝建立后,继承了隋朝的大部分制度,律令制也得以延续和发展。 3. 唐代律令制的初步确立与发展: 唐初,沿袭隋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唐高祖李渊时期,组织修订《唐律疏议》,这是中国历史上现存最早最完整的法典,也是唐代律令制的基石。其以“律”为核心,辅以“令”,奠定了唐代法律的基本框架。《唐律疏议》不仅内容丰富,涵盖了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各个方面,而且其疏议部分对条文进行了详细解释,提高了法律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在《唐律疏议》的基础上,唐朝的统治者又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颁布新的“令”,如《永徽令》、《麟德令》等,这些令在刑罚、赋役、官员管理、户籍管理等方面对当时的社会生活产生了直接影响。 三、 唐代律令制的核心构成与特点 唐代律令制以“律”为根本大法,以“令”为具体实施细则,二者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唐代法律体系的核心。 1. “律”的地位与内容: “律”是唐代法律的根本,其性质上更接近于现代刑法和基本法。唐代最核心的“律”是《唐律疏议》。《唐律疏议》共六卷,计十二篇,五百条。其内容主要围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展开,包括“名例”、“卫禁”、“职制”、“户婚”、“诉讼”、“贼盗”、“诈伪”、“杂律”、“图谶”、“告奸”、“市易”、“斗讼”等。其中,“名例”篇规定了刑法的基本原则,如“十恶”(祖父母、父母、夫死亡,谋杀,虐疾,不道,大不敬,不忠,不孝,内乱,大风等)、“八议”(子为父、妻为夫、奴婢为长上、官当流罪以上、弟为兄、妻为夫、子为父、孙为祖父,皆得减刑)等,体现了封建等级制度和家族伦理对法律的影响。其他篇章则分别规定了不同类别的犯罪及其刑罚。 2. “令”的地位与内容: “令”是对“律”的具体化和补充,其性质更接近于现代的行政法、民事法和程序法。“令”的特点在于其时效性和地域性,可以根据社会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发布。唐朝不同时期颁布的“令”虽然具体内容有所差异,但通常涵盖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大唐六典》: 虽然《大唐六典》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令”,但其对唐代中央官制和各项政务的详细记载,为理解各项“令”的制定和执行提供了重要的参照。 户令、赋令、役令: 这些令是唐代财政税收和劳役制度的基础,规定了国家如何征收赋税(如租、庸、调)、如何征发劳役(如力役),以及户籍登记、土地管理等内容。 民令、刑令、婚姻令、田令: 这些令涉及民事、刑事、婚姻、田亩等具体社会生活领域,如对财产继承、婚姻习俗、农田耕作等进行了规定,虽然《唐律疏议》中已有涉及,但“令”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规定。 科令: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和“令”的界限逐渐模糊,许多“令”的内容甚至超越了“律”的范畴,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 3. “格”与“式”的补充: 除了“律”和“令”之外,唐代还存在“格”和“式”。“格”是指朝廷发布的各种命令、规章,通常具有临时性或特定性的效力。“式”则类似于现代的程序法和操作指南,规定了具体事务的办理程序和格式。这些也构成了唐代律令制体系的补充部分,共同作用于唐代的社会治理。 4. 唐代律令制的鲜明特点: 宗法性与等级性: 唐代律令制深深打上了封建宗法制度和等级制度的烙印。体现在“八议”、“十恶”等制度中,都强调了血缘关系、君臣关系、长幼尊卑等封建伦理道德在法律中的体现。 刑罚的严苛与灵活性: 唐代律令的刑罚体系相当严苛,五刑(笞、杖、徒、流、死)并用,且刑罚的种类和程度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如“八议”、“赎刑”等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刑罚。 人情与法制的结合: 唐代律令制在追求法制严明的同时,也注重“人情”的考量。许多条文都规定了在具体案件中可以考虑当事人的身份、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体现了中国传统法律“德主刑辅”、“情法兼顾”的思想。 礼法的融合: 唐代律令制深受儒家礼学思想的影响,将“礼”视为法律的重要渊源和补充。许多“令”的内容都体现了儒家伦理道德的要求,如孝道、忠君等,从而实现了礼法结合。 注重效率与实用性: 唐代律令制在维护统治秩序、规范社会行为方面,表现出很强的实用性和效率性。其条文清晰,操作性强,能够有效地管理国家和社会。 四、 唐代律令制对唐代社会的影响 唐代律令制的建立和运行,对唐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伦理等方面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1. 政治方面: 维护中央集权与国家稳定: 严密的律令体系是唐朝能够维持长期稳定统治的基石。它规范了官员的行为,限制了地方势力,确保了中央政府的权威,为国家的统一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规范官僚体系: “职制”等律令条文详细规定了各级官员的职责、权限和任免制度,有助于建立高效、有序的官僚体系,减少腐败和低效。 促进国家治理的法治化: 尽管唐代律令制具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但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国家治理的法治化进程,使得国家运行有一套相对明确的法律依据,而非完全依靠人治。 2. 经济方面: 规范赋税与劳役制度: 户令、赋令、役令等是唐代经济政策的具体体现,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和劳动力供给,为国家的各项建设提供了物质基础。 保护私有财产: 律令中对盗窃、诈伪等犯罪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护私有财产的作用,鼓励了经济活动的开展。 稳定市场秩序: 市易令等规定,对市场交易进行规范,打击欺诈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的稳定。 3. 社会与文化方面: 规范社会关系与伦理道德: 律令中关于户婚、诉讼、家庭等方面的规定,深刻地影响了当时的社会关系和家庭结构。同时,通过律令对孝道、忠君等儒家伦理的强化,进一步巩固了封建伦理道德在社会中的地位。 影响民众的行为规范: 律令的条文,通过宣传和执行,逐渐内化为民众的行为准则,塑造了唐代社会的整体风貌。 促进文化交流与发展: 相对稳定和有序的社会环境,为唐代文化的繁荣提供了保障。同时,律令体系的完备,也体现了唐代在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性,对周边国家产生了影响。 五、 唐代律令制的历史地位与局限性 唐代律令制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1. 历史地位: 中国古代法律的集大成者: 唐代律令制继承了秦汉以来历代法律的优秀成果,并在吸收融合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国古代最完备、最典型的封建法典。 对外影响深远: 唐代律令制不仅对中国后世的法律产生了巨大影响,还通过朝贡、文化交流等途径,对日本、朝鲜、越南等东亚国家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被誉为“汉法”的代表。 法律学的典范: 《唐律疏议》的精妙体例、严谨条文和周密疏议,成为后世学习和研究法律的典范,为中国法律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 局限性: 封建等级与宗法色彩浓厚: 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进步,但唐代律令制本质上是维护封建统治的工具,其浓厚的封建等级和宗法色彩,不可避免地带有压迫性和歧视性。 重刑轻民: 相较于对刑罚的严苛规定,对民事权利的保护相对薄弱,更侧重于维护统治秩序和家族伦理。 法律的僵化与滞后: 随着社会的发展,部分律令条文可能显得僵化和滞后,难以完全适应新的社会变化,需要通过“令”、“格”、“式”等方式进行补充和变通,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法律的不确定性。 六、 结论 唐代律令制作为唐代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完备的体系、严谨的条文和深远的影响,在中国乃至世界法律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本研究通过对其历史溯源、核心构成、特点、社会影响以及历史地位与局限性的深入分析,旨在为读者勾勒出唐代律令制清晰而全面的图景,从而更好地理解唐代历史的辉煌及其深层运作逻辑。唐代律令制的研究,不仅是对一段历史的梳理,更是对中国古代制度文明的一次深刻回望与解读。

作者简介

郑显文,男,1966年出生,内蒙古赤峰市人,法学博士,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从事中国法律制度史的研究工作。从1990年开始发表学术论文,先后在《光明日报》、《世界历史》、《中外法学》、《历史研究》、《社会科学战线》、《比较法研究》、《政法论坛》等种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译文十余篇。主要著作有:《唐代僧侣与皇权关系研究》、《唐穆宗唐敬宗》等。

目录信息

第一章 律令格式的法律体系
第一节 唐代律令制研究的现阶段
一、唐律研究的历史和现状
二、唐令研究的现阶段
第二节 唐律中关于孝的规定
一、中国历代政府关于孝道的政策
二、唐律中有关孝的法律规定
三、唐、明两律关于孝的规定之比较
四、唐律、日本律关于孝的规定之比较
第三节 唐律中关于保辜制度的规定--以《73TAM509:8(1)、(2)号残卷》为中心
一、保辜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唐律关于保辜制度的规定
三、从康失芬伤人案卷看唐代保辜制度
第四节 唐格与律的关系--以唐神龙年间《散颁刑部格》残卷为中心
一、关于格的形成和演变
二、对唐代格的初步调查
三、P3078号、S4673号《唐神龙散颁刑部格残卷》的文献价值
四、P3078号、S4673号《唐神龙散颁刑部格》残卷与唐律之比较
第二章 中日律令制比较研究
第一节 唐律与日本律定罪量刑之比较
第二节 唐、日《贼盗律》之比较
第三节 从唐律到日本律的演变
一、日本律的成立及其流传情况
二、日本律对唐律的变更
三、日本律的实施及其影响
第四节 唐代的《祠令》和日本的《神祗令》
第三章 律令制下的唐代经济
第一节 律令制下的唐代土地法律
一、律令格式体制下的唐代土地的立法
二、唐代土地所有权的特征
三、唐代对于土地的法律保护
四、唐代的土地类型及其相关的管理法规
五、唐代土地的买卖、租赁和继承的法律规定
第二节 律令体制下的唐代的赋税立法
第三节 律令体制下关于商品买卖的法律规定
一、中国古代关于不动产商品买卖的法律文书
二、关于中国古代动产交易的法律文书
第四章 律令制下的唐代民事法律
第一节 律令制下的唐代婚姻
一、关于唐代结婚年龄的问题
二、唐代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及禁止性规定
三、关于唐代结婚成立的要件
四、唐代婚姻的法律效力
五、唐代离婚的法律程序
第二节 律令制下的唐代家庭财产继承制度
一、中国古代家庭财产继承制的演变
二、唐代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
三、从敦煌文书看唐代的财产继承
第三节 律令制下的唐代债权保障制度
一、唐代法典中所见的债权保障规定
二、唐代债的不同类型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唐代债权保障的具体措施--担保制度
四、敦煌契约中所见的唐代债权保障措施
第五章 律令制下的唐代涉外法律
第一节 关于唐代的涉外法律体系
第二节 唐代的涉外行政管理法
第三节 律令制下的唐代涉外民事法律
第四节 律令制下的唐代涉外经济法律
第六章 律令制下的唐代佛教
第一节 关于唐代佛教僧尼的法律规定
一、关于唐代佛教的经济法规
二、关于限制僧尼社会活动的法规
三、有关唐代僧尼违背礼教的法规
四、有关唐代僧尼违犯刑律的法律规定
第二节 唐代律令体制对佛教寺院经济的制约
一、唐前期颁布授田法令,对寺院僧侣占田进行限制
二、唐前期政府制定有关的法规,对依附于寺院的劳动人口进行限制
三、唐代前期政府颁布了许多法令,对寺院经济的来源进行限制
四、从唐前期有关的法律规定看佛教寺院经济的变化
第三节 唐代佛教寺院土地买卖的法律规定
一、唐代寺院土地的来源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二、唐代寺院买卖土地的动因
三、对唐代寺院土地买卖文书的考察
第四节 唐代《道僧格》及其复原之研究
一、唐代律、令、式关于道、佛教的法律规定
二、唐代关于道、佛教的法典--《道僧格》
三、对唐代《道僧格》条文的复原
附录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 · · · · · (收起)

读后感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用户评价

评分

翻开这本书的瞬间,我立刻被那种严谨的学术态度所吸引。它不像市面上那些通俗历史读物,用华丽的辞藻去渲染宫廷秘闻,而是沉下心来,对浩如烟海的史料进行精细的打磨和考辨。我特别关注作者是如何处理“制度的理想形态”与“实际的历史运行”之间的张力的。理论上,唐律的结构是完美的,体现了儒家政治哲学的最高理想,但历史总是在不断地被“人”和“事”所修正。我非常好奇作者如何通过对具体案例、司法判例的研究,来揭示这些律令在面对边疆治理、宗教多元化、以及新兴士族挑战时的应变能力和局限性。我想知道,当律令的僵硬与社会现实的流动性发生碰撞时,权力是如何做出妥协或强硬修正的。这本书如果能深入探讨律令制在唐代中晚期,特别是安史之乱后,所经历的“制度性疲劳”与“结构性转型”,对我理解唐朝由盛转衰的深层原因,将有莫大的助益。

评分

这本《唐代律令制研究》光是书名就透着一股子厚重的历史感,感觉像是直接把我拉回了那个万国来朝、气象万千的大唐。我最近对唐代的政治制度特别感兴趣,尤其是那种严密规划下的社会运作体系,而这本书的定位显然就是直击这个核心。我希望能看到对“律”与“令”之间关系的深入剖析,比如,它们是如何在不同历史阶段相互渗透、共同构建起整个帝国的治理框架的?期待作者能跳出传统史学的窠臼,用更现代的制度史视角,去审视唐代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运行效率。比如,唐代的司法实践中,那些抽象的律条是如何被地方官僚转化为具体的判决,其中有没有地方性的变通和潜规则的形成?如果能结合出土的唐代简牍、墓志等一手材料,对某些关键制度的实际操作进行微观考察,那就更好了。我希望读到的不仅仅是条文的罗列,而是能洞察到这套复杂制度背后的权力运作机制和历史张力,理解它为何能维系近三百年之久的繁荣,又在哪里埋下了衰落的伏笔。

评分

我之所以对这本书抱有极高的期待,是因为我深知唐代律令制不仅仅是中国的范本,它深刻影响了后世的东亚秩序,包括日本、朝鲜半岛的法制建设。因此,如果作者能在研究中,适当地加入一些“比较史学”的视野,哪怕只是作为一个脚注或侧面的引证,都会大大提升此书的国际学术价值。比如,与同期拜占庭帝国的法典或同期伊斯兰世界的教法进行隐晦的比较,或许能更好地凸显唐代律令制的独特之处——其儒家伦理基础的坚固性与对中央集权的精妙服务。另外,对于律令制的研究,常常容易陷入“继承与发展”的窠臼。我更希望看到的是“断裂”与“创新”。唐代在处理外来文化和宗教(如佛教、祆教)时的法律对策,是其制度弹性或僵化的试金石。如果这本书能精彩地论述唐朝如何在坚守既有法统的同时,巧妙地“吸纳”外来元素并将其纳入律令框架,那将是令人拍案叫绝的精彩论述。

评分

从阅读体验上来说,我更青睐那些叙事清晰、逻辑严密的学术著作。一本好的制度史研究,不应该只是学术圈内的“自言自语”,它需要有清晰的脉络引导读者,即使是对唐代不甚了解的入门者,也能跟随作者的论证链条前进。我希望《唐代律令制研究》在结构上能做到这一点——首先建立一个清晰的制度框架模型,然后层层递进,深入到细节的辨析和个案的分析。尤其期待看到作者在解释某些复杂的律文时,能运用现代图表、流程图或者清晰的逻辑分解,将那些看似繁复的法律层级和衔接关系可视化。当然,最重要的,我期待作者能提供一个具有说服力的“总论”,来回答那个宏大的问题:唐代律令制在历史长河中,留给后世最核心的遗产究竟是什么?是其完备性、是其伦理基础,还是其对国家权力的无限扩张?这本书如果能提供一个令人信服的、有力的总结陈词,它就不仅仅是一部研究专著,而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断代史力作。

评分

坦率地说,我对这类偏重制度史的研究有一个小小的偏执——我更喜欢看到对“概念”的溯源和界定。比如“公”与“私”在唐代律令中的界限是如何划定的?土地制度中的“永业”和“口分”等关键术语,在不同时期的解释和执行上有无微妙的变化?这本研究的作者如果能在这方面下足功夫,对核心概念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算”,对我构建唐代社会结构的全景图会非常重要。我希望作者能运用跨学科的视角,也许能引入一些社会学或人类学的概念工具,来解析律令制如何渗透到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而不仅仅是停留在中央官僚层面。比如,基层保甲制度与律令的结合,对普通农民的社会流动性究竟是束缚还是保障?评价一部好的制度史著作,就在于它能否让读者感受到,那些冰冷的法律条文背后,其实流动着的是活生生的社会脉搏和被规训的个体命运。

评分

重复过多

评分

重复过多

评分

重复过多

评分

重复过多

评分

很不错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6 onlinetoolslan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本书屋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