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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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上海三联
作者:边沁
出品人:
页数:360
译者:毛国权
出版时间:2008
价格:46.00元
装帧:
isbn号码:9787542627483
丛书系列:上海三联法学文库
图书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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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边沁的这本《论一般法律》是其《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的续篇,但是边沁生前没有将其发表出版。后来,哈特整理编辑了一个版本,1970年伦敦大学阿斯隆出版社出版,并以《论一般法律》(Of Laws in General)为名,此举被视为分析法学乃至二十世纪法学学术史上的重大事件。分析法学的原创意识便可在本书中找到。

《文明的基石:一部关于社会秩序与个体自由的探寻》 导言: 自人类社会诞生以来,对秩序与自由的追求便如同两条并行不悖的河流,塑造着文明的走向。我们是谁?我们为何聚集?我们又将走向何方?这些最根本的哲学追问,无不与构建一个稳定、公正且能最大程度保障个体福祉的社会结构息息相关。然而,秩序的建立是否必然以牺牲自由为代价?自由的边界又在哪里?在历史长河中,无数的思想家、政治家、法律人,乃至每一个身处社会之中的个体,都在以自己的方式回应这些永恒的命题。 《文明的基石:一部关于社会秩序与个体自由的探寻》并非一部僵化的法律教科书,亦非空洞的理论推演。它是一次深入人心的旅程,旨在剖析支撑我们社会运行的那些最基本的原则,探究那些看不见却又无处不在的“规则”,并思考这些规则如何影响着我们作为个体的存在。本书将目光投向社会最深层的结构,从古老的部落契约到现代的宪政民主,从人性的基本假设到社会契约的演变,层层剥开“秩序”与“自由”这两个概念的复杂面向,试图描绘出一幅关于人类如何从野蛮走向文明,如何从孤立走向协作,以及如何在集体生活中寻求个体价值实现的宏大图景。 第一章:秩序的萌芽:从生存到共生 人类的起源,是一部关于生存的史诗。在自然环境的严酷挑战下,个体的力量显得微不足道。为了克服自然的威胁,为了更有效地获取食物和保障安全,联盟与合作成为必然的选择。最初的“秩序”并非源于深思熟虑的法律条文,而是源于对生存的共同需求。氏族、部落,这些早期的社会组织形式,以血缘、地缘或共同的信仰为纽带,形成了初步的社会规范。这些规范,往往朴素而直接,例如“不伤害同族”、“分享劳动成果”、“保护弱小”。它们构成了最原始的“社会契约”,是人类从孤立走向群居,从散漫走向集结的最初动力。 本章将深入探讨这些早期社会秩序的形成机制。我们将考察人类学、社会学等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追溯早期人类社会在面对资源稀缺、外部威胁时的应对策略,以及由此催生的互助、惩罚、禁忌等社会行为模式。我们将看到,即使在最原始的社会形态下,“秩序”的种子已经悄然埋下,它并非压迫,而是为了集体生存而产生的必然选择。同时,本章也会触及早期秩序中的萌芽性“自由”元素,例如在群体内部的相对平等,以及对个体基本生存需求的保障,这些都为日后更复杂的自由概念奠定了基础。 第二章:契约的演进:法律的诞生与权力 随着社会规模的扩大和复杂度的增加,仅仅依靠习惯和道德规范已不足以维系秩序。当冲突出现,当利益分配不再是简单的平均主义,当个体行为的边界需要被清晰界定,法律的概念便应运而生。法律,作为一种更具系统性、强制性和抽象性的规则体系,它的出现标志着人类社会秩序构建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本章将聚焦于法律的起源和早期发展。我们将回顾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古希腊的立法尝试、以及中国古代的法律思想,探讨不同文明在法律构建上的独特性。我们将分析法律作为一种权力工具的角色,它是如何被统治者用来巩固统治、维护社会稳定,又是如何同时承担着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纠纷的职能。我们将深入探讨“契约论”的思想渊源,从霍布斯、洛克到卢梭,理解人们如何通过“让渡”部分自由来换取安全与秩序的理论构建。这一章将清晰地呈现,法律既是秩序的载体,也是权力关系的体现,而权力与秩序的平衡,则直接关乎个体的自由空间。 第三章:自由的边界:个体权利的觉醒 当社会秩序初步建立,当基本生存得到保障,个体的意识开始觉醒。人们不再满足于仅仅被保护,而是开始追求更广阔的生存空间,更深入的自我实现。“自由”的概念,也由此从模糊的生存保障,演变为对个体选择权、行动权、思想权的清晰诉求。西方启蒙运动,特别是洛克的“天赋人权”思想,以及其后法国大革命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是人类对自由追求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本章将聚焦于个体权利的觉醒与法律保障。我们将剖析“自由”的多种维度,包括消极自由(免受干涉)和积极自由(实现自我)。我们将探讨宪法作为保障个体基本权利的根本法的重要性,解析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社会经济权利等概念的内涵。本章将重点分析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理解个体自由并非无限度的扩张,而是需要在尊重他人自由和维护公共利益的框架内行使。我们将通过历史案例,展示权利如何被争取、被侵犯,以及法律在保障和捍卫个体自由方面所扮演的关键角色。 第四章:权力的制衡:防止滥用与维护公正 历史反复证明,绝对的权力容易导致绝对的腐败。当法律成为少数人手中的工具,当秩序沦为压迫的代名词,个体的自由将荡然无存。因此,对权力进行制衡,防止其滥用,成为保障社会公正与个体自由的另一重重要基石。 本章将探讨权力制衡的多种机制。我们将详细阐述“三权分立”原则,分析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间的相互制约与平衡。我们将考察民主选举、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独立的司法机构等制度设计,理解它们如何共同构成对权力滥用的“防火墙”。本章还将深入分析“法治”的精神,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性,以及司法独立和公正审判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与个体权利的关键作用。我们将通过对历史上一些权力滥用导致社会动荡的案例进行反思,来凸显权力制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第五章:秩序与自由的张力:永恒的博弈与动态的平衡 纵观人类历史,秩序与自由之间并非一种静态的和谐关系,而是一种持续的张力与动态的博弈。社会的每一次进步,往往伴随着对这一张力的新调和。过于强调秩序,可能导致僵化与压迫;过于强调自由,则可能引发混乱与无序。如何在两者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是一个永恒的课题。 本章将对前几章的内容进行整合与升华。我们将讨论不同社会模式(如威权主义、自由主义、混合模式)在处理秩序与自由关系上的差异与得失。我们将分析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化变迁等因素如何不断挑战和重塑我们对秩序与自由的理解。本章将鼓励读者思考,在一个日新月异的世界中,我们应该如何批判性地审视现有的社会规范,如何积极地参与到构建更公正、更自由的社会秩序的进程中。最终,本书将落脚于一个开放性的思考:真正的文明,或许就体现在这种不断寻求秩序与自由之间动态平衡的智慧与努力之中。 结语: 《文明的基石:一部关于社会秩序与个体自由的探寻》旨在为每一位关心社会、珍视自由的读者提供一面透视文明深层运作的镜子。它不提供现成的答案,而是邀请您一同踏上这场智慧的探索之旅,去理解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去认识那些塑造我们命运的根本力量,并最终,去思考我们如何在个人与集体的交织中,活出更有意义、更有尊严的人生。这本书,是关于我们如何从混沌走向有序,又如何在有序中不断拓展自由边界的一次深刻追问,也是对人类文明走向未来的一份真诚致敬。

作者简介

边沁(1748-1832),被公认为功利主义之父,将功利主义作为政治、法律等社会制度的理论基础,并全力呼吁对既有制度进行改革,从而成为英国政治、法律制度的改革家。

边沁12岁即进入牛津女王学院(Queen's College, Oxford),15岁毕业,1792年退隐世外、专注写作。边沁勤奋的著述生涯长达五十年,但他的作品能够得以出版,还得益于他的几位孜孜不倦的天才编辑,包括著名的学者詹姆斯·密尔(James Mill)和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在内。

目录信息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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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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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结构安排非常具有启发性,它不是按照法律的部门(如刑法、民法)来划分,而是依照一种逻辑递进的方式,从最抽象的“法的概念”逐步过渡到“法的适用”和“法的解释”。这种自上而下的架构,使得读者能够清晰地看到,任何具体的法律条文,都不过是更宏大、更基础的理论框架在特定情境下的投影。我最欣赏的是作者处理“法律的变迁”那一章节。他没有采用线性发展的历史观,而是将法律视为一种动态的、自我修正的有机体。书中对社会变迁、技术革新(比如新兴的数字产权问题)对既有法律原则产生的冲击进行了前瞻性的讨论。这种讨论并非空泛的预测,而是基于对现行法律体系内在矛盾的深刻洞察。例如,书中对于“所有权”在数字时代面临的重新定义,其分析细致入微,让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习以为常的财产观念。当然,这种高度抽象的分析,也导致书中对具体司法实践的描绘相对较少,使得一些读者可能会觉得理论与实践之间存在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不过,对于希望从根本上理解法律何以成为法律的求知者来说,这种深度无疑是宝贵的。它提供了一套审视一切法律现象的底层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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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论一般法律》的书名本身就带着一种深邃的哲学意味,让人不禁联想到那些试图从浩瀚的法律条文和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中提炼出普适性准则的宏大叙事。初读时,我带着一种对法学经典著作的敬畏感去翻阅,期待能找到一些能指导我理解日常生活中各种法律冲突的“黄金法则”。然而,这本书似乎并不打算提供简单的“是”或“否”的答案。它更像是一位老练的法学家,在向你展示一张错综复杂的思维地图,引导你辨识出那些隐藏在具体案例背后的结构性问题。书中的论证过程极其严谨,充满了对历史沿革和不同法系的精妙对比。例如,它对“自然法”与“实定法”之间张力的探讨,并非停留在教科书式的概念介绍,而是深入剖析了这种二元对立在不同社会转型期所产生的实际影响。那种抽丝剥茧、层层递进的论述方式,要求读者必须全神贯注,稍有走神便可能跟不上作者的思路。这本书显然不是一本能让人在咖啡馆里轻松翻阅的消遣读物,它更像是需要被放在书房里,在安静的午后,伴随着一杯浓茶,进行反复研读和沉思的工具书。对我个人而言,它极大地拓宽了我对“法律精神”的理解范畴,让我明白,法律的生命力不在于其条文的冰冷刻板,而在于其背后所蕴含的,对人类社会秩序和正义追求的永恒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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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装帧设计和文字排版来看,这本《论一般法律》确实走的是学院派的严谨路线。字体选择适中,但注释极其详尽,几乎每一页都有大量的脚注,引用了大量晦涩的拉丁文原著和德文、法文的早期法学论著。这无疑是研究者梦寐以求的资料库,它展现了作者扎实的学术功底和近乎苛刻的求证精神。然而,作为一名非专业背景的普通读者,这种信息密度反而成了一种负担。我常常在阅读正文时,不得不停下来去查阅那些厚厚的注释,结果发现注释本身又包含了更多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术语。这本书更像是对现有法学思想进行的一次精密的“学术考古”,将那些被现代法律教科书简化或忽略掉的早期争论重新挖掘出来,并置于现代的语境下进行重估。这种回归源头的做法,极大地提升了其学术价值,但无疑牺牲了大众的可读性。我个人认为,它更适合作为硕博阶段的参考教材,或者作为法学研究者在撰写专著时,用以确立理论基础的基石。它教会了我,许多我们今天视为“不言自明”的法律原则,在历史上都曾是血雨腥风的理论斗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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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给我带来最深切的感受是其内在的“谦逊性”——尽管它探讨的是宏大的“一般法律”,作者的语气却始终保持着一种对知识边界的敬畏。在探讨“正义”这一古老主题时,作者并没有急于给出一个最终答案,而是非常克制地梳理了不同时代哲学家对正义的不同理解,并指出了每一种理论体系在面对极端情境时的内在逻辑断裂点。这种不轻易下结论的态度,非常值得称道。它不像一些畅销书那样试图提供快速的真理,而是鼓励读者自己去参与到这个永无止境的思辨过程中来。书中对“法律的局限性”的探讨尤为深刻,作者直言不讳地指出了任何成文法在处理人性复杂性和突发事件时的无力感。这种对法律内在缺陷的坦诚,反而让这本书更具可信度。它没有将法律神化,而是将其还原为一个不断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寻求动态平衡的社会工具。总而言之,这不是一本能让你读完后感觉“法律很美好”的书,而是一本让你在理解法律的复杂性、艰巨性,以及其背后的文化惰性之后,对任何一个社会规范都报以更审慎眼光的入门级“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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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说,这本书的阅读体验是相当“硬核”的。我本来以为“一般法律”这个主题会导向一种较为宏观、人人都能接受的伦理框架,但实际内容远比我想象的要技术化和理论化得多。书中大量使用了法理学和比较法学的专业术语,对于没有深厚法律背景的读者来说,初期门槛相当高。我花了整整一周的时间才勉强消化了前三章关于法律渊源的界定部分。作者在处理不同文化背景下“法律有效性”的来源时,展现了惊人的知识广度,从古罗马的习惯法谈到现代大陆法系的成文法传统,再到英美法系中判例的塑造力。尤其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对于“法律的强制性”与“社会契约论”的交叉分析,他巧妙地论证了国家暴力机器的介入是如何在特定历史阶段,将原本松散的社会规范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法”。但这种深度也带来了阅读上的疲惫感,书中缺少那种能让人眼前一亮、瞬间豁然开朗的生动案例来缓解学术的沉重。它更像是一场漫长而精密的学术辩论,每一个论点都建立在前一个论点坚不可摧的基础之上。读完感觉像是跑完了一场马拉松,身体的知识储备得到了极大提升,但精神上却略显枯竭。这无疑是一部面向专业人士或深度爱好者的著作,对于只想了解“法律常识”的普通读者来说,可能需要极大的毅力才能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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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想起居然还读过这本书,才疏学浅,再加上中文翻译的词不达意,真是阅读这本书时最大的障碍。这个五分,是在没有读懂前对大师的尊敬,若是有机会再次拜读大作,也许能够给出更为客观的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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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2 1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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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想起居然还读过这本书,才疏学浅,再加上中文翻译的词不达意,真是阅读这本书时最大的障碍。这个五分,是在没有读懂前对大师的尊敬,若是有机会再次拜读大作,也许能够给出更为客观的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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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感性情感。分析法的精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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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同意孙海波老师的判断:如果《论一般法律》在边沁生前出版,法律实证主义/分析法学的荣光或许就归于本书而不是《法理学的范围》。 法律是一个国家内的主权者所创制的或所采纳的、用以宣示其意志的符号的集合,该符号是关于某个特定的个人或某种特定类型的人们在某个特定的情形中应遵守的行为;处在该情形中的人是或被推定是受制于主权者的权力。主权者的意志得以实现,要仰赖于对主权者所意图发生的具体实施的预期。法律具有完整性与统一性,而没有习惯法是完整的。 (1)渊源:主权者创制或采纳(接受/预采纳) (2)适用对象:人或物 (3)适用客体:行为与情节 (4)适用范围:人受约束/强制、受罚或受益 (5)形态:命令、非命令、禁令、许可 (6)效力:依赖引诱性或强制性动机 (7)表达:意志符号集合 (8)救济性缀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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