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874—1965),英国著名作家,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整个英语世界最畅销的作家之一。毛姆是一位成功的多产作家,在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和戏剧领域里都有建树。不过毛姆本人对自己的评价却很谦虚:“我只不过是二流作家中排在前面的一个。” 毛姆最知名、最畅销的小说包括《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和《刀锋》等。除长篇外,毛姆还是一个出色的短篇小说家,他的短篇小说有一百多部。1946年,毛姆设立了萨默塞特·毛姆奖,奖励优秀的年轻作家,鼓励 并资助他们到各处旅游。1952年,牛津大学授予毛姆名誉博士学位。1954年,英王室授予他“荣誉侍从”称号。1965年12月16日毛姆在法国尼斯去逝。
《兰贝斯的丽莎》是毛姆长篇小说的处女作和成名作。
一八九二年十月三日,十八岁的毛姆成为伦敦圣托马斯医院医学院的一名学生,为期五年的学医生涯,不仅使他有机会了解到底层人民的生活状况,而且使他学会用解剖刀一样冷峻、犀利的目光来剖视人生和社会。他的第一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即根据他作为见习医生在贫民区为产妇接生时的见闻用自然主义手法写成。它描写的是贫民窟的一个与寡母相依为命的漂亮姑娘丽莎短促的一生和悲剧性的死亡,通过一个劳工阶层的通奸故事真切地反映出世纪之交劳工阶层的伦敦人的日常生活。真实、大胆,又富含同情的幽默。
还沉浸在爱情的幸福中。就要迎接现实差距的结局 丽莎和吉姆的感情。美好的不真实 或许爱情就是这样 你我相依偎 不需语言。仅仅需要眼神于吻就足矣! 201605015
评分这是毛姆的第一部小说。他当医生实习时接触到伦敦下层社会,这本书就以下层社会的一个普通女孩的遭遇为主题。这个主题他日后其实很少再涉及。 在我看来有意思的点在于:1.整篇的对话都尽力还原底层人们讲话方式,发音不规范,语法错误百出,粗鲁不文,但生动。2.虽然是底层,...
评分听说兴起了一股毛姆热,有吗?之前毛姆名气比较大的作品翻译的差不多了,热起来后,开始有了2013出版《兰贝斯的丽莎》。 我是从08年《月亮和六便士》开始阅读毛姆的,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陆续读了所有能买到的他的书。2013新出的我也刚买了,上周末就是昨天看完了《情迷佛罗...
评分看完就一个感觉,可悲。爱上了那个在人群中给了他一个吻的大叔,其实我觉得他俩就算在一起了也不会幸福,吉姆也打老婆,感觉就是里面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尊重自己的妻子的,莎莉的悲剧就看得出来,男人在结婚之前和结婚之后反差太多,然而还要用因为他们喝酒了才打人来为他们开脱...
评分3.5 一个很俗套的故事,不过作为处女作,即便存在简单生硬的短处,但此时已完全可以感受到毛姆敏锐的观察力,人物形象活色生香,描摹绘声绘色,人性的漠然与虚假的犀利批判已然藏掖不住;原来小情侣吐口水比谁吐得远是有渊源传统的啊,还有观众热爱流血火车凶杀英雄之类的戏也是铁板不易万年不变的口味啊
评分什么样的男人会在竞争中胜出?
评分毛姆的处女作成名作,以他作为妇产科医生在伦敦劳工阶层间所见闻为背景,因为时空距离,难以想象小说中的伦敦劳工街区生活。故事有骨无肉,但对丽莎心理描写很精彩,既想投怀送抱,又怕被说水性杨花。结局丽莎临终前她母亲竟然拉家常般讨论丧葬事宜花费那家物美价廉,读的人好不舒服,毛姆笔锋太赤裸裸。
评分“既想主动投怀送抱又怕被人说水性杨花,既跟有妇之夫勾搭又装自己从不晓得这回事”
评分毛姆的处女作成名作,以他作为妇产科医生在伦敦劳工阶层间所见闻为背景,因为时空距离,难以想象小说中的伦敦劳工街区生活。故事有骨无肉,但对丽莎心理描写很精彩,既想投怀送抱,又怕被说水性杨花。结局丽莎临终前她母亲竟然拉家常般讨论丧葬事宜花费那家物美价廉,读的人好不舒服,毛姆笔锋太赤裸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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