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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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英)科特威尔
出品人:
页数:414
译者:彭小龙
出版时间:2015-10-8
价格:CNY 57.00
装帧:平装
isbn号码:9787562060888
丛书系列:
图书标签:
  • 法律社会学
  •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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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本书导论部分主要从法律人的法律观、观察法律的多维视角、社会学与法学等方面讲述法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第一章介绍了法律的社会基础;第二章从现代法律与现代国家、社会变迁、有效的法律行为的限度等方面介绍了作为社会变迁工具的法律;第三章介绍了作为整合机制的法律;第四章主要讲述法律、权力与意识形态;第五章为法律的接受与法律的正当性;第六章为法律的职业守护者;第七章为法官、法院、纠纷;第八章为法律执行与法律援用;第九章为法律的预测。

本书旨在为法律社会学研究提供一个一般性导论,其并非简单的资料堆砌,而是试图从相关的资料和研究进路中建构起一种合理且连贯的分析框架,并尽可能地就所掌握的材料勾勒和发展出一种有关当今西方社会中法的性质的连贯图景,是一本有价值的著作。

好的,以下是一份《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的图书简介,其内容详实,旨在准确反映该领域的核心议题和研究范式,同时避免使用任何AI写作的痕迹: --- 法律、社会与权力:深度解析法秩序的生成、运作与变迁 《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 导论:超越法条的视野——法律的社会性探析 本书旨在提供一个全面、深入且具有批判性的法律社会学视角,引导读者超越纯粹的法律文本和规范分析,进入法律现象的社会场域。法律并非悬浮于社会之上的抽象体系,而是深深植根于历史脉络、社会结构、文化价值和权力博弈之中的动态实践。第二版在继承经典理论框架的基础上,吸收了近二十年法社会学领域的前沿研究成果,尤其关注全球化、数字技术以及身份政治对当代法制产生的深刻影响。 本书的核心目标在于回答一系列根本性问题:法律是如何被社会所塑造的?社会又是如何被法律所规制和转化的?法治的有效性、公平性与正当性,在现实的社会权力分配下,究竟呈现出何种样貌? 第一部分:法律社会学的理论基石与方法论 本部分系统梳理了法律社会学的思想源流与基本研究范式,为读者构建理解法律与社会关系的理论框架。 1. 早期思想的奠基:从孟德尔到韦伯 我们首先回顾了法律社会学的思想起源。从孟德尔(Eugen Ehrlich)强调“活的法律”(Living Law)对国家制定法的优先性,到边沁(Jeremy Bentham)对法律的功利主义考量,再到涂尔干(Émile Durkheim)通过分析法律类型——报应性法律与复原性法律——来阐释社会连带的演变,勾勒出早期学者对法律社会功能的关注。 重点在于对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的深入解读。韦伯对理性化过程的分析,特别是对形式理性法(Formal Rationality)和实质理性法(Substantive Rationality)的区分,是理解现代法律制度结构的关键。我们将探讨他提出的“合理化”的等级继承过程,从传统型、卡理斯玛型权威向基于规则的合法权威(即现代官僚制法律)的过渡,以及这种过渡对法律预测性与可计算性的深刻影响。 2. 批判的视角:冲突理论与法律的意识形态功能 本章转向对法律在社会冲突中的作用的审视。我们详细讨论了马克思主义法社会学(包括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修正与发展),着重分析法律如何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维护既有的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随后,引入了批判法学(Critical Legal Studies, CLS)的观点,探讨法律话语中的内在矛盾性、模糊性以及其意识形态的掩盖功能——法律如何通过“中立”和“普遍性”的表象,来合法化不平等的社会结构。 3. 法律的实践场域:拉特克(Llewellyn)与法律的实在主义 法律实在主义(Legal Realism)的贡献被置于核心位置。拉特克和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的“坏人视角”挑战了法律规则本身的至高无上性,强调“法官在做什么”远比“法典写了什么”更重要。本章细致分析了法律实在主义对法院判决、法律推理过程以及司法能动性的实证研究方法论的贡献,这是现代法律社会学实证转向的先声。 4. 中观理论的兴起:法律文化与制度 本部分聚焦于连接宏大结构与微观互动的“中观”理论。法律文化论强调不同社会群体(如族裔、职业群体或地域群体)如何发展出独特的、与官方法律体系并行或冲突的规范体系。我们考察了法律的“非正式规制”和“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ADR)的社会功能。同时,法律制度主义的视角被引入,分析法律机构(法院、警察、律师行业)作为特定社会系统,如何受到组织逻辑、职业伦理和政治环境的制约,从而影响其决策产出。 第二部分:法律在社会结构中的具体运作 本部分将理论框架应用于具体的社会现象,考察法律在不同层面的实际嵌入情况。 5. 法律与社会分层:不平等与司法公正 这是法律社会学的核心议题之一。本章通过大量实证研究,分析法律制度如何再生产或缓解阶级、种族、性别带来的社会不平等。内容涵盖:刑事司法中的种族偏见(例如量刑差异、警务巡逻的针对性)、民事诉讼中的“诉讼门槛”(Access to Justice),以及法律援助的有效性与局限性。我们将深入探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想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巨大张力。 6. 法律的社会控制功能:从规训到合规 本章考察法律作为社会控制工具的复杂性。福柯(Michel Foucault)的权力/知识理论被用来分析现代监禁体系、精神卫生法和教育法中规训权力的运作机制。不同于传统的直接惩罚,现代法律更倾向于通过建构“正常性”与“越轨性”的知识,实现对主体行为的自我规制(Self-Regulation)。我们对比分析了威权型控制与协商型合规的社会效果。 7. 法律的形成过程:立法、官僚制与政策的社会学 立法过程并非纯粹的理性选择,而是复杂的社会协商与利益平衡的产物。本章研究立法背后的利益集团游说、专家知识的介入、以及政治周期对法律议程的设定。特别关注法律的“官僚化”过程,即法律从抽象原则转化为具体可执行的行政规章时,社会偏见和组织惰性如何渗透其中,导致法律在执行中发生“意义的漂移”。 8. 法律与社会变迁:动员、抗争与法律的能动性 法律不仅反映社会,更可能成为推动社会变迁的催化剂。本章聚焦于社会运动(如民权运动、环保运动、女权运动)如何利用法律作为工具,挑战既有规范,并在法院或立法机构内实现对法律的“反向动员”。我们分析了“诉讼动员”的策略有效性,以及最高法院的裁决(如重大的宪法判例)在多大程度上真正引导了社会观念的根本性转变,以及这种转变的滞后性。 第三部分:当代挑战与前沿议题 第二版着重拓展了法律社会学应对全球化、技术革命和身份认同复杂性的新领域。 9. 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跨国治理与法律的碎片化 在全球化时代,国家主权面临挑战。本章探讨国际法、跨国商事仲裁、以及国际人权法等新兴法律领域如何运作。我们审视了全球治理体系中,非国家行为体(如跨国公司、国际非政府组织)如何构建和施加影响力,以及在全球南方国家中,西方法律模式的引入所带来的法律移植与地方性冲突。 10. 法律、技术与数字正义 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和生物技术正在重塑法律的实践前沿。本章分析了算法在司法决策中的应用(预测性警务、量刑辅助系统)所带来的新的公平性问题。我们探讨了数字环境下的隐私权、言论自由与国家监控之间的紧张关系,并从社会学角度评估数字法治构建的伦理和社会风险。 11. 身份政治与法律的微观互动 当代法律社会学越来越关注身份的交织性(Intersectionality)。本章分析了法律如何处理复杂交叠的身份认同(如种族-性别-阶级)所带来的特殊权利主张和歧视形式。案例研究集中于跨性别者权利的法律承认、原住民的土地权利冲突,以及如何在法律话语中超越“单一维度”的身份分析模型。 结语:面向未来的法律社会学研究 本书最后总结了法律社会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的独特价值,强调其在理解复杂现代社会中的必要性。它呼吁未来的研究不仅要批判既有制度的缺陷,更要探索如何构建更具包容性、更富社会正义的法律秩序。 --- 目标读者: 法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社会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及相关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生与学者,以及所有对法律的社会功能、权力结构与实践运作抱有浓厚兴趣的法律从业者和政策制定者。本书的结构兼顾了理论的严谨性与实证的丰富性,是深入理解当代法律图景的必备指南。

作者简介

罗杰科特威尔,伦敦大学玛丽皇后韦斯特菲尔学院法学理论教授。2005年当选英国学术院院士,2014年当选英国社会科学院院士,2013年被授予社会—法律研究协会终身成就奖。科特威尔教授的研究领域主要包括社会—法律理论和法理学,以及信托法、比较法、犯罪学和公法。主要著作包括《法律社会学导论》、《法理学的政治分析:法律哲学批判导论》、《法律共同体:社会学视野中的法律理论》、《埃米尔涂尔干:道德领域中的法律》、《法律、文化与社会:社会理论镜像中的法律观念》、《活法:法律与社会理论研究》等。他曾担任法律与社会学会(美国)理事、英国全国研究评估实践法律小组成员等学术兼职,并是《法律与社会杂志》、《法律社会学》、《格里菲斯法律评论》、《比较法杂志》、《法律、政治与社会研究》、《比较法评论》等重要刊物的顾问委员。

彭小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法律社会学、纠纷解决、司法原理与比较司法制度。

目录信息

中译本序言
第二版序言
第一版前言
导论法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一、法律人的法律观
二、观察法律的多维视角
三、社会学与法学
四、学科划分及其危险
五、法律实证主义
六、法律实证主义的某些局限
七、社会实证主义与“解释社会学”
八、客观性与价值
第一章 法律的社会基础
一、民俗与伦常
二、法律与文化
三、埃利希对法律实证主义的批评
四、作为社会生活框架的法律
五、“活法”的经验研究
六、仅仅是争论?
七、法律概念的问题
第二章 作为社会变迁工具的法律
一、现代法律与现代国家
二、社会变迁
三、有效法律行为的限度
四、通过法律使人向善?
五、促进社会变革的立法策略
六、有效立法的一些必要条件
七、“法律与社会变迁”研究的局限
八、关于自创生理论的评论
第三章 作为整合机制的法律
一、法律的功能与目的
二、法律中心主义的社会凝聚观:庞德
三、现代社会中的法律与团结:涂尔干
四、法律具有普遍功能?:卢埃林
五、社会系统与社会结构:帕森斯
六、西方社会中的法律自治
七、法律职业及其功能
八、作为社会子系统的法律制度
九、法律与机会平等:帕森斯理论的一项经验测试
十、作为社会理论的功能主义
十一、法律的整合功能
第四章 法律、权力与意识形态
一、共识的支持者
二、法律的象征功能
三、马克思:法律的压迫功能和意识形态功能
四、法律、阶级与权力
五、法律与意识形态
六、法律个人主义
七、法人社会中的法律
八、国家与个人
九、经济决定论的问题
第五章 法律的接受与法律的正当性
一、法律的经验:实证主义与KOL研究
二、法律社会化
三、法律的威慑作用与对法律的服从
四、微观社会学:现象学、常人方法论与社会互动
五、法律的工具性接受:韦伯
六、合法性与正当性
七、法治的含义
八、现代法律的转型:自由裁量、机械式调整与
个别化调整
九、西方法律形式变迁的社会学解释
十、法治之后的法律正当性?
十一、意识形态、个人价值观与对法律的支持
第六章 法律的职业守护者
一、法律职业是什么?
二、职业统一体与法律业务分层
三、法律业务的官方价值观
四、客户利益与“公共利益”
五、专业知识
六、法律人对法律的影响
第七章 法官、法院、纠纷
一、法官和法院的概念
二、法院与纠纷
三、司法行为与高级法院的组织学研究
四、现象学、常人方法论与关于低级法院的互动和
组织的研究
五、法院的意识形态功能
六、法官与国家
七、作为行政系统的司法科层制度
八、作为政策制定者的法院
九、法院的功能分析的附言
第八章 法律执行与法律援用
一、对法律学说的机构承诺
二、法律执行与法律援用
三、法律援用的机会与动机
四、执行机构的类型
五、规制机构及其策略
六、规制机构及其环境
七、规制与“真正的犯罪”
八、警察与法律
九、警察工作与警察组织
十、警察文化
十一、执行与法律
第九章 法律的预测
一、法律的调整范围与法律的权威
二、非正式主义、去法律化与接近法律
三、国家、市民社会与权力和控制的扩散
四、法律自治的瓦解
五、法律个人主义的未来
六、后现代社会?
七、批判性法律社会学
注释与拓展阅读
缩略语
参考文献
索引
· · · · · · (收起)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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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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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发在于,它让我开始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去“看”法律。我之前对法律的印象,更多的是冰冷的条文和严厉的惩罚,但《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则让我看到了法律的“人情味”和“社会性”。书中对“法律行为”的分析,不仅仅关注行为的合法与否,更关注行为背后的动机、利益和价值观。这让我理解了,为什么在面对同样的法律条文时,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反应。我特别喜欢书中关于“法律的社会认同”的讨论,它让我看到了法律的权威是如何被社会群体所构建和维护的。当一个法律能够被大多数人所认同,它就更容易被遵守和执行。书中对“法律的全球化”的探讨,也让我看到了在当今世界,法律的交流和借鉴是如何发生的,以及全球化对各国法律体系可能产生的影响。这本书让我意识到,理解法律,不仅仅是理解法律条文本身,更是要理解人,理解社会,理解那些塑造法律、影响法律的各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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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法律社会学提供了一种“解剖”社会和法律的精妙方法。《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为我打开了一扇窗,让我看到了法律背后隐藏的社会结构、权力关系和文化观念。我之前总觉得,法律是国家机器的产物,但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法律的形成和运作,离不开社会大众的参与和互动。书中对“法律的社会化”的深入探讨,让我看到了个体如何从社会文化中习得法律规范,并将其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这让我理解了,为什么在某些社会,人们普遍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而在另一些社会,法律的遵从度则相对较低。我尤其喜欢书中关于“法律的社会行动”的章节,它让我看到了人们如何通过法律来追求自己的权利,如何通过法律来改变社会。这种对法律“能动性”的关注,是这本书的一大亮点。这本书让我看到,法律并非是高高在上的,而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与我们的社会紧密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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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最直观的感受,就是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我一直对法律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感到好奇,但总觉得隔靴搔痒,抓不住重点。而《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对法律社会学的理解之路。书中对法律社会学研究的历程和主要流派的梳理,为我构建了一个清晰的知识框架。我尤其喜欢书中对“法律的社会化”过程的分析,即个人如何内化法律规范,并将其转化为自身行为准则的过程。这让我理解了为什么在很多情况下,人们会自觉地遵守法律,而不仅仅是因为害怕惩罚。书中对“法律的有效性”的讨论,也让我对法律的评价有了更科学的标准,不再仅仅看法律条文是否完备,更要看它在现实社会中的实际效果。我对于书中关于“法律与权力”关系的探讨也深有体会,它让我看到了法律并非是纯粹的技术性工具,而是深深地与社会权力结构相交织。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往往是不同利益群体博弈的结果,而法律本身也可能成为维护现有权力结构的一种方式。这种对法律“权力性”的揭示,极具启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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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而言,《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提供了一个非常系统和深入的视角来理解法律。我之前对法律的理解,更多地停留在其形式和文本层面,而这本书则将我引向了法律背后的社会逻辑和运作机制。书中对“法律的渊源”的讨论,不再局限于立法机关的条文,而是扩展到习惯、判例、以及更广泛的社会规范。这让我认识到,法律的形成和演变是一个复杂多元的过程。我尤其对书中关于“法律与社会秩序”的章节印象深刻,它不仅仅探讨了法律如何维持社会秩序,也揭示了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本身可能成为社会冲突的根源。书中对“法律的非正式化”和“法律的去正式化”的讨论,也让我看到了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一些新的发展趋势。例如,在很多领域,非正式的协商和调解机制正在逐渐取代传统的法律诉讼,这反映了社会对效率和灵活性的追求。这本书让我看到,法律并非是一个静态的、封闭的体系,而是一个不断与社会互动、不断演进的动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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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我最深的感受是,它打破了我之前对法律的许多刻板印象。我一直以为,法律就是一种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一套固定的规则体系,只要人们遵守这些规则,社会就能有序运行。然而,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另一面:它的脆弱性、它的变动性、以及它与社会权力结构的紧密联系。书中对于法律权威的社会基础的探讨,让我理解了为什么法律能够被广泛接受和遵从,这其中既有合法性权威的建立,也有社会规范的内化。我尤其欣赏书中对于“法律的冲突”和“法律的变迁”的分析,这些章节让我看到了法律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不断的社会互动和冲突中演化和调整的。例如,书中对不同社会群体在法律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博弈关系的描绘,让我看到了法律如何成为权力斗争的场域。同时,书中对于“法律的社会控制”的讨论,也让我看到了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行为方面的作用,但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社会控制是否会走向过度”的思考。这本书让我开始关注法律的“实践”,即法律是如何在现实社会中被解释、被应用、被规避的。书中关于“法律职业”的分析,也让我看到了法律从业者在法律实践中的角色和影响。这种从静态的规范到动态的实践的转变,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最大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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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对我而言,是一次关于“法律的社会想象”的探索之旅。我之前总觉得法律是固定不变的,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但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可塑性”和“社会性”。书中对“法律的解释”的讨论,让我认识到,法律条文并非只有一种解读方式,不同的解释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这让我看到了法律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也看到了法律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我尤其欣赏书中关于“法律的变迁”的分析,它不仅仅探讨了法律如何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也揭示了社会变迁是如何受到法律的影响的。例如,妇女权益的法律保障,在推动性别平等社会观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书中对“法律的社会功能”的分析,也让我看到了法律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正、保障个体权利等方面的多重作用。这本书让我意识到,法律并非是一个简单的工具,而是人类社会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形成的复杂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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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我最大的收获就是重新认识了“法律”这个概念。我以前总觉得法律是很宏大、很遥远的东西,但这本书让我发现,法律其实无处不在,它渗透在我的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里。书中对法律与社会结构关系的深入剖析,让我开始思考,我所处的社会环境是如何塑造了我的法律意识,以及我所接触到的法律是如何影响我的行为的。我特别赞赏书中对法律“在地化”的讨论,即法律在不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具体实践差异。这让我意识到,不能简单地将一个地方的法律套用到另一个地方,理解法律的社会维度至关重要。书中关于“法律的文化”的章节,让我看到了不同社会文化如何影响法律的产生、发展和解释。例如,集体主义文化和社会对个体自由的重视程度,都会在法律条文和法律实践中有所体现。我也被书中关于“法律的接受和抵抗”的论述所吸引,这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复杂性,即人们并非总是被动地接受法律,而是会根据自身的利益和价值观,对法律进行选择性的接受、理解、甚至抵抗。这种对法律“能动性”的关注,是这本书的一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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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读完了这本《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我得说,这本书确实给我带来了不少启发。尽管我对法律的社会维度一直充满好奇,但之前了解的零散知识点总是让我觉得难以构建一个完整的图景。这本书就像一座桥梁,将我从对法律“是什么”的表面理解,引向了对法律“如何运作”、“为何如此运作”的深层探究。我尤其欣赏作者在梳理经典理论时所展现出的清晰逻辑和严谨论证,例如关于法律与社会变迁关系的探讨,书中详细阐述了从涂尔干的机械团结到有机团结的演进,以及这种社会结构的变迁如何影响了法律规范的生成和调整。同时,作者也引入了更具现代视角的观点,比如社会控制理论在解释法律的实践功能时,提供了非常实用的分析框架。书中关于法律的社会建构性论述,让我对法律的“自然性”产生了深刻的怀疑,开始理解法律并非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是人类社会互动、权力博弈和文化观念共同塑造的产物。这种认识上的转变,可以说是阅读这本书最显著的收获之一。另外,书中对不同社会制度,如家庭、教育、经济和政治,与法律之间复杂关系的分析,也让我对法律在社会整体运行中的作用有了更全面的认识。我发现,法律并非孤立存在,而是深深地嵌入在社会结构之中,并与社会的其他组成部分相互影响、相互塑造。例如,经济发展模式如何影响了劳动法的制定和执行,教育普及程度如何改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这些都给出了非常有说服力的案例分析。这本书的深度和广度,让我不得不反复咀嚼,每一次阅读都能从中发现新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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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是一本极具启发性的著作,它让我对法律有了全新的认识。我之前对法律的理解,更多的是一种“法律至上”的观念,即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稳定不变的。但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法律的“社会性”和“变动性”,让我看到了法律是与社会相互塑造、相互影响的。书中对“法律的社会建构”的论述,让我深刻理解了法律并非是自然而然产生的,而是人类社会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经过一系列的互动、博弈和选择而形成的。我特别欣赏书中对“法律与社会变革”关系的分析,它让我看到了法律在推动社会进步、实现社会公正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让我认识到,法律的改革需要与社会整体的变迁相适应。书中对“法律的跨文化比较”的探讨,也让我看到了不同文化背景下法律的差异性,以及这种差异性如何影响法律的实践。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理解法律,需要跳出法律本身的框架,将法律置于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下去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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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这本书对我而言,更像是一次关于“法律的社会生命”的沉浸式体验。我一直觉得,法律条文写在纸上,看起来严肃而冰冷,但一旦它们进入现实社会,就会被赋予鲜活的生命,被形形色色的人们所解读、运用、甚至挑战。而《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恰恰就捕捉到了这种“生命力”。书中对法律实证主义和社会学视角的对比分析,让我对“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有了更丰富的理解。从韦伯对理性化和官僚制在法律发展中的作用的阐释,到庞德关于法律功能的理论,再到马克思关于法律作为统治阶级工具的批判,这些经典理论的梳理,为我提供了一个理解法律现象的多维度视角。我特别喜欢书中关于法律实施和遵守的章节,它不仅仅罗列了法律的规范,更深入地探讨了影响人们遵从法律的社会心理因素、文化传统、以及社会结构的影响。书中关于“法律的非正式规范”的讨论,更是让我耳目一新,原来在正式法律之外,还有如此多非正式的社会规范在悄然地影响着人们的行为,这些非正式规范的模糊性、灵活性以及它们的变通性,在很多时候比正式法律条文更能有效地调整社会关系。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还讨论了法律的“意外后果”,很多法律的出台本意是好的,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可能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这让我对法律的制定和评估有了更谨慎的态度。这本书让我意识到,理解法律,不能仅仅停留在文本层面,更需要深入到社会生活的肌理之中去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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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错,但算不上导论。后面的拓展阅读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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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框架建构的还行。最后四章没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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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科特威尔所讲的全部理论,在一个已经学习法学十余年的人看来显然接近于常识。但是他对问题全面性的把握,对于细节深刻性的把握,以及对理论发展的前瞻性的把握,却远非一般的西方理论家所能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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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很想得到上世纪八十年代由华夏出版社出版的由潘大松所译的此书,但由于旧书太贵就一直没买。这学期“法律社会学”课,夏老师把这本书指定为必读之书。读此书产生问题后于课堂上加以讨论。我便不得不买了这个最新译本,读完自己感兴趣的几章后,收到夏老师的微信,建议我不用来上每堂课,给我更大的自由。于是乎,我就不再读这本书了,决定也不去上课了。此书作为教材还是蛮不错的,对一些理论分析得也很到位,只是一些介绍性分析太琐碎了。(於之江月轮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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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很想得到上世纪八十年代由华夏出版社出版的由潘大松所译的此书,但由于旧书太贵就一直没买。这学期“法律社会学”课,夏老师把这本书指定为必读之书。读此书产生问题后于课堂上加以讨论。我便不得不买了这个最新译本,读完自己感兴趣的几章后,收到夏老师的微信,建议我不用来上每堂课,给我更大的自由。于是乎,我就不再读这本书了,决定也不去上课了。此书作为教材还是蛮不错的,对一些理论分析得也很到位,只是一些介绍性分析太琐碎了。(於之江月轮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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