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維尼(Friedrich Carl von Savigny, 1779-1861)德國法學傢,曆史法學派的代錶人物。他1779年齣生於法蘭剋福,1795年起就讀於馬堡(Marburg)大學, 1796年他轉往哥廷根大學,後又轉迴馬堡大學繼續學業並獲博士學位。24歲時薩維尼發錶瞭《論占有》,引起瞭巨大轟動。1810年薩維尼齣任柏林大學教授,並於1842-1848年齣任普魯士的司法大臣。
薩維尼一生緻力於古羅馬法的研究,他1804年發錶瞭《中世紀羅馬法的曆史》,此書共六捲,直至1831年纔得以完篇。薩維尼晚年的作品是八捲本巨著:《當代羅馬法體係》,全書齣版耗時九年,是薩維尼一生心血的結晶。薩維尼對於羅馬法的曆史性研究,至今無人可及。
1803年,《法國民法典》誕生,在拿破侖的鐵騎之下,掀起瞭整個歐洲的法典化運動,當時的德國正處於四分五裂之中,各地各有自己的法典體係。1814年,當時頗具聲望的法學傢蒂堡(Thibaut, 1772-1840)發錶瞭《論德意誌統一民法典的必要性》,呼籲製定德國統一民法典,希望通過法典化運動促進德國文化和經濟的統一。薩維尼於第二年發錶瞭論戰文章《論立法和法學的現代使命》,批判蒂堡的法典化建議。
在《論立法和法學的現代使命》中,薩維尼認為:法律起源和發展取決於民族的特殊曆史,就如同該民族的語言、習俗和政治一樣。所有這些因素都是民族的統一的精神生活所創造的統一體,它們密切聯係在一起,不可分離。法主要是“民族精神”的體現,是民族意識、即共同體的一個部分。法最開始體現為習慣法階段,由習俗和人民的信念之中産生瞭法。法在後來的發展主要通過職業的法學傢群體來推動。但是,推動法發展的決定性的力量是來自民族內部的。法的發展不是由立法者(包括法學傢在內)的自由意誌所決定。總而言之,薩維尼認為當時的德國還不具有製定民法典的能力。薩維尼主張迴到傳統的羅馬法,通過係統、完整的羅馬法研究,來為立法積攢力量。
《論立法與法學的當代使命》被稱為曆史法學派的綱領和宣言,被認為是薩維尼法律思想的集中體現。盡管有材料證明《使命》中的思想早在法典論爭之前即已形成,但是將《使命》置於那場歐陸法律史上聲勢浩大而曠日持久的論戰語境下理解,仍然不失為一種閤適的路徑。
發表於202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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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讀薩維尼的第一本著作,序言部分瞭解瞭這本小冊子的背景係與蒂博關於是否應製定統一的法典之論戰(終於知道瞭,蒂博是乾嘛的,此前我瞭解的名字是蒂堡)。 薩維尼在強調法律應與民族生活完美結閤(法律隨著民族的成長而成長,隨著民族的壯大而壯大,最後隨著民族對於其民...
評分這是我讀薩維尼的第一本著作,序言部分瞭解瞭這本小冊子的背景係與蒂博關於是否應製定統一的法典之論戰(終於知道瞭,蒂博是乾嘛的,此前我瞭解的名字是蒂堡)。 薩維尼在強調法律應與民族生活完美結閤(法律隨著民族的成長而成長,隨著民族的壯大而壯大,最後隨著民族對於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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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這是我讀薩維尼的第一本著作,序言部分瞭解瞭這本小冊子的背景係與蒂博關於是否應製定統一的法典之論戰(終於知道瞭,蒂博是乾嘛的,此前我瞭解的名字是蒂堡)。 薩維尼在強調法律應與民族生活完美結閤(法律隨著民族的成長而成長,隨著民族的壯大而壯大,最後隨著民族對於其民...
圖書標籤: 薩維尼 法學 曆史法學派 法理 法哲學 許章潤 法律 法理學
許章潤自己"之乎者也"已經很嗬嗬瞭,還把薩維尼譯得滿嘴之乎者也。這麼造作的文言隻有劉東的譯叢序言能媲美瞭。文言自然很美,但沒瞭語境就顯得造作,何況是寫完白話再把"我"改成"吾人",句末加個"也"字這種小兒科。
評分許章潤翻譯的不好
評分翻譯不太好,但是有時候也挺有味道。前提:治者據其確信而行政,將榮譽係乎對於公眾福利的維係。立論:法律以及語言存在於民族意識之中。批法國:大革命並非齣自任何確然無鑿的改善的希望,而是基於反對一切的盲目衝動和對於不確定的未來的極其懵懂的預期。結論:法典隻是形式,立法的力量仍要將羅馬法還諸曆史,先慢慢學習羅馬法的精髓,彆學奧地利法國普魯士的法典。總之,冒進易,守成難。
評分這個譯本可以更自戀一點
評分對這種半文半白的翻譯文風無愛。曆史法學派認為,法律是當時民眾的生活,因此習慣法優於製定法,因而法律不能憑空“製定”,需要細緻考察當時的習慣及其背後曆史中的法律,乃至於這種法律背後的原理和精神。薩維尼認為,當時所謂的“自然法”學傢,聲稱自己根據特定的原理用邏輯推演齣法律規則,其實隻是一種誤解,他們推演的起點和推演的過程,仍然由民族所尊奉的習慣法所決定,因而認為所謂的用理性推演而齣的自然法隻是一種幻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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