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奧剋利,美國威廉姆斯學院榮休教授、名譽校長及美國學術團體協會名譽主席。其研究領域為中世紀和現代早期的宗教史、思想史。他的主要著作有《中世紀晚期的西方教會》《政治與永恒:對中世紀和現代早期政治思想的研究》等
王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牛津大學訪問學者,華東政法大學科學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自然法、自然法則和自然權利是西方現代思想形成過程中的三個重要觀念。一書是對這三個重要觀念的獨特內涵、演變過程及內在關係的一項觀念史研究。本書作者奧剋利打破傳統的時代劃分,在追根溯源、古今對照的基礎上,聚集14至17世紀這個時段,從曆史角度說明瞭這些觀念或連續發展或發生中斷的復雜過程。
奧剋利藉助於懷特海對“內在自然法則”和“施加性自然法則”的區分,重點探討瞭西方現代早期作為道德和法理概念的“自然法”與作為科學概念的“自然法則”的形而上學基礎,並從觀念史角度追溯這兩個新觀念的曆史淵源,集中分析瞭始於14世紀的基督教神學轉變所造成的巨大影響。在此基礎上,奧剋利討論瞭學界熱議的自然權利起源問題,分析總結瞭施特勞斯、麥剋弗森、維利、塔剋、提爾尼等人的代錶性研究,並對其做齣瞭自己的迴應。
發表於2024-11-22
自然法、自然法則、自然權利 2024 pdf epub mobi 電子書 下載
圖書標籤: 法學 自然法 思想史 政治哲學 法理學 法哲學 哲學 美國
內容挺亂的,很多部分的說明很粗糙。另外,這本書的翻譯非常差,極大的增加瞭閱讀難度。
評分三四章處理的問題是自然法/權利的流變起源老問題,強調意誌論理智論兩個中世紀傳統。四章把維利與施特勞斯劃歸一類評論,維利是把施特勞斯的自然權利論述中霍布斯的作用前移到瞭14世紀的奧卡姆。狠批瞭自然法思想史敘述上的中斷說,施特勞斯為代錶。一個假定三個觀點也不甚新鮮。最有意思的是藉用懷特海內在於實在結構中的自然法則和施加性的外部自然法則的區分,這兩種法則對應著兩種關於關係的形而上學。他特彆關注瞭經常與道德法律自然法區彆對待的物理自然法則,笛卡爾的永恒真理說體現瞭施加性自然法則並且使神聖立法在新物理學中占據一個位置。14世紀哲學傢以上帝的絕對權力規定權力的區分應對瞭源自希臘神學與聖經神學經曆奧古斯丁阿奎那綜閤後持續存在的張力,解釋瞭奧卡姆理解的問題,道德自然法的轉變與物理自然法則的模闆相適應。
評分不能說事無巨細非常全麵地梳理瞭西方的自然法則、自然法和自然權利的思想史,但至少完成瞭作者自己的任務:清理自然法和自然權利的觀念史,把自然法思想的轉變和自然權利的誕生,從現代早期的17甚至18世紀,提前到瞭13和14世紀。同時對兩種不同的“自然”、“法”和“權利”觀念做齣瞭很仔細和自恰的區分與推理。唯一遺憾就是有點短,意猶未盡。
評分一位友鄰總結的不錯。在我隻是感到後來批判聖多瑪斯的人的無知,或者就是對立的立場。在天主的純一中過度區分理智與意誌是令人驚異的(閤中有分需適度),好比在天主那裏,將“存在”與“善”分離開來。指齣自然權利隱含在中世紀法學傳統中是適應的,但它並不具備17c後的變革性和顛覆性,這在目的論的因果律與機械論的因果律的大框架中可以理解。
評分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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