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被譽為飲食界的“印第安納·瓊斯”,他周遊世界探索韆奇百怪的美食,發掘久已失傳的食譜。然而,他不是為瞭口腹之欲而吃,而是藉著探索美食來體驗生命,通過吃來品嘗這個世界的文化、曆史,以及情感。作者發現,怪異的食品本身未必有趣,一定得是有趣的人吃瞭它,或是某人為瞭有趣的原因吃瞭它,它纔有趣。在身經百戰之後,作者覺得,還是“最簡樸的食物能挑動最深的體驗”。
大冒險這個說法未免有些追求噱頭瞭,特彆是在國人眼中,還有什麼能比得過中國食物的博大精深光怪陸離呢? 不過看下去,還是不失為一本好書的。 這裏吸引我的,是那種尋求食物時的人生態度。 另外譯者的水平也值得贊嘆。
評分等飛機時該看什麼書?它不能太沉重,拖著行李箱行進隻會徒增不便;它不能太深奧,在嘈雜的喇叭聲中文字怎麼也鑽不進腦袋;它不能太休閑,否則和一同候機的翻廉價時尚雜誌的主婦們拉不開距離;它最好厚度適中、價格公道,盡管在機場是最捨得散銀子買書的時候;它又要有趣味...
評分美國人是不懂吃的。也不知道是誰說過這句話。他們說英國人吃炸魚排布丁,美國人吃漢堡包薯條。中國人覺得他們根本不懂得吃的藝術。我看本書推翻瞭這一論點。美國人不是不懂吃,這種指控明顯是種族歧視。是中國人瞧不上美英兩國人吃的東西,茹毛飲血的飲食大漢族主義濛蔽瞭我們...
評分名字頗為聳動,封底廣告語上也把書中唯一一筆帶過的吃昆蟲什麼的著重放齣來,其實都是坑爹。作者沃爾什最大的冒險也不過是去越南菜館跟僑民探討下越戰的意義,然後吃個裏麵放在上上簽的幸運春捲神馬的。 通常我不大愛看外國人寫的美食書,除瞭翻譯上的隔膜,最重要是他們寫的...
評分美國人是不懂吃的。也不知道是誰說過這句話。他們說英國人吃炸魚排布丁,美國人吃漢堡包薯條。中國人覺得他們根本不懂得吃的藝術。我看本書推翻瞭這一論點。美國人不是不懂吃,這種指控明顯是種族歧視。是中國人瞧不上美英兩國人吃的東西,茹毛飲血的飲食大漢族主義濛蔽瞭我們...
榴蓮,烤肉,羊腦,生蛤……區區這些,也能稱為大冒險?作為中國讀者,邊津津有味地讀,邊冷氣嗖嗖地鄙視作者的食譜。 他應該來中國,嘗嘗苦腸,龍虱,禾蟲,豆汁兒。 翻譯真的不錯。
评分這本挺有意思的,作者到處找吃的,而且很誠實好吃就是好吃不好吃就是不好吃。而我們覺得好吃的原因往往是因為同小時候媽媽做的很象,所以好吃其實是很主觀的一件事
评分他吃的我不要吃……
评分太繪聲繪色瞭
评分太精彩瞭,敢吃纔是真吃貨,看得十分興高采烈。譯者水平也很棒。不過我覺著吧,他推崇的那些我們還真不一定覺得好吃……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索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onlinetoolslan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本书屋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