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是中国古典文化定型的时期,是中华文明发展的高潮,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挖掘汉代历史的细节,对于继承和发扬中华文明的优良传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研究汉代儒学历来是国学的热点,历代大家多有著述。《两汉儒生的社会角色》从儒生的生存状况出发考察儒学的发展,是研究中国文化传承的全新视角,很具有启发性,为进一步展开研究打下了基础。
《两汉儒生的社会角色》由禹平所著。
汉初儒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颇多,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出卖劳力。如倪宽在发迹之前通过为子弟都养以及劳动等方式筹措资金,维持生计。第二类,当小商贩。如朱买臣“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担束薪”,朱买臣提出卖柴获取生活来源,并不是出于致富目的。第三类,做郡县小吏。如鲍宣以明经而为县乡小吏这一微职,通过任职疏解家计,儒生由于掌握知识具有充官吏的优势,这也是他们担任基础官吏的先决条件。儒生受儒家重义利的影响,不太重视个人财富的积累和经营。他们求学时期经营的各种经济活动具有暂时性的特点。
评分汉初儒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颇多,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出卖劳力。如倪宽在发迹之前通过为子弟都养以及劳动等方式筹措资金,维持生计。第二类,当小商贩。如朱买臣“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担束薪”,朱买臣提出卖柴获取生活来源,并不是出于致富目的。第三类,做郡县小吏。如鲍宣以明经而为县乡小吏这一微职,通过任职疏解家计,儒生由于掌握知识具有充官吏的优势,这也是他们担任基础官吏的先决条件。儒生受儒家重义利的影响,不太重视个人财富的积累和经营。他们求学时期经营的各种经济活动具有暂时性的特点。
评分汉初儒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颇多,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出卖劳力。如倪宽在发迹之前通过为子弟都养以及劳动等方式筹措资金,维持生计。第二类,当小商贩。如朱买臣“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担束薪”,朱买臣提出卖柴获取生活来源,并不是出于致富目的。第三类,做郡县小吏。如鲍宣以明经而为县乡小吏这一微职,通过任职疏解家计,儒生由于掌握知识具有充官吏的优势,这也是他们担任基础官吏的先决条件。儒生受儒家重义利的影响,不太重视个人财富的积累和经营。他们求学时期经营的各种经济活动具有暂时性的特点。
评分汉初儒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颇多,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出卖劳力。如倪宽在发迹之前通过为子弟都养以及劳动等方式筹措资金,维持生计。第二类,当小商贩。如朱买臣“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担束薪”,朱买臣提出卖柴获取生活来源,并不是出于致富目的。第三类,做郡县小吏。如鲍宣以明经而为县乡小吏这一微职,通过任职疏解家计,儒生由于掌握知识具有充官吏的优势,这也是他们担任基础官吏的先决条件。儒生受儒家重义利的影响,不太重视个人财富的积累和经营。他们求学时期经营的各种经济活动具有暂时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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