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就是他们梦寐以求的样子:奢靡,温暖,吓人,到处都是和蔼可亲的陌生人。可她不是大都会的对手,它渗出的音乐每天都在发出恳求和挑战:“来吧,来作恶吧。”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托妮•莫里森酝酿十年的作品,充满诱惑、令人震惊,是现代小说中最迷人的篇章。 ——《芝加哥太阳报》
★这一切一切的悲剧——选择爱人,冒险去爱,然后失去、一无所有,对他们全都无足轻重。——托妮•莫里森
乔与妻子维奥莱特从南方乡下来到大都会谋生。他们热烈地爱着彼此,以及这麦加般的城市圣地。但是二十年后,两人的感情和梦想已在大都会中迷失。乔遇见了十八岁的女孩多卡丝,同样入骨的孤独,让他们彼此找到了慰籍。新鲜的爱情令乔忧伤又甜蜜,为了维持这种感觉,他开枪打死了她……
《爵士乐》借鉴爵士乐即兴演奏的方式推动故事进展。这部杰作已成为美国文学史上的不朽名篇。
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
美国著名女作家。1931年生于俄亥俄州,曾在兰登书屋担任高级编辑,后赴普林斯顿大学等校任教。代表作有《最蓝的眼睛》《所罗门之歌》《宠儿》《爵士乐》《爱》《恩惠》等,囊括普利策小说奖、美国国家图书奖、全美书评家协会奖三项美国最重要的图书大奖,1993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额 出于智商这一块 我还没有看懂…… 虽然知道大概 不过觉得一个黑人已婚男人和一个白人女子偷情有点…… 至少是在那个社会有点……(不太可能……)
评分 评分看小说。托妮·莫里森的《爵士乐》。 作者是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相比于今次诺贝尔新贵帕慕克,个人认为其有过之而无不及。即兴演奏,却不乏伏线暗隐和起承转合,这是非洲裔美国人所创造的爵士乐的精髓,而同时也是这部小说叙事结构的最大特点。整本读完,书中那些繁...
评分真的好冷的天气,没有围巾,前天从医院出来后特别去买 了件大衣披着,当在书店里看到这本<Jazz>时,我的手已经冻 的拿不起它. 在照顾亲爱的外婆的间隙,我看完了它,感谢托妮·莫里森, 再次感动了我,那些黑人音乐的全部印象:爵士,蓝调,布鲁斯, 灵歌,全都跳跃在了生生死...
评分又见托妮•莫里森,这位《宠儿》和《所罗门之歌》的作者,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至今仍受到广泛关注,据统计,在国内近几年的美国文学研究文章中,莫里森研究与海明威和福克纳研究同跻三元,超过了霍桑、菲茨杰拉德等人,这首先自然是因其货真价实,其次也是因为托妮•莫...
说实话,我一开始有点担心,这种关于特定音乐流派的书籍会不会过于学术化,充斥着晦涩的术语和年代的堆砌,但《爵士乐》给我的感觉完全是另一种体验,它更像是一部**社会变迁的浮世绘**。作者的叙事视野非常宏大,他不仅仅是在谈论音乐,他是在探讨“美国经验”本身。从芝加哥的禁酒令时期,到纽约哈莱姆区的文化觉醒,再到战后欧洲对这种“异域”音乐的痴迷,书中的脉络清晰得令人赞叹。我特别喜欢他如何穿插描述不同历史时期社会对爵士乐的矛盾态度——既排斥其“低俗”,又无法抗拒其魅力。尤其是关于比波普(Bebop)兴起的那一部分,作者用一种近乎**纪实文学**的笔法,刻画了迪兹·吉莱斯皮和查理·帕克那一代音乐家,他们如何用极快的速度和复杂的和声结构,将爵士乐从娱乐场所推向了精英艺术殿堂,这本身就是一次对当时僵化体制的无声抗议。这种将音乐史与社会史紧密编织在一起的手法,让整本书读起来充满了张力和思考空间,它让你明白,每一次音符的变化,背后都站着时代浪潮的推手。
评分这本书最让我惊喜的一点是它对**幕后人物和地域文化的细腻描摹**。很多音乐史著作往往只关注那些站到聚光灯下的巨星,但《爵士乐》却花费了大量篇幅,去描绘那些被历史忽略的关键角色:比如那些为乐手搭建舞台的俱乐部老板、那些默默无闻的编曲家、以及那些为爵士乐提供滋养的特定城市社区。作者在描写堪萨斯城和圣路易斯那段时,简直像一个**人类学家**,将当地的帮派文化、种族隔阂以及独特的音乐“律动”熔铸在一起,让人理解了为什么那里的爵士乐听起来就是比别处更“实在”、更“接地气”。这种对“土壤”的关注,让爵士乐不再是一个漂浮在空中的抽象概念,而是深深扎根于美国社会肌理之中的一种生命形态。我特别喜欢那些小小的轶事,比如某个传奇鼓手如何因为一个错误的和弦而被同行嘲笑,这些细节的真实性,让整部作品充满了人情味,让那些音乐巨匠瞬间变得可触、可感,不再是高不可攀的偶像,而是活生生的、会犯错、会挣扎的普通人。
评分这本《爵士乐》简直是为我这种对音乐界里那些光怪陆离、充满即兴色彩的领域充满好奇的“门外汉”量身定做的!我原以为爵士乐会是什么高深莫测、只存在于黑胶唱片深处的古老技艺,结果这本书用一种近乎**口述史诗**的笔法,将我一下子拽进了上世纪初新奥尔良的闷热街道,那种泥土的芬芳、汗水的咸味,还有萨克斯风里喷薄而出的、带着一丝颓废却又无比自由的音符,都仿佛能透过纸页扑面而来。作者的叙事节奏掌握得极其老道,他没有陷入枯燥的音乐理论讲解,而是聚焦于那些塑造了爵士乐灵魂的人物——那些身处底层,却用乐器为自己争取到片刻尊严的演奏家。我尤其欣赏他对“蓝调根源”的描绘,那种从劳动号子、教堂赞美诗中提炼出的情感张力,被作者描绘得淋漓尽致,让人理解了为什么爵士乐一诞生就带着那么强烈的反叛精神和生命力。读到路易斯·阿姆斯特朗那段,简直热泪盈眶,他如何将一个小号变成对抗世俗偏见的武器,那份坚韧和纯粹,比任何华丽的技巧展示都更打动人心。这本书成功地做到了,它不是一本教材,而是一张**感官的通行证**,让我这个外行人也开始能听懂那些看似随性实则精妙绝伦的“对话”。
评分我必须承认,这本书的深度和广度让我感到既兴奋又有点“吃不消”,因为它强迫你进行**深度思考和自我定位**。作者在探讨不同流派的演变时,总是不经意间抛出一些关于“艺术的本质”、“传统与创新的边界”的哲学拷问。例如,当他对比了传统摇摆乐(Swing)的集体和谐感与后来的自由即兴(Free Jazz)中个体声音的极端解放时,我开始反思:什么是真正的“自由”?是完全打破规则,还是在规则内玩出新意?书中对于约翰·柯川后期作品的分析尤其发人深省,那种近乎宗教般的探索精神,被作者描绘成了一场音乐家对自身极限和宇宙奥秘的追问。这已经超越了一般的音乐传记范畴,更像是一部关于**人类精神探索的史诗**。我读完后,需要花很长时间在书桌前静坐,消化那些关于艺术纯粹性与商业妥协之间的永恒拉扯。它不是让你轻松愉快的读物,而是一次精神上的“马拉松”,考验你的专注力和对复杂人性的理解。
评分这本书的**文笔之华美,简直令人惊艳**,完全超出了我对音乐科普读物的预期。作者的遣词造句不是那种平铺直叙的记录,而是充满了强烈的画面感和音乐性的韵律。比如,他描述中音萨克斯风的音色时,会用上“如陈年威士忌般醇厚、带着夜色中未干的露水气息”这样的句子,瞬间就能在脑海中构建出那个特定的场景和声音的质感。我感觉自己不是在阅读文字,而是被作者用文字编织成的**声波**所包裹。特别是关于冷爵士(Cool Jazz)的章节,那种冷静、克制、内敛的情感表达,被作者用极简而精准的语言捕捉到了,读起来有一种抽离的、如同置身于午夜俱乐部靠窗位置的疏离感。这种文学性的表达,极大地降低了非专业读者的阅读门槛,它让你在不了解所有和弦进行的情况下,也能深刻感受到音乐背后的情绪张力与美学追求。我甚至会特意放慢阅读速度,细细品味那些描述乐句起伏和即兴片段的段落,仿佛真的能听到那些**文字的“切分音”**。
评分结构、内容、语言、主旨在这本小说里达到了高度统一,而且还有一个那么美而有力的结局。
评分正文第二句话是lenox ave的场景,我就已经沦陷。再到后面边读边点头认同,再到后面joe管自己叫Trace的时候,哭了。看费莉丝的那倒数第二乐章,又觉得甜甜的。倒数第一章,绝佳。我认为那个旁白应该是toni本人,因为她能站在更高的角度说话,因为她没有站在任何一个主人公的立场上,讨论作者是否有权决定人物的生命,然后说自己只写出了他们的某一部分,她想要表达的,在他们看来根本平淡又深邃,分明就是在说这些人都是活着的人,复杂真实的人。小说情节实在简单,光看故事确实没什么意思。但toni原本就是想这样表达的:她只在乎形式,爵士乐般即兴、杂乱、是以抒发感情为线索,而不是事件本身的形式。爵士乐也是,内容不重要,重要的是抒情,而抒发的感情,是不竭的激情和喜悦,是love and joy。是joy。
评分她的人物网铺的很大,链接点在“猎手中的猎手”;她坚持用固定反复的语词短语来代替人事,并将这些无背景的词语毫不留情地扔到读者面前;她钟情独白并常常独立成章;她知晓所有的情报并成为一个搞复杂排列组合的数学家。《爵士乐》的特殊之处又在于,形式和内容完美契合了,她自言重点在结构我们却全然不能忽略这是个20年代的故事,你知道它的别称,大都会摧枯拉朽的力量在她所惯常刻画的对象上产生了何种影响?夫妻之爱如何在特定的自由下寻找它的归宿?…爵士乐的感性,无序,即兴,这本书在靠近这种音乐本身,文字亦成章,组成的却是乐章。莫里森的细腻,温柔,在文字中显露无疑(最后一章的笔触,蕴积了她对于整整一代人的浓烈到化不开的感情),你可以没有很广博的知识和出色的理解力(像你读福克纳所需要的),读莫里森只需要记忆力和肺活量。
评分你只会发现一点:爱真的是靠搅乱我们的生活而得以维持的。
评分我爸:我看了这本书,爵士勒,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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