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誌偉,中山大學曆史學係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山大學曆史人類學研究中心主任、香港中文大學—中山大學曆史人類學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山大學亞太研究院常務副院長。1983年畢業於中山大學曆史學係後,一直在中山大學從事明清社會經濟史教學與研究。1985年晉升為中山大學曆史學係講師,1991年晉升為副教授,1994年晉升為教授。2000年起任中山大學曆史學係主任,2008年起任亞太研究院常務副院長,2010年起任中山大學曆史人類學研究中心主任。
《漢書食貨誌》曰:“《洪範》八政,一曰食,二曰貨。”“食”與“貨”,構成中國王朝時期經濟運行的主體,而“食貨”在性質上屬貢賦經濟範疇,其內涵與今人所謂“農商”之意相歧。劉誌偉教授多年從事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承前人研究之餘緒,從貢賦經濟著眼,聚焦明清時期的賦役製度與市場活動及其運作機製,撿若乾史料,積點滴心得,撰數篇小文,閤編一冊,企能通過探究明清時期社會經濟之若乾實態,解釋王朝貢賦體係下市場擴張之特質。
有一種學問始終夾在兩個性格如同冰火的學科之間,這就是經濟史。這幾年裏,劉誌偉老師好幾次在公開和私下的場閤都說,經濟史是溝通曆史學和社會科學的橋梁。他新進齣版的論文集《貢賦體製與市場:明清社會經濟史論稿》相當能體現這一層意思。 過去40年中,中國經濟史的核心議題...
評分個人纔疏學淺 書評見解轉自《新京報書評周刊》 《貢賦體製與市場:明清社會經濟史論稿》 理解中國古代經濟史,離不開一個關鍵詞即“食貨”,而它作為古語,我們或許隻有一個大概印象:所謂“食貨”,也就是國傢財政經濟。 這個印象沒錯。經濟學進入中國後,長期以來也是這樣來...
評分 評分原文載於:上海書評(2018年7月) 原文地址: [https://www.duxieren.com/shanghaishuping/201807.shtml] 在曆史學界,提到曆史人類學、提到華南研究,中山大學曆史係的劉誌偉教授是一定會被提到的人物。很多年來,他與科大衛、鄭振滿、陳春聲、趙世瑜等幾位教授深入鄉村社會,...
評分明初的賦役徵派本質上並非徵收土地稅與人頭稅,而是在配戶當差原理下以丁糧多寡為依據的等級戶役。周忱改革後,一方麵田賦中的徭役成分開始通過附加稅、照丁糧攤派等形式逐漸賦稅化。另一方麵平米法使得糧額成為瞭平米的攤派對象,部分徭役和地方公費也開始攤入糧額之中,並隨著正統年以後均徭法改革的推行而進一步加強。這標誌著具有等級戶役性質的賦役開始嚮以土地為課稅客體的財産稅的轉變。這一係列的變革最後匯成瞭一條鞭法,根據科則確定的田賦正額成為實際攤派對象,“糧”由稅額轉變為計稅單位;原先以人丁事産確定戶等派充的差役,摺銀計算後分拆為嚮土地徵派的部分和嚮人丁徵派的部分。田賦和戶役整閤,分化為定額化的地稅和丁稅,並最終閤並為地丁銀。再加上這一時期白銀的大量流入與廣泛使用,終於實現瞭從“納糧當差”到“完納錢糧”的轉變
评分《中國王朝的貢賦體製與經濟史》
评分明初的賦役徵派本質上並非徵收土地稅與人頭稅,而是在配戶當差原理下以丁糧多寡為依據的等級戶役。周忱改革後,一方麵田賦中的徭役成分開始通過附加稅、照丁糧攤派等形式逐漸賦稅化。另一方麵平米法使得糧額成為瞭平米的攤派對象,部分徭役和地方公費也開始攤入糧額之中,並隨著正統年以後均徭法改革的推行而進一步加強。這標誌著具有等級戶役性質的賦役開始嚮以土地為課稅客體的財産稅的轉變。這一係列的變革最後匯成瞭一條鞭法,根據科則確定的田賦正額成為實際攤派對象,“糧”由稅額轉變為計稅單位;原先以人丁事産確定戶等派充的差役,摺銀計算後分拆為嚮土地徵派的部分和嚮人丁徵派的部分。田賦和戶役整閤,分化為定額化的地稅和丁稅,並最終閤並為地丁銀。再加上這一時期白銀的大量流入與廣泛使用,終於實現瞭從“納糧當差”到“完納錢糧”的轉變
评分總感覺沒有說透。可能如之前短評所說限於論文篇幅吧。
评分誠如劉老師所言,部分論文受篇幅所限,不足以展開內容。感覺還是閱讀劉老師的專著更過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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