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的落后集中反映在教材上。 内容空洞无物、语言枯燥乏味的法学教材耽误了一代又一代的莘莘学子,浪费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扼杀了他们的兴趣和热情。本来,教材的编写要以现有的科研成果为基础,从中系统地吸收养料。可是学风浮夸,制度低效,法学界尤甚。发表出来的所谓成果和论文大都是无用的垃圾。教材的编写者们即使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教材上不去,年轻一代的基础打不扎实,科研就没有后劲,反过来又制约教材质量的提高。要突破这个恶性循环的局面,写出与国际接轨的教材来,必须跳出学术界, 向两个方面寻求素材:第一是实践部门,主要是我国法院的判例以及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实务;第二是国外的判例、规则和学术讨论。除此之外别无他路。本书正是在这两个方向上努力的,希望做出一个样子,供以后写教材的人模仿和借鉴。
我在近两年的教学过程中阅读了大量国内案例,对比现行的教材,感觉我们的法院已经远远地走在了学术界和高校法学教材的前头。很多学术界争论不清的问题,法官们在审判实践中其实早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如果我们的教材能够系统地吸收国内诸多判例所反映的审判规则,我国的法学教育必定能够向前迈进一大步。这是一条多快好省的捷径,因为它没有外语和外国法知识的限制。
当然,更进一步的工作还要向国外学习,汲取法制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本书引用的国外资料以美国为主。美国是当今世界头号经济强国,也是公司法最发达的国家。它的法制十分稳定:很多规则数十年甚至上百年不变。翻开美国法学院的教科书可以发现,几十年前的判例比比皆是,因为它们至今仍然是有效的法律。这种情况与我国规则多变的现实截然不同。我们的多变有两个原因。第一是改革的需要,经济发展了,社会进步了,客观情况改变了,规则当然也要改变。第二,恐怕也是更为重要的,是无知和不成熟,不知道规则应该怎样写、怎样改,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一会儿这样,一会儿又那样。这种情况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技术性较强的领域内尤为突出。
稳定的法制使得美国能够在一两百年的时间内不断地积累和完善解决各种问题的法律规则。一代又一代优秀法官写下了大量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例,其中所蕴涵的智慧并不专属于一个国家,而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它们在公平处理商事纠纷、提高经济效率的实践中摸索出来的经验是普遍适用的。我在阅读美国判例时经常感到,它们所确立的很多规则和对争议的处理方法,几乎可以不经改造而直接为我们所用。大凡在商事法律领域内,各国之间的共性和相同点居多,受特殊国情和文化的影响而产生的差异很小。商品经济具有共同的规律。做生意都要赚钱、都要赢利。商人之间、公司内部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和矛盾都是一样的,并不会因为国情的差异而不同。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遇到的问题,我们也会遇到;在他们那里出现的种种现象,在我们这里也会出现。二者经常呈现出惊人的相似,好像我们的商人熟知他们的历史,在刻意模仿他们似的。
我1998年秋首次执教公司法,使用的是江平主编的《新编公司法教程》 ;以后又读到赵旭东主编的《公司法学》,感觉它在内容上比江编教材充实了许多,不过那时候我早已不教商法 课了。2011年冬教研室安排我从次年春起再教商法,我决定改用公司法教材,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挑选,最终选定了施天涛的《公司法论》。我觉得无论从内容还是体例上看它都是当时国内最好的公司法教材,尽管书中有些问题讲得不够清楚和透彻。
由于使用施天涛的书能够凑合着讲课,加上我个性懒散,在当今的体制下写作积极性又不高,所以本来并没有出书的计划。但是每一届我教过的学生都希望我能够将讲课的材料出版成书;2013年夏清华大学出版社的刘晶编辑又打来电话约稿,认为国内现在还没有一本真正与国际接轨的公司法教材,希望我做这项工作,言词十分恳切。我最终答应了她的请求。
本书通过浅显的文字说明,配以具体案例,对董事的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派生诉讼、征集投票代理权等国内的难点问题和制度空白作了清楚的讲解,对刺穿公司面纱的具体标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有限责任公司和上市公司的不同特点作了比较,诸如此类的内容在国内应该都是全新的。书中对公司财务的概括和讲解不但比国内同类书籍充实和具体,而且比美国的法学教材也要清晰系统得多。 所以我期望本书成为一本与国际先进水平全面接轨的公司法教材,也期望通过本书的出版将我国公司法的教学、研究和审判水平普遍地提高一个档次。
作为大学本科的公司法教材,本书内容较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选择部分章节和案例让学生精读,而将其余内容当作课外泛读材料,不作硬性要求。
朱锦清,副教授,北京大学英美文学硕士、明尼苏达大学、耶鲁大学和纽约大学法学院的法学硕1984年3月至1987年8月,在北京大学法律系任教,为系里开创了农业法课程;
1987年8月至1993年8月,在美国读书,先后取得明尼苏达大学、耶鲁大学和纽约大学法学院的法学硕士学位;访问过密西根大学和哈佛大学等法学院;先后四个暑假在丹佛、纽约和华盛顿特区的多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从事公司与诉讼实践。
1990年,因写作比赛获胜而荣任纽约大学《国际法与国际政治》杂志编辑;
1991年春,进入该校的法学博士(S.J.D)计划。
1993年9月至1994年8月,在美国新泽西联邦地区法院担任法官文书,起草了大量判词。这些判词已成为美国判例法的有机组成部分。
1994年9月至1995年8月,从事诉讼实践,多次出庭。
1995年9月至1997年10月,在华尔街全球顶尖律师事务所Sullivan & Cromwell的公司部当律师。
1996年2月,被纽约州法院正式接纳为该州律师,而后任美国全国律师协会官员。
1998年3月至今,在浙江工商大学(原杭州商学院)担任公司法、证券法、企业法、破产法、票据法、美国法律制度(英文)和美国公司法(英文)等课程的教学工作。著有《证券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一书,现已更新至第三版。
2013年11月出版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法律调整》(清华大学出版社)一书。士。
买了朱老师全部著作,坐等其自传了。通俗易懂,才是真道理,莫要用一些自己都搞不清的术语来解释搞不清的问题,只会云里雾里,朱老师这也是学习英美法法学院的教材风格。把生活中东西讲清楚,才能明白公司法不只是纸面上的,而是活生生的… 更新如下。 上册看的很顺利,下册比...
评分买了朱老师全部著作,坐等其自传了。通俗易懂,才是真道理,莫要用一些自己都搞不清的术语来解释搞不清的问题,只会云里雾里,朱老师这也是学习英美法法学院的教材风格。把生活中东西讲清楚,才能明白公司法不只是纸面上的,而是活生生的… 更新如下。 上册看的很顺利,下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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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率地说,初次翻开这本书时,我有些担心它会过于学术化,难以消化,但很快我的疑虑就被打消了。作者高超的语言驾驭能力,使得即便是最晦涩的法律概念,也能被娓娓道来,充满了人情味和生活气息。它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的法条阐释,而更像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大律师在与你进行深度对话。例如,书中对“关联交易的认定与规制”的分析,没有使用生硬的法律术语去框定,而是通过一系列生动的商业场景模拟,让读者自己去体会其中的利害关系和规避风险的艺术。我发现,这本书非常注重跨学科的融合,常常会引用经济学原理或行为科学的研究成果来佐证法律论断的合理性。这使得这本书的论证体系非常丰满,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对于那些刚踏入法律行业,渴望在实践中快速成长的年轻律师来说,这本书无疑是点亮前路的一盏明灯,它教你的不仅是“该怎么做”,更是“为什么这么做”。
评分我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才读完这本书的初稿,那种感觉就像是攀登一座知识的珠穆朗玛峰,每攻克一个章节,都有种豁然开朗的成就感。它的叙事节奏非常独特,没有传统法学著作那种刻板的说教感,反而充满了对法律精神的哲学思辨。尤其在探讨法人人格的独立性及其滥用风险这一主题时,作者的笔锋显得尤为犀利和富有批判性,他大胆地挑战了一些既有的法律教条,并结合最新的司法解释,提出了许多令人眼前一亮的观点。我印象最深的是关于股权激励机制的章节,它不仅细致讲解了不同工具的法律后果,更巧妙地融入了激励理论,使得股权设计不再是单纯的法律文件签署,而是一门高明的管理艺术。这本书的排版和注释也做得极其考究,关键概念的标注和引用文献的完整性,都体现出作者对学术严谨性的极致追求。读完后,我感觉自己看待商业世界的角度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更加注重底层逻辑的构建。
评分这部作品的深度和广度简直令人叹为观止,它像是一张精心编织的法律地图,将复杂的公司治理结构描绘得清晰明了。作者对于股东权利的阐述尤为精妙,不仅仅停留在条文的堆砌上,而是深入挖掘了这些权利背后的利益平衡与冲突。比如,在论述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时,书中引用的案例分析极具启发性,让我对“信义义务”这一核心概念有了更为具象的理解。我特别欣赏它在处理公司僵局时的那种务实态度,提供了从法律程序到商业谈判的全方位解决方案。虽然涉及的法条众多,但作者的行文逻辑极其严密,总能将枯燥的法律术语转化为可操作的商业智慧。阅读过程中,我常常停下来,对照自己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行反思,感觉这不仅仅是一本教科书,更像是一本实战手册,为处理高难度的公司法务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后盾和丰富的实操思路。对于任何想在公司法领域深耕的专业人士来说,这本书的价值难以估量。
评分我是一个偏好宏大叙事和理论体系建构的读者,这本书在结构上的精巧设计正中我的下怀。它并非简单的知识点罗列,而是一部层层递进、逻辑自洽的法律体系构建史。作者从公司设立的“胚胎期”开始,稳健地引导读者逐步理解公司运营中的“组织机能”,最终落脚于解散清算这一“生命终结”的复杂环节,整个脉络清晰得令人赞叹。特别值得称道的是,它对不同法域之间的交叉渗透处理得极其自然。例如,在谈到资本充实时,作者没有放过对金融监管和税务合规的提示,这显示了作者超越单一法学领域的广阔视野。这本书的论证风格非常注重历史溯源,通过追溯某一法律制度的演变轨迹,能让读者深刻理解其存在的根本原因和当下的局限性。读罢此书,我感觉自己对整个公司法领域的“全景图”已经了然于胸,不再惧怕面对那些错综复杂的法律文件。
评分这本书带给我的最大震撼在于其无与伦比的细节打磨和对潜在风险的预判能力。它就像一把高倍显微镜,将公司运营中那些最容易被忽视的“小漏洞”放大了给我们看。对于合同义务的履行、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等细节的描述,简直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但这正是专业性的体现。我特别喜欢作者在每个章节末尾设置的“实务疑难点辨析”环节,这些内容往往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灰色地带,给出了基于现有法律框架下最审慎的应对策略。例如,对于少数股东的利益保护,书中不仅引用了判例,还推演了未来立法可能的发展方向,这种前瞻性非常宝贵。阅读体验上,这本书的语言风格是内敛而精准的,没有华丽的辞藻,但每一个字都掷地有声,充满了力量感。它教会了我,在法律的世界里,最大的智慧往往蕴藏在对最微小环节的敬畏之中。
评分读了25个小时,终于读完了上册!确实是一本“说人话”的好教材。理论和实践结合,比仅仅解释法条、介绍理论的教材更能帮助理解公司法。不过第三章公司会计好难,囫囵吞枣地看了一遍。
评分写得真是太好了,理论联系实务,深度广度兼具,而且对我这种初学者很友好。看证券法的时候就被朱锦清老师圈粉了。公司法和公司不是空洞无物的东西,有限责任并不只是法条上的一纸空文。我认为本书最可贵的地方就是认清了公司法和法律人在公司事务中的位置。公司终究是企业家的天下,法律工作者扮演的角色相当于一个兜底条款,对公司的研究也应该以公司治理和经济学为基础,不能拘泥于抽象的法律概念研究。
评分非常好读,轻松入门的那种
评分堪称白话解释公司法了(当然文科生表示第三章公司会计看的半懂不懂)。全书胜在正文通俗,作者有自己的观点不整虚的,做过律师所以角度也偏实务没有太多深奥理论。案例很多,至少占全书篇幅二分之一,看得多了有些观点也就深入人心了。另一个亮点是对美国公司法的介绍,就是案例翻译的还是有些拗口……
评分需要仔细读,尤其是里面的典型案例,更要细细研究一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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