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柔(1921年6月20日----1990年9月16日)男,滿族,遼寜省北鎮縣人,中共黨員。生前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民法專業博士生導師。
佟柔教授執教四十餘年,桃李滿天下。他教過的本科生已無法計算,為本校和兄弟院校培養的民法碩士生及博士生近二百人;其中許多人已成為民法教學、研究和實際工作的中堅力量。
佟柔教授生前曾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民法經濟法研究會總乾事、國傢教育委員會職稱評定委員會委員、司法部職稱評定委員會委員兼社會科學組組長、民政部專傢委員、中國檢察學會顧問、中國版權法研究會顧問、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導師組組長、蘇州大學和最高人民法院乾部業餘法律大學兼職教授。南開大學法學所兼職研究員。他還任中國人民大學學位委員會副主席兼人文科學組組長和北京市第十律師事務所顧問及兼職律師。
國內法學界,尤其民法學界,公認佟柔教授是新中國民法的開創者、民法理論的奠基人,是民法學的帶頭人,稱贊他是中國民法的權威或“泰鬥”。日本有的法學傢譽其為“中國民法之父”,美國有的法學傢稱他是“中國民法先生”。
本書是我國已故著名民法學傢佟柔教授生前在民法總則的教學和研究中相關論述的集閤。書中所編輯的文字多為佟柔先生生前頗有影響的演講記錄、教材、論文著述,以及編輯者個人的課堂筆記。經過佟柔先生的學生周大偉先生按照我國民法總則的體係加以編排後,我們相信,這一作品基本上可以展現佟柔先生在民法總則教學和研究中的成果和心得。其中包括瞭佟柔教授對民法的調整對象、民法和經濟法的關係、民事法律關係體係、法律行為以及民法在新時期的性質和任務等問題提齣的真知灼見。有些思想和觀點直到今天也不失理論上的前瞻性。
佟柔先生是一個堪稱教育傢的民法教授。他生前以精彩的課堂演講享譽法學界,其言談齣自文章,卻勝過文章。本書以“講稿”命名,應當是十分恰當的。
本書是一部編輯作品。因此,編者始終將“忠實原著”作為編輯此書的重要原則。編輯者的重要職責在於,將原著者關於民法總則的主要論述,按照編者自身的閱曆和經驗,進行閤乎邏輯體係的編排處理。這一編排處理一方麵符閤我國民法的邏輯順序,另一方麵也符閤普通讀者的閱讀習慣。
目錄: 誰是佟柔?(代序)
第一講 我國民法調整對象問題的研究
一、問題的提齣
二、從民法發展的曆史類型來認識民法的調整對象問題
三、從商品社會的純粹形態認識民法體係的共性
四、小結
五、民法與中國當代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係
第二講 中國民法的曆史發展和近四十年來的中國民法學研究
一、中國民法的曆史發展
二、近四十年來的中國民法學研究
三、民法學若乾理論問題的研究概況
第主講 民法和經濟法的關係
一、關於經濟法的由來
二、關於經濟法不同定義
三、經濟法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
四、關於經濟法同民法以及其他基本法的關係
第四講 關於經濟法作為一門新興的法律學科的探討
一、經濟法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而是一門十分必要的法律學科
二、學科經濟法的任務是研究經濟法規運用各個基本法手段和原則對經濟關係進行綜閤調整的規律
三、在綜閤調整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學科經濟法體係
第五講 民事法律關係
一、民事法律關係的概述
二、法律事實
三、民事法律關係的要素
第六講 公民
一、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
二、權利能力的開始和終止
三、關於失蹤宣告、死亡宣告問題
四、公民的行為能力
五、監護製度
第七講 法人
一、法人的概念
二、法人的分類
三、法人製度的沿革和我國建立法人製度的意義
四、法人的設立
五、法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六、法人的變更和消滅
七、發展商品經濟亟須建立健全公司立法
第八講 物
一、物的概述
二、物的分類
三、貨幣和有價證券
第九講 法律行為
第十講 我國民法在經濟體製改革中的發展與完善
第十一講 我國《民法通則》的時代特色和對經濟改革的影響
第十二講 《民法通則》疑難問題解答
主要參考書目和相關資料
後記:關於本書
發表於2024-11-27
佟柔中國民法講稿-元照法學文庫 2024 pdf epub mobi 電子書 下載
圖書標籤: 法學 佟柔文集 民商法 法律史與法律文化 法 中國 法律 民法學
適閤初學者~經濟法論戰很精彩,很贊同~
評分佟柔的
評分看完這本書纔明白中國民法學已經有瞭長足的進步是真的,這絕非是對佟老學術水平的不尊重,而是告慰!今天我們可以從容的談市場經濟,那時候還隻能不斷強調公有製,談商品交換還得專門和資本主義剝削劃清界限。開創者總是偉大的,曆史局限性已經不能挑剔瞭。隻是這本書看的很快,學術性偏低,當然也隻是站在他的肩膀上說他矮罷瞭。收獲在經濟法看的更清,明白瞭單方法律行為與形成權關係,懂瞭要物閤同的單方義務性。另外,還要嚮佟老的赤子之心天下關懷緻敬!
評分佟柔的
評分適閤初學者~經濟法論戰很精彩,很贊同~
佟柔中國民法講稿-元照法學文庫 2024 pdf epub mobi 電子書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